點擊標題下「合肥發佈」可快速關注
合政人〔2017〕53號
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胡梅等同志
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決定:
胡梅同志任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總經濟師(試用期一年);
聘任陳靜同志為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主任, 因機構更名, 原任職務自然免除;
聘任闞衛海同志為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解聘劉輝同志市婦幼保健院院長職務;
解聘陸昌雲同志市教育考試院院長職務;
解聘劉冰同志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職務。
特此通知。
市長 淩雲
2017年12月21日
合政人〔2017〕54號
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羅斌等同志
職務任免的通知
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經研究決定:
聘任羅斌同志為合肥城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總經理;
解聘陳華同志合肥城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
請按照《公司法》及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