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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0 中國共產黨歷史網 小字

無形與有形:中共早期“黨團”研究 2017-04-10 中國共產黨歷史網 小字

摘要:1921年至1927年是中共從研究小團體向群眾性政黨跨越的重要時期,而連接中共與群眾的“黨團”機制是其中關鍵。 中共和青年團既可派人秘密滲透到各群眾團體,不引人注意,潛移默化地擴大黨的影響,以有形化無形;“黨團”通過組織、宣傳、外聯等途徑滲透、整合、掌控群眾團體,掀起群眾運動的洪波,化無形為有形。 同時,“黨團”活動受主客觀的因素的影響,出現行動個人化,組織上層化,宣傳激進化,隨時局好壞而起伏不定等問題。 “黨團”機制在不斷矯正糾偏的過程中得以發展、完善,成為中共政黨體系之中有力且獨特的組織機制。

中共早期是一個沒有武力、沒有地盤、純粹以組織宣傳和動員群眾為中心的革命黨。 在1921年至1927這短短的六年時間裡,中共成長為一個擁有約5.8萬黨員、3.7萬團員的組織,還有在其領導下的290余萬工會會員、900余萬農會會員和15萬童子團,其組織觸角與影響力輻射到全國相當廣泛的階層民眾(王奇生:《革命的底層動員:中共早期農民運動的動員、參與機制》,王奇生主編:《新史學》第7卷“20世紀中國革命的再闡釋”,中華書局,2013年,第62頁。 )。 這種崛起的速度與運動群眾的能力在20世紀20年代的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是首屈一指的(除蘇俄之外),一度受到共產國際的高度肯定。

正是在這一時期,中共初步奠定了其組織宣傳與群眾運動的基本模式與路徑,積累了豐富的策略、經驗與技巧。 然而,早期的中共究竟通過何種機制滲透乃至控制各種群眾組織,並對其加以改造?當時尚處於秘密狀態的中共,如何影響人數百倍於己的社會群體,將自己的主義與策略轉化為有形的社會力量?這一時期正值第一次國共合作時期,而合作的形式很獨特:一方面,中共黨員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形成一種“黨內合作”關係;另一方面,中共又在國民黨之外獨立存在,因而又具有“黨外合作”的性質。 從黨員的角度而言,加入國民黨的中共黨員不僅具有雙重黨籍,而且必須同時接受兩黨的指令。 當兩黨利益訴求發生衝突時,這些跨党黨員如何自處?中共又是通過何種組織機制來指揮和控制這些跨党黨員按党的指示行事,實現本黨的政治目標的?本文所要考察的“黨團” (因本文的考察物件“黨團”機制與中共、青年團的縮寫“黨”“團”容易產生混淆,為示區隔,用雙引號“黨團”來標注前者。
),是中共早期逐步摸索出來的一套系統完整、運作綿密的組織機制。 正是這一“黨團”機制在中共早期發動群眾運動以及處理與其他黨派團體關係的過程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本文擬從宏觀角度梳理中共早期“黨團”機制的演變,並以五卅運動前後各地“黨團”活動為切入點,具體分析中共“黨團”機制與群眾組織、群眾運動的互動關係 (由於“黨團”秘密運作、行事詭譎,加之“黨團”材料數量較少且分佈零散,因而學界並無專門的“黨團”研究成果,更多是在探討中共組織結構時稍作涉及,且研究時段大多為30年代以後,以“黨組”為核心考察物件。
從研究方法上來看,主要是從文本規定出發關切中央的組織設計及調整,較為忽視“黨團”與當時歷史情境的互動關係,且對各地“黨團”發展的具體情形語焉不詳,難見“黨團”全貌,本文即為解決以上問題的嘗試。 )。

一、早期“黨團”的發展脈絡

“黨團”本是指中共在一切黨外組織與群眾組織中進行組織活動的秘密機關,圍繞它而衍生出一整套滲透、整合、領導群眾組織乃至群眾運動的組織機制和行動規則,是為“黨團”機制。 該機制可追溯至19世紀上半葉的英國議會黨團。

議會黨團由同一個政黨或幾個政黨中政治傾向相同的議員所組成,是政黨在議會中進行活動的載體。 列寧將這一制度移植到蘇俄布爾什維克,並將其活動範圍擴大到蘇維埃及一切社會團體,借此擴大黨的影響,確保黨在政治上的領導地位,成為列寧主義政黨的一種獨特機制。

早在建黨之初,中共對“黨團”的探索已有跡可循。 中共一大首個綱領的英文稿規定,各地在黨員增加的情況下,應根據職業的不同,利用工人、農民、士兵和學生組織進行黨外活動(《中國共產黨第一個綱領》,《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中共黨史出版社,2000年,第2頁。 )。 這一規定可視為中共設立“黨團”的先聲。 1922年,中共二大專門通過《關於議會行動的決議案》,仿照俄國布爾什維克議會黨團的作法,規定中共的議員須受各級黨委的監督和指揮,一切不得自主(《中共中央檔選集》第1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第74、75頁。)。同時,中共還在工會運動的決議案中,明確規定在一切勞動團體如工會、行會、俱樂部、工人學校之中,組織強有力的小團體《(中共中央檔選集》第1冊,第80、81頁。)。所謂“小團體”正是“黨團”組織。很快,在1922年至1923年的京漢鐵路大罷工中,就有了中共“黨團”的身影。據羅章龍回憶,京漢鐵路總工會內即建立了中共“黨團”,並成立了“黨團”辦事處,羅章龍為書記,王仲一、史文彬、許白昊、林育南等人為“黨團”成員。另外,中共在隴海鐵路、正太鐵路工會中亦設有“黨團”。“黨團”負責領導全域,常在工人運動發生前,討論應對政策,確定運動手段和步驟。 (羅章龍回憶的“黨團”,未見中共檔加以佐證,究竟是當時黨員已有明確的“黨團”訓練,還是羅章龍事後加以修飾,猶有疑問。參見羅章龍:《椿園載記》,三聯書店,1984年,第232、243頁。)

基層黨員起初多對“黨團”制度感到陌生,不識“黨團”為何物,混淆“黨團”與支部的差別。在中共的組織設計中,“黨團”與支部有明確分工。一般而言,支部重發展,“黨團”偏行動;支部負責吸收黨員,“黨團”則不負此責任;支部還擔負教育黨員、督率黨員的工作,“黨團”則決定非黨的團體組織中一切鬥爭的方針政策與策略,指導非党團體中的黨員一致行動,貫徹黨的政策。1925年8月31日,中共中央發出通告,對“黨團”的組織和任務加以明確(《中央通告第五十三號——介紹新黨員之變通辦法,各團體中黨團的組織與任務》,《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第65頁。)。1926年1月,中共又在對工人運動的指示中進一步規範“黨團”和支部:支部和“黨團”均須對內統一思想,對外宣傳黨的政策;支部為固定機關中的基礎組織,“黨團”為臨時會議或聯合機關中的機動組織;單一的工會或學校設支部,不設“黨團”,有特別會議發生時,由支部書記臨時組織“黨團”。但有時在工會或學生會中,亦有“黨團”。支部和“黨團”有時亦可重合。工廠之支部,同為工會之“黨團”,既受該工會最高“黨團”命令,也須聽從黨委的指導(《職工運動中党的發展及其關係議決案》,《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第79頁。)。“黨團”中的每個分子,既要堅決執行黨對“黨團”的決議,也須執行“黨團”自己的決議《組織問題議決案》,《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第86頁。。如在工會中,當負責人為非同志時,“應由相近的同志包圍他”,使他“無形中”執行“黨團”決定之政策(《職工運動中党的發展及其關係議決案》,《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第79頁。)。在投票表決時,“黨團”成員要表達一致意見;在群眾運動中,“黨團”成員要展示一致力量。

在中共組織系統中,“黨團”不是獨立單位,也不能自成系統(《組織問題議決案》,《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第86頁。),如全國或地方的總工會最高“黨團”,只能宏觀指導下級“黨團”。為貫徹某種政策及避免各地衝突起見,“黨團”須呈報中央及區黨部或直接通知各地黨部,對該項政策加以說明(《職工運動中党的發展及其關係議決案》,《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第79頁。)。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中的中共“黨團”,則由中共中央指揮,向中央負責;國民黨地方黨部中的中共“黨團”,由中共區委或地委指揮,向區委或地委負責。上級“黨團”不能任意指揮下級“黨團”,須徵求區委或地委的同意。而“黨團”如需調用支部力量,也須經支部上級地委許可。(《中央通告第五十三號——介紹新黨員之變通辦法,各團體中黨團的組織與任務》,《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第65頁。)下級“黨團”受同級區委、地委和上級“黨團”的雙重領導。

“黨團”雖早有實踐,卻很晚才出現在中共黨章之中,甚至晚於國民黨。中共黨章與國民黨改組後的黨章均取法蘇俄,然所借鑒之藍本有所差異。1924年國民黨一大制訂的《中國國民黨總章》,系借鑒1919年12月俄共(布)第八次全國代表會議通過的《俄國共產黨(布爾什維克)章程》 (王奇生:《黨員、黨權與黨爭——1924—1949年中國國民黨的組織形態》,華文出版社,2010年,第14頁。俄共(布)黨團脫胎於俄國社會民主黨早期議會鬥爭時期的議會黨團,在1919年黨章中尚有指導議會鬥爭條款。國民黨黨章照搬了這些條款,如“國議會內之黨團受中央執行委員會之指揮及管轄;省議會內之黨團受該省黨部執行委員會之指揮及管轄”,“如與党之紀律大有違反時,其辭職書即在黨報上發表,並且須本人脫離該議會”等。參見榮孟源主編:《中國國民黨歷次代表大會及中央全會資料》上冊,光明日報出版社,1985年,第32—34頁。)。而1927年修訂的中共黨章,則更近似1922年俄共(布)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修訂的黨章 (胡德平細緻比較了1927年修訂的中共黨章與1919年《俄國共產黨(布爾什維克)章程》的差別,認為中共在“拿來”俄共經驗的基礎上,作出了一定的本土化調整。作者基本同意其觀點,但也認為1927年修訂的中共黨章與1922年的俄共(布)修訂版的歷史淵源更深,更具比較價值。參見胡德平:“中國共產黨黨組政治研究”,博士學位論文,復旦大學,2014年,第54、55頁。)。而兩者關於“黨團”的規定幾乎一致,均擺脫了早期議會黨團的痕跡,僅在“黨團”書記的選任方式上有所不同 (俄共(布)要求黨團內部選舉產生,而中共則由黨委指定。參見《蘇聯共產黨代表大會、代表會議和中央全會決議彙編》第2分冊,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228、229頁。)。1927年6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三次修正章程決議案》,第一次在黨章中明確規定了“黨團”的性質、作用以及“黨團”的組織方法、隸屬關係、活動規範和紀律懲處等(《中共中央檔選集》第3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第153、154頁。)。

與共產黨相似,青年團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在1922年成立之初,名為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1925年1月,在團的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決定將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改名為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為行文方便,本文統稱青年團。)亦有類似“黨團”的機關,名為“團組”。該機關的產生和發展,亦經歷一探索過程。1922年社會主義青年團第一次代表大會通過的章程,並沒有規定團員應如何在黨外團體中活動,但《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與中國各團體的關係之議決案》已指示青年團與其他團體有三種關係模式:一是團員加入其中,“造成中堅勢力”;二是團員在運動中與之聯絡進行,以達目的;三是“無顧惜的披露其罪惡”,使青年不致受其迷蒙,並以實力推翻之(《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與中國各團體的關係之議決案》,《中國共青團歷次全國代表大會概覽》,中國青年出版社,2012年,第14頁。)。可見,滲透、聯絡與破壞是青年團對其他黨派團體的三種基本活動方式,雖無“黨團”之形,實已得其神。

1924年3月22日,青年團中央第二屆執行委員會第二次擴大會議通過的《學生運動決議案》指出應當在各地學生會中“設立團的小組”。1925年1月26日至30日,共產主義青年團召開第三次代表大會。在大會修訂的章程中,首次出現關於組織“團組”的明確規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二次修正章程》,《中國共青團歷次全國代表大會概覽》,第84頁。)。大會通過的《一般被壓迫青年運動的決議案》還對“團組”在學生組織中的定位和活動作了詳細規定,如青年團“團組”應設立在學生會之中,使學生會成為學生運動的“總機關”與“領袖”;在學生會會議未討論各種問題之前,“團組”應先討論;在學生運動發動前,“團組”應有一預估,“非有勝利希望時,不必發起學潮”;而對於已經發生的學潮,“團組”應引導學生會參加(《一般被壓迫青年運動的決議案》,《中國共青團歷次全國代表大會概覽》,第71頁。)。1928年7月,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五次代表大會通過的章程對“團組”的性質與活動方式作出明確規定:“團組”是青年團在其他組織中實行團的政策,加強團的影響,並監督團員工作的組織(《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中國共青團歷次全國代表大會概覽》,第167頁。)。

在大革命時期,中共與青年團的關係,大體上處於並駕齊驅的狀態,甚至出現“團先黨後”的現象。初期青年團人數多於中共,且團員多為知識青年,文化程度大多高於黨員,因而承擔更多實際工作( 1925年1月,中共黨員共有994人,而團員有2191人;1925年9月,中共黨員有3164人,而團員則近 9000餘人。參見黃金鳳:《從“第二黨”到後備軍:共產黨與青年團早期關係的演變》,《近代史研究》2011年第3期。)。共青團儼然有“第二黨”傾向,自認與中共比肩而立,党為兄,團為弟( 光亮:《本團與中國共產黨之關係——政策、工作、組織》(1923年7月),《中國青年運動歷史資料(1915—1924)》第1冊,1957年,第325、329頁。)。尤其在學生運動中,共青團員數量較多,“團組”頗為活躍。在這個時期,青年團不僅“包辦”學生運動,甚至代替黨組織工人運動、農民運動,“與C.P.沒有一點分別”(《中共中央檔選集》第1冊,第366頁。)。如在湖北各地,一切國民運動、農民運動、青年運動等工作都歸青年團領導(《團武漢地委關於湖北各地團組織活動情況的報告》(1926年3月26日),《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1983年,第294頁。)。

五卅運動後,各地党與青年團組織均有相當發展,但部分地區黨的支部幾乎沒有黨員,甚至出現上層党領導團、下層團取代黨的現象。黨和團的勢力難以截然分開。省港罷工中黨員與團員混合組成“黨團”。中共廣東區委屢次想將二者分開,卻發現罷工“黨團”依照罷工團體而設,並無工人組織與青年工人組織之分,如分開則指揮不便(《團汕頭地委給團中央的報告——召開第二次團員大會的經過》(1925年11月14日),《廣東革命歷史檔彙集(群團檔)(1925年)》第2冊,1982年,第188頁。)。同理,上海總工會和學生聯合會內的“團組”也被取消,併入“黨團”(《上海區委召開聯席會會議記錄——關於總工會與學生會的黨團問題》(1925年9月1日),《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彙集(上海區委會議記錄)》(1923年7月—1926年3月),1986年,第135頁。)。可以說,早期的中共和青年團合組“黨團”已相當普遍 (即便“黨團”“團組”分立,由於當時黨團不分、黨團並進的實際狀況,“黨團”成員與“團組”成員的活動物件、活動方式也無明顯差別,“黨團”與“團組”的功能與角色往往混同,二者分享著相同的組織機制和行動規則,故而本文將二者背後的“黨團”機制視作統一的考察物件,後文中無論“黨團”抑或“團組”,均以“黨團”指代。)。

二、“黨團”運作下的國共關係

中共“黨團”機制的活動物件和範圍十分廣泛,既包括群眾組織,也包括其他政黨。中國國民黨在1924年仿照列寧主義政黨體制進行了改組,但改組並不徹底,改組後仍以三民主義為“體”,僅以俄共組織為“用”,只學到半套表面功夫,黨的組織渙散如故。亦因為此,跨党的中共黨員和團員在國民黨內擁有相當寬鬆的活動空間。如眾所知,第一次國共合作的形式非常獨特:一方面,中共黨員和團員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具有雙重黨籍,形成一種“跨黨合作”關係;另一方面,中共作為一個政黨在國民黨之外仍然獨立存在,兩黨關係又是一種“黨際合作”關係。從國民黨的立場看,既是“容共”,又是“聯共”:“容共”是“容納共產分子”,“聯共”是“聯合共產黨”。單獨稱“容共”,或單獨稱“聯共”均難以完整表述第一次國共合作的這種兩重性。 (王奇生:《黨員、黨權與黨爭——1924—1949年中國國民黨的組織形態》,第56頁。)在中共眼中,國民黨組織鬆散,成員複雜,並非一個嚴格意義上的列寧主義革命政黨。

從第一次國共合作建立伊始,中共即試圖在國民黨內建立“黨團”,通過“黨團”影響乃至控制國民黨。在1924年國民黨一大召開期間,中共首次在國民黨內明確建立“黨團”。在現有材料中,中共最早的“黨團”會議記錄,見於蘇俄政治顧問鮑羅廷的劄記。1924年1月18日,國民黨一大召開前夕,出席國民黨大會的20名中共代表與鮑羅廷召開“黨團”會議,共同討論在國民黨一大上中共“黨團”如何運作的問題。毛澤東主張,中共代表在國民黨一大上應分成若干小組秘密進行,不宜集中公開活動,以免引起其他團體反對。鮑羅廷則認為中共代表無妨公開活動。最後決定與會的20名中共代表成立一個委員會以及各代表團代表的聯席會議,以利相互聯絡與共同行動。(《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國民革命運動(1920—1925)》,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7年,第453—455頁。)自此之後,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的中共黨員和青年團員,主要以“黨團”的形式在國民黨內秘密活動,形成“黨內有黨”的局面。事實證明,毛澤東等中共黨員顯然比蘇俄顧問鮑羅廷更熟稔中國的政治生態和組織邏輯。中共“黨團”在國民黨內的秘密運作,更利於工作開展。

由於中共組織嚴密,國民黨組織鬆散,中共党、團員在理想信仰方面也比國民黨員表現堅定,加入國民黨的中共党、團員很快呈現反客為主的態勢。中共黨員譚平山被孫中山任命為國民黨中央組織部部長,自然有利於中共党、團員在國民黨內施展手腳。據他的說法,在1926年1月國民黨二大召開前後,大約90%的國民黨地方組織處於共產黨員和國民黨左派的領導之下 (轉引自〔蘇〕傑柳辛、科斯佳耶娃著,曾憲權譯:《大革命時期的中國共產黨與國民黨》,《國外中國近代史研究》第16期,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第214頁。)。1926年2月,維經斯基在給共產國際執委會的報告中也談到:“共產黨實際上領導著國民黨。小小的共產黨處於國民黨的機構之中,在組織和發展國民黨。”(《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國民革命運動(1926—1927)》(上),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8年,第44頁。)同年8月,國民黨左派顧孟餘在與維經斯基的一次談話中提到,在國民黨省一級的地方黨部以及大量基層組織中,共產黨人均占多數,而在另外一些地方,共產黨人即使處於少數,也能通過“黨團”來領導國民黨(《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國民革命運動(1926—1927)》(上),第422—423頁。)。同年11月,陳獨秀更自豪地聲稱,廣東、上海、北京、湖南等幾個重要地區的國民黨組織都處於共產黨的“包辦”之下 (《陳獨秀關於國民黨問題報告》(1926年11月4日),《中共中央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統一戰線檔選編》,檔案出版社,1990年,第291—292頁。)。在“包辦”國民黨的過程中,中共“黨團”機制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共產黨“黨團”實際成為國民黨“機關”中的“機關”。

相對于國民黨中央,中共“黨團”在國民黨地方黨部中的運作更為成功。團武昌地委報告,團員在國民黨省委和各區委中“均負主持之責”(《團武昌地委報告(第一號)——關於地委改選及教育、訓練工作情況》(1925年3月31日),《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31頁。)。中共天津地委在國民黨中也安插“黨團”,確保共產黨的主張在國民黨地方黨部的貫徹(《李志新關於組織與天津學聯情況致鐘英的信》(1925年8月12日),《河北革命歷史檔彙集》甲第1冊,1997年,第292頁。)。在上海“一般民眾的心目中,上海特別市黨部等於C.P.” (《中央擴大會議關於上海工作計畫決議案》(1926年7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中共上海區委檔)》(1925—1926),1986年,第306頁。)。中共“黨團”過於強勢,以至於成員不經過國民黨的組織程式,直接執行中共的行動策略,一度引起國民黨黨員的反感。

在這一時期,共產黨和青年團通過“黨團”控制國民黨,再以國民黨的名義組織各項運動。在五卅運動中,上海學生聯合會居於領導地位,在學生中頗有威望。在學聯中起決定作用的是國民黨“黨團”,而該“黨團”的實際指揮者又是中共和青年團合組的“黨團” (《團上海地委學生部工作報告——關於一九二五年三月至九月的學生運動情況》(1925年9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檔)》(1922年2月—1927年1月),1986年,第134頁。)。1926年底,國民黨寧波市黨部整頓後,共產黨將“一切群眾運動的領導地位轉移至它(國民黨市黨部——引者注)身上”,再以國民黨黨員的身份領導運動《(寧波地委組織部十月份工作報告——關於政治狀況、黨的工作、群眾工作等問題》(1926年11月6日),《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寧波地委檔)》(1925—1927),1988年,第385頁。)。青年團武昌地委組織的農民運動,也都是透過國民黨的組織來進行(《團武昌地委致團中央信——關於組織整頓、宣傳等工作情況》(1925年7月29日),《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89頁。)。中共“黨團”亦介入國民黨的軍事行動,如中共廣東區委在出征江西的北伐軍中,便組織了一個負責軍事的“黨團”,規定軍事“黨團”只管軍事,不能干涉地方黨務(《中共廣東區委致黨中央信——答覆中央十月四日來信》(1926 年10 月 21日),《廣東革命歷史檔彙集(中共廣東區委檔)》(1921—1926),1982年,第390頁。)。在中共眼中,國民黨只是一個軀殼,是國民運動的組織載體,與農民團體、青年團體、婦女團體的作用相近(《求實致鄂弟信——關於湖北團組織、宣傳、學生運動、經濟鬥爭、青年團體等工作的意見》(1926年3月10日),《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270頁。)。

中共借助國民黨的軀殼,有其自身考慮。國民黨有歷史、有地盤、有影響,此為早期中共所不及。在相當一部分民眾的眼中,國民黨的形象比謠傳“共產共妻”的共產黨溫和。因而,共產黨假借國民黨的名義,易於在民眾中開展活動。同時,借重國民黨之聲望,中共易於吸納有志青年。國民黨在河北張家口頗有聲望,“學生腦海中亦有國民黨三字之印象”。青年團因利乘便,先介紹學生加入國民黨,再將國民黨內優秀分子介紹進青年團。( 《大奎關於宣傳部工作報告及今後工作意見》(1925年),《河北革命歷史文件彙集》甲第1冊,第421頁。)此外,中共和青年團經費緊張,而利用國民黨的地方組織可以向國民黨中央申請經費,擴大運動( 武漢國民黨員有百餘人,也由青年團領導。參見《團武昌地委致團中央信——關於政治狀況、組織工作及學潮等情況》(1925年11月9日)、《團武漢地委關於湖北各地團組織活動情況的報告》(1926年3月26日),《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142、285頁。)。

中共“黨團”在國民黨內的秘密運作,一直令不少國民黨人深懷戒懼,痛感“國民黨黨務,共產黨員可以操縱,而共產黨黨務,國民黨員絕對不能參加” (李焰生:《“容共”政策與“聯共”政策》,《現代青年》第73期,1927年4月9日。)。很多國民黨人認為,中共黨員既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則不應在國民黨內進行秘密“黨團”活動。而中共方面則反駁說:“既准跨黨,便不能無黨團之嫌疑。國民黨外既然有一共產黨存在,則國民黨內便不能使共產派無一致之行動。況既謂之派,思想言論必有相類之處,既有黨外之黨,則其一致行動更無可疑。” (李雲漢:《從容共到清黨》,臺北及人書局,1987年,第326—327頁。)

國民黨以中共“黨團”為洪水猛獸,中共則辯稱“黨團”為挽救國民黨之良方。1924年6月18日,張繼等國民黨元老以中共“黨團”活動為罪證,提 出彈劾案,認為共產黨不忠於國民黨。6月25日,謝持、張繼前往東山鮑羅庭寓所,質問鮑羅庭:“君以共產黨加入國民黨,而在黨內作黨團活動,認為合理乎?”鮑羅庭回答:“國民黨已死,國民黨已不成黨,只可說有國民黨員,不可說有國民黨,加入新分子,如共產黨者,組織黨團,可引起舊黨員之競爭心,則黨可復活。”鮑羅庭進而補充,凡黨必有派,中共“黨團”無異於國民黨的一派。國共關係本是“互相利用”,國民黨從中共“黨團”中也能獲益。 (《謝張兩監察委員與鮑羅廷問答紀要》(1924年6月25日),《共產國際、聯共(布)與中國革命文獻資料選輯(1917—1925)》,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7年,第578—580頁。)雙方交鋒的關鍵在於國民黨的組織性質。鮑羅庭認為國民黨組織鬆散,黨不成黨,有其他政黨加入無可厚非。而張繼等人意見正相反,認為“黨內有黨”,必不相安。由此可見,“黨團”機制是國共衝突的內在根源之一,從共產黨加入國民黨的決策伊始,矛盾隱患即已埋下。

國共“跨黨”紛爭不在於共產黨員的雙重身份,而在於中共“黨團”活動方式隱秘。換言之,跨黨之糾葛,癥結在“黨團”之運作。1924年8月21日,為解決“黨團”問題,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發佈訓令,禁止“黨團”之存在:

今中國共產黨與本黨同為革命組織,對於現時中國之政見又盡相同,故決不能發生黨團作用。而加入本黨之共產派,既服從本黨之主義,更不致有黨團作用。其所以有黨團作用之嫌疑者,由於此等印刷品,其性質非屬於公開,而屬於秘密。既屬於秘密,則無論其對於本党懷有善意抑懷有惡意,而常易被認為惡意。同志平日相與戮力,其精神之浹洽,不外于理智之互浚與感情之相孚,而此等之秘密行為實足為感情隔膜之導因。中國共產黨關於黨務之秘密,本黨固無須過問,然其活動之有關於國民革命者,本黨則欲知之,以期對於國民革命得齊其趨向與步驟。至於中國共產黨對於其黨員之加入本党者施以指導,俾知對於本党應如何盡力,此在中國共產黨為當然之事;而本黨則認為,此於本黨之黨務進行及黨員紀律有直接間接之關係。倘使中國共產黨關於此等之討論及決議,使本党得以與聞,則本黨敢信黨內共產派所被黨團作用之嫌疑無從發生。( 黃彥編注:《論改組國民黨與召開“一大”》,廣東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99、200頁。)

國民黨要求中共“黨團”成員公開身份,決策透明,設立國際聯絡處,瞭解中共活動及與國民黨關係,均被中共拒絕。1926年5月,蔣介石提出《整理黨務案》,要求中共將黨員名冊提交給國民黨中央。如此,中共“黨團”組織將全部暴露,中共自然未允其提議。蔣介石感歎:“究竟哪個是真正的黨員,哪個是跨党的黨員,究竟哪個是忠實的中央執行委員,哪個是跨黨的中央執行委員,不說各位同志不明白,要懷疑,就是我做主席的,也弄不明白。” (轉引自王奇生:《黨員、黨權與黨爭——1924—1949年中國國民黨的組織形態》,第89頁。)

中共“黨團”問題始終是困擾國民黨的心結。國民黨也曾經嘗試以“黨團”對“黨團”,向中共反擊。據鄒魯回憶,在他擔任國民黨中央青年部部長期間,曾在廣東各校組織國民黨“黨團”對付共產黨,並派人加入共產黨,偵察對方情形。但其“黨團”僅秘密滲透一項,稍似中共,在其內部並不能形成勢力,影響決策。(《鄒魯回憶錄》,東方出版社,2010年,第117、160頁。)國民黨始終未能有效反制中共“黨團”,最後不得不訴諸武力“清共”。

總之,“黨團”是中共與國民黨第一次合作的主要組織媒介,也是中共在國民黨內活動的主要運作方式。中共在國民黨內的迅速發展壯大,以及對國民黨的影響乃至操控,在很大程度上得力於“黨團”的成功運作。但國共合作的破裂,也與“黨團”運作所導致的矛盾激化有一定關係。( 王奇生:《黨員、黨權與黨爭——1924—1949年中國國民黨的組織形態》,第89—90頁。)

三、“黨團”與群眾組織、群眾運動

群眾組織是中共動員群眾的媒介,而“黨團”則是中共引導和控制群眾組織的媒介。截至1927年6月,中共已有中華全國總工會黨團幹事會、全國農民協會臨時黨團、中華全國學生總會黨團、中華全國濟難總會黨團、中華全國鐵路總工會黨團等眾多全國性團體組織的“黨團”(《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第1卷,中共黨史出版社,2000年,第47頁。)。可見,中共意在通過“黨團”,掌控和統攝全國各類型的群眾團體。

除這些常規組織外,中共在臨時性的群眾組織中亦設有“黨團”,較為著名的有省港大罷工運動中的省港罷工委員會。該委員會的核心人物如蘇兆征、鄧中夏等均為“黨團”成員。他們通常晚上參加“黨團”會議,由成員先行彙報各自部門工作情況和問題,然後討論作出決定,第二天貫徹執行。另有一小規模、高級別的“黨團”會議,僅少數成員參加,以蘇俄顧問鮑羅廷為核心。曾參與領導省港罷工的黃平回憶:“省港大罷工的重要決策無一不是同鮑顧問商量過的,多數是他提出來的。”(《中共廣東區委關於省港罷工情況的報告》(1925年7月),《廣東革命歷史檔彙集(中共廣東區委檔)》(1921—1926),第31頁;黃平:《往事回憶》,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5、26頁。)

各地農民協會中也有中共“黨團”的身影。中共寧波地委發展11個區,每區均有農民協會,總人數近千人,協會由“黨團”負責指揮(《寧波地委農民運動委員會農民運動報告——自“五卅”運動至北伐軍進浙江省前》(1926年12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寧波地委檔)》(1925—1927),第443頁。)。1926年,廣東各縣紛紛成立農民協會,各協會中的“黨團”組織非常活躍,幾乎取代黨支部地位,成為鄉村黨組織的核心(《中央第二次擴大會議對於廣東農民運動決議》(1926年),《廣東革命歷史檔彙集(中共廣東區委檔)》(1921—1926),第301、302頁。)。

在眾多群眾團體中,“黨團”與學生聯合會的關聯尤為複雜,也尤為重要。在“五四”之後的群眾運動中,學生群體均是先導者和風向標。據時在北京地委工作的李渤海觀察,“北京惟一的群眾是學生”(《李渤海關於北京學生運動的報告》(1925年1月16日),《北京革命歷史檔彙集(1922—1926)》,1991年,第210頁。)。全國各地也有類似情況。學生組織歷史悠久,自有系統,且對政治極其敏感。全國學生聯合會與京滬等地學生聯合會,聲氣相通,互相倚重,構成龐大的學生組織網路。故中共對學生團體組織極為重視,學生團體自然也成為“黨團”力圖介入的重要目標。

學生運動的中心組織是學生聯合會。中共和青年團也認識到學聯是宣傳主義的“最好場合”。中共北京地委要求,鑒於學聯貼近群眾,可統一指揮,因而應重點活動。在1922年建立之初,青年團中央即明確指示團員應打入各地學聯內部,“不停的以活動在其中造成中堅勢力”,在愛國運動中設法取得指導地位(《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與中國各團體的關係之議決案》,《中國共青團歷次全國代表大會概覽》,第15頁。)。1924年6月4日,青年團中央發出通告,要求各地應設法恢復或成立學聯,以求全國學生組織的穩固和擴大 (趙樸:《團二次擴大會至三次大會》,《青運史研究》1981年第12期。)。

然而,學生聯合會本屬學生自由結合,設立情況依當地學生運動水準而定。部分地區的學生聯合會有名無實,甚至沒有學生聯合會,發展極不平衡。以學生運動策源地的北京而言,在五四時期,各校均有學生會或自治會,至1924年則多已零落 (即便有學生會,亦多以解決校內實際問題為主,對政治和社會問題少有過問。參見《團北京地委關於北京學生狀況的報告》(1924年3月20日),《北京革命歷史檔彙集(1922—1926)》,第68—70頁。)。1925年4月,北京學生聯合會聯絡學校約70餘所,其中一半以上的學校或沒有學生會,或有學生會而無人出席,不符合中共党、團聯合學生的條件。因此,發動學聯多從組織各校學生會做起。

組織學生會,有組織滲透和組織重組二途。青年團鼓勵團員加入各校學生會,並佔據有利位置。團濟南地委指出,組織學生運動,首在建立學生及各縣的青年團體組織,然後統一組成山東學生總會(《團濟南地委關於半年來工作概況的報告》(1926年7月14日),《山東革命歷史檔案資料選編》第1輯,山東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45頁。)。團北京地委為實現對各校學生會的控制,對學生政治派別進行了細緻調查,注意拉攏國民黨左派和無黨派學生,孤立國民黨右派——民治派,從而擴大在學生會中的勢力(《伯莊善南關於北京青年團學聯學生會等組織狀況的報告》(1925年4月20日)、《李渤海關於北京學生運動的報告》(1925年1月16日),《北京革命歷史檔彙集(1922—1926)》,第272、213頁。)。據團青州特支報告,本地學生團員雖僅有11人,但在各學生會中佔據總務股和宣傳股的重要位置。在團員的主持下,學生會統一喊出“打倒軍閥”“打倒資本帝國主義”等口號。(《團青州支部關於學生運動情況的報告》(1925年9月15日),《山東革命歷史檔案資料選編》第1輯,第68、70頁。武昌地區情況也是如此。參見《團武昌地委給團中央的報告——關於組織、宣傳、經濟情況》(1925年1月),《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2頁。)組織滲透和組織重組只是手段,而取得主導地位,得以領導宣傳和活動,獲得代表名義,方為目的。

學聯建立後,雖已有組織基礎,仍須師出有名,受社會認可。1924年12月,團中央通告各地,借國民會議促成會運動之機改組學聯,結果反響平平。反倒是半年後的五卅慘案,成為學聯發展的契機。1925年的五卅運動是中共“黨團”和“團組”活動大規模開展並取得成效的關鍵時期。鑒於當時革命潮流高漲,各地區、各階層、各類別的群眾組織層出不窮,群眾聯合迫在眉睫,中共認識到此刻的重點是“在群眾中鞏固我們黨的勢力”,若要證明在群眾之中“真有勢力,真能指導”,必須利用革命潮流,在“一切工人組織、農民協會及革命的智識階級團體”裡,組織支部和“黨團”(《組織問題議決案》,《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第66、67頁。)。這對中共的“黨團”工作既是機遇,也是挑戰。

“五卅”之前,濟南青年團雖有活動,但規模甚小。慘案發生後,濟南地區的中共與青年團合作,成立濟南學生聯合會,逾半數中等以上學校參與,青年團活動頓顯生機(《團濟南地委報告第十五號》(1925年7月23日),《山東革命歷史文件彙集》甲1,1994年,第452頁。)。團寧波地委也借“五卅”之機,改組學生聯合會,當地公立、私立、教會學校基本全部加入學聯,“無形中已受本校(團寧波地委——引者注)之指揮”(《寧波分校報告十二——半年來寧波學生運動概況》(1925年6月),《浙江革命歷史檔彙集(群團檔)》(1922—1926),1985年,第152頁。山西亦有類似情況,中共在山西省學生聯合會中本無勢力,但利用五卅運動之機,成功改組學生聯合會,由共產黨員王瀛擔任主席。參見《彭真年譜(1902—1948)》第1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2年,第25頁。)。團武昌地委在1925年5月之初,僅能通過學聯召集七八所學校開會,而湖北的其他地區尚不如武昌。五卅運動之後,湖北地區的學聯已初具規模,下轄學生約有1.4萬餘人,僅武昌一地就有9.5千人(《團武昌地委報告(第七號)——四月份組宣、工農學運方面之工作概況》(1925年5月),《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56頁;《團武漢地方報告——團內外組織和活動情況》(1926年5月12日),《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355、356頁。),足見學聯組織擴張之速。

宣傳和組織是“黨團”在學聯中的主攻領域,在五卅運動中的作用尤為關鍵。團員加入學聯後,積極佔據總務、宣傳、組織機關,從而掌握組織、宣傳以及對外聯絡的主動。武昌學聯改組後,總務、宣傳、農工三股主任均系團員,組織股主任也是國民黨左傾學生(《團武昌地委半年來的工作報告——關於組織、宣教、工農、學生工作情形》(1925年8月27日),《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56頁。)。團青州支部報告,團員在學聯中“地位很好”,重要職務如總務、編輯、宣傳等,都由團員擔任(《團青州支部關於學生運動情況的報告》(1925年9月15日),《山東革命歷史檔案資料選編》第1輯,第70頁。)。團員佔據學聯重要崗位後,受“黨團”支配的學聯成為青年團宣傳政策的機關。團武昌地委報告稱,學聯“在吾人之手”,快郵代電、宣言傳單內容均由團員決定(《團武昌地委報告(第七號)——四月份組宣、工農學運方面之工作概況》(1925年5月),《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56頁。)。1925年11月中旬,團天津地委,號召學生“向革命的路上走”,即是利用天津學聯臨時執行委員會的名義( 12月學聯被青年團改組後,又發宣言指出:學生已不能安心讀書,只有過問政治。參見《天津十一月份學生運動工作報告》(1925年12月1日),《河北革命歷史檔彙集》甲第1冊,第380、381頁。)。在“黨團”的主持下,團的宣傳口號即成為學聯的口號。

上海為中共黨、團中央之所在。中共和青年團在上海成員眾多,根基最固。“五卅”能由一個慘案發展為一場全國規模的反帝運動,與中共在上海的勢力最為發達有關。中共和青年團通過“黨團”控制上海學聯的過程,頗具典型意義。“黨團”在五卅運動爆發之前,已成功改組了上海學聯,為學生運動奠定了組織基礎 (1924年秋,由上海團地委策動暨南大學、大夏大學、上海大學等校學生會召集各校代表大會,否認之前的學生會,代表大會執行委員會的重要席位“悉為我們同志抓到”。《團上海地委學生部工作報告——關於一九二五年三月至九月的學生運動情況》(1925年9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檔)》(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131頁。)。五卅慘案發生後,本持觀望態度的復旦、聖約翰、東吳法科等校也紛紛加入上海學聯。學聯成員達90余校,職員超過百人,一躍而為上海的重要團體,為社會矚目。與此同時,中共和青年團也在各校拓殖勢力,吸收黨員、團員,建立支部,並通過“黨團”加強對學生組織的控制,獲得該校的代表名額,以便出席各種會議及聯合會。青年團不僅清楚掌握各校國民黨、學生會以及其他學生團體的成員分佈,更深刻分析了“黨團”對學生組織的控制狀況,依控制程度由弱到強,大致分為“參與”“活動”“支配”。(《團上海地委學生部工作報告——關於一九二五年三月至九月的學生運動情況》(1925年9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檔)》(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126—131頁。)如此綿密細緻的前期工作,既是對“黨團”工作的督促,督促党、團員佔據支配地位,也利於活動時因“校”制宜,靈活應變。

中共認識到,掌握學聯,便能掌握當地學生運動,進而掌握整個社會運動的主導權。在與各界互動的過程中,學生歷來佔據主動。中共“黨團”通過學生會發動學生,再由學生發動商人和市民參與。學生聯合會在五卅運動中的作用之重要,正如惲代英指出的那樣:“假使沒有學生的聯合會,就不能號召民眾,五卅運動就無從產生”,“學生會在那時很有權威”(《五卅運動史料》第1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8、10頁。)。在當時的社會差序下,工人對商人懷有信仰,而商人又對學生有所敬畏。據李立三回憶,他們最初先動員工人總罷工,但未能成功,等商人總罷市以後,工人總罷工才實現(《李立三同志對二月罷工和五卅運動的回憶》,《五卅運動史料》第1卷,第144—145頁。工人一般跟在商人後面行動,而商人之所以罷市,又主要是為了聲援學生而非工人。當時鄧中夏說過這樣一段話:“在資產階級眼中,學生是被他們所比較重視的,此次南京路的屠殺,假使是工人而不是學生,資產階級一定是漠不關心,一屁不放(譬如資產階級對顧正紅案的冷淡,便是眼前的證據)。惟其是因為屠殺學生,他們方慢條斯理的討論他們對慘案的態度。所以此次學生運動有很大的作用。”《五卅運動史料》第1卷,第43頁。)。

商人如此,底層的工人農民對學生更是信仰有加,如上海黨組織的一份報告便專門提到“工人崇拜學生” 的現象(《上海區委召開各部委書記會議記錄》(1926年5月15日),《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彙集(上海區委會議記錄)》(1926年4月—1926年6月),第121頁。)。學生受重視,既有“士大夫”的傳統餘蔭,更有五四運動的精神遺產。“五四”之後學生的“神聖化”與組織化,被中共充分運用于自身組織建設與實際的政治運動中。寧波學聯發起工會促成會,聯絡成立機器工人聯合會、渡船工人聯合會,並通過“黨團”加以領導;團寧波地委主持寧波學聯,號召各界組成寧波外交後援會,無論演講、募捐還是調查,學生均是其中主力(《寧波分校報告十二——半年來寧波學生運動概況》(1925年6月),《浙江革命歷史檔彙集(群團檔)》(1922—1926),第153、152頁。)。各地學聯在組織各界聯合組織時,往往充當先鋒的角色。

從當時的報導來看,各地“五卅”後援會建立的組織流程大致相似,往往以當地學生聯合會及各校學生會號召罷課為先導,繼而學生上街遊行,分隊演講,向民眾報告,造成聲勢,最後聯合各社會團體,在大會上成立各界聯合會。1925年6月5日,在團開封支部的策劃下,河南全省學生會議決各校一律罷課,由各校組織講演團,聯絡各界組織“五卅”後援會(《宏遠給弼時的信——關於援助滬案的情況》(1925年6月14日),《河南革命歷史檔彙集(群團檔)》(1923—1926),1983年,第20頁;《學、工界開展反帝活動》,《民國日報》1925年6月13日。)。團大連特支接團中央運動指示,依靠學界,組織滬案後援會,安排學生罷課,工人罷工,市民遊行(《楊志雲、傅景陽給團中央的信》(1925年6月10日)、《團大連特支關於成立滬案後援會及工作進行情況給團中央的信》(1925年6月15日),《中共大連地方組織文獻選編(1926—1949)》,中共黨史出版社,2009年,第14、16頁。),獲大連各界群起響應。黨員和團員加入後援會,旨在加強組織力量,左右決策,貫徹中央主張。安慶於6月2日舉行群眾大會,會上通過三項決議,通電聲援運動、組織團體募捐、與英日兩國經濟絕交,三項提案均為共產黨員徐夢秋、薛卓漢等所提(《五卅運動史料》第3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50頁。)。團南昌地委成員加入當地後援會文書部,牢牢把控後援會的宣傳方向(《團南昌地委學生部報告(第七號)——關於南昌援助“滬案”情況和九江日清工人罷工緣因》(1925年6月3日),《江西革命歷史檔彙集(1923年—1926年)》(1),1986年,第171、172頁。)。各界大會的組織流程為各界所熟悉,中共和青年團的“黨團”並未別出心裁,而是加以沿用,並巧妙地事先設計好大會決議和口號,舊瓶裝新酒,利於各界群眾接受。

後援會組織成員的廣泛性,既是其力量之所在,也是其內部分歧之所由。各地商界、學界精英並不完全認同中共政策,更不願被年輕的“黨團”成員所操控,致使後援會內部頻有衝突。寧波五卅運動在中共“黨團”推動下,深入廣大縣鄉,為一時之盛,但也受到外交後援會中紳士、商人的質疑。在討論遊行口號時,學聯提議用“打倒帝國主義,取消一切不平等條約,民族解放萬歲”等較為激進的口號,而紳士提議用“愛用國貨,取消不平等條約,中華民國萬歲”等溫和口號。學聯堅持主張,加之此時又發生群眾打砸外人住宅事件,引起紳士恐慌。紳士認為都是“學生闖的亂子”,聯名辭去後援會職務,後因各公團會議通過鉗制學聯的議案,才勉強複職。(《寧波分校報告十二——半年來寧波學生運動概況》(1925年6月),《浙江革命歷史檔彙集(群團檔)》(1922—1926),第152頁。)目標的一致性並不意味著立場的一致性。當後援會的“黨團”成員觸及紳、商、學各界利益之時,隱藏的矛盾便會顯露。

中共和青年團努力掌握各界聯合組織,以便掌握群眾運動的走向。其時,各方勢力競相爭奪各界聯合組織的領導權,甚至演至組織對抗。五卅運動時期,北京即存在兩大聯合組織並立的局面:一為中共和青年團“黨團”主導的滬案雪恥會,一為北京各界聯席會議。後者以各校滬案後援會、北京各校教職員滬案後援會、教會學校為主體,主張單獨對英,不用“打倒帝國主義”口號,與中共主導的雪恥會針鋒相對。1925年6月14日,由北京各校教職員滬案後援會發起召開北京各界聯席會議。6月16日和18日,北京各界聯席會兩次召開會議,準備於25日舉行總示威。雪恥會鑒於形勢不利,只得順勢參與。雙方在群眾大會上就主席、口號、指揮等事項相互爭奪。後援會原計劃在天安門開會,未得政府批准,於是僅在天安門略事追悼,即移烈士靈位至中央公園。雪恥會乘此機會,攻擊其擅移靈位之舉,帶領群眾再回天安門,奪得主席臺重開大會,將中共事先準備的口號和提案一併通過。而後,雪恥會組織對後援會“拆臺”,吸引對方學校加入己方。後援會在激進的氛圍中,難以自立,瀕於解體,雪恥會反愈顯活力。(《伯莊關於團北京地委工作的綜合報告》(1925年7月14日),《北京革命歷史檔彙集(1922—1926》),第344—346頁。)地方精英並不任由革命政黨掌控群眾團體和群眾運動,有時會動用組織、金錢等資源加以抵制和競爭。但中共因“黨團”的策略和方法得當,在群眾大會上屢占上風,在競爭中往往更勝對手一籌。

四、“黨團”的有限張力

五卅運動成功之要訣,在於中共群眾運動的成功策略,其中“黨團”機制自內而外的張力,將黨的影響拓展至社會各界,功勞不小。然而這種張力並非無窮無限。到五卅運動後期,“黨團”活動開始顯現受制於主客觀條件的局限性,就主觀而言,大抵可總結為三點:一為行動個人化,二為組織上層化,三為宣傳激進化。

“黨團”機制以寡禦眾,四兩撥千斤,運用之妙,自不待言。但黨員和團員本身數量較少,人才匱乏,這也是不得不爾的苦衷。1925年1月,中共黨員人數僅994人,經歷五卅運動後,1925年9月,中共黨員達到3164人,1926年3月黨員人數也僅有8000人左右(《1921年7月至1927年5月中共黨員數量統計表》,《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第1卷,第39頁。)。團員數量較同時期黨員為多,1924年10月,青年團中央統計團員數量為2546人,主要集中於北京、上海、長沙、廣州等地,其他各地團員數量,少則幾人,多則幾十人( 趙樸:《青年團組織史資料之二》,《青運史資料與研究》第2集,第80、81頁。)。依靠數量優勢駕馭成千上萬人的團體,幾乎不可能。自身條件和設計目標之間的巨大鴻溝,只能靠組織技術和個人活動加以彌補。久之,個人活動被等同於團體活動。1925年3月,時任團武昌地委書記的林育南在向團中央報告武昌地委組織及學生運動情形時指出:“學聯會改選,事前未報告團體,僅由同志個人之決定,雖同志占主要職員,然而他們不能做事,並且因代表促成會而北上,亦無人代替,學聯會可說是完全無人負責。我們的同志,可說全不知紀律為何物,團體行動為何物,完全是個人的行動。幹與不幹,來往去就,全是由個人的意思。他既不報告團體,請示於團體,而以前的地委對此事亦不聞不問。”(《林根致團中央信——關於組織、教宣、青工、學運等工作情況》(1925年3月24日),《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22頁。)

只見個人,不見團體,在革命政黨草創之初,此種現象頗為普遍。個人處事靈活,決策迅速,可以彌補人才短缺之弊。但此非長久之計,工作因人而動,缺乏連續性,組織也不能發揮統籌作用。團漢口地委反思漢口學聯,只見兩個負責人的努力,不見整個青年團的行動,“致常有顧此失彼情形”。學聯也徒有其表,各校代表提議與議決案均出於個人想法,各校代表 回校後,也未將會議情形報告全體學生,以致學生群眾與學聯關係不緊密,運動學生時頗感困難。(《團漢口部委半年來工作報告——關於漢口政治及團的工作概況》(1926年8月),《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441、447頁。)及至五卅運動後期,各地組織普遍遭遇人手短缺的危機。在團上海地委中,“老是這幾個持掌著”,忽略培養新學生領袖,致使“同志太少,活動殊多困難”(《團上海地委通告第八號——關於學生運動》(1925年),《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檔)》(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202頁。)。共產黨寧波地委的發展,也是如此。黨員在數量上雖已有相當發展,但仍感人手短缺,致使五卅運動後期呈現竭蹶狀況。過往的組織經驗,已無法適應五卅運動的形勢。個人活動雖可支撐一時,但不能持久。所以正如寧波地委所言,上海及周邊地區的運動,為時短暫,如曇花一現,五卅運動過後,即歸於消沉(《寧波地委工作報告——關於社會情況、黨的工作及群運工作等情況》(1926年9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寧波地委檔)》(1925—1927),第217頁。)。這其中有多重原因,如政治環境與五卅時期已不可同日而語,中共力量的壯大引起軍閥當局警惕,唯恐運動複萌。但組織因素,亦不可忽視。

為造成更廣大的群眾參與,“黨團”必須佔領群眾組織的機關,卻造成有上層而無下層、有領導而無群眾的現象。“黨團”雖能組織各校學生會,但因乏人回應,而無實際效用。1926年5月,中共反思指出,在工會、學生會、農會及其他臨時集會各團體內,只圖一時工作便利,佔據機關,多占職員,“顯出一種包辦的形式”,反使群眾脫離團體,甚至使團體分裂(《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2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第113頁。)。1926年7月,據青年團上海地委統計,可供指揮的青年團體共有51個,包含研究會、同鄉會、濟難會等,這些團體雖有3000余市民參與其中,但未能“群眾化”,完全由團員一手包辦,結果是“包而不辦”(《團上海地方工作的總現象》(1926年7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檔)》(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263頁。)。“黨團”成員在學生運動中的勢力雖然龐大,但僅限於佔領機關,而未能深入群眾,取得群眾。工人運動中也有相似情況。在廣東15萬工人中,僅有300名黨員,第一次工人代表大會有1400名代表,而黨員人數不足百人,“黨團”成員儘管控制了工會的機關,卻失去與工人接觸的機會,一旦遭遇政局變動,就會馬上解散(《廣州工會運動的報告——關於廣州工會各派的演變,對待各派的策略》(1926年夏),《廣東革命歷史檔彙集(中共廣東區委檔)》(1921—1926),第346頁。)。

“黨團”成員雖在學聯組織擔任領導,但並無群眾基礎,缺乏底層回應,容易暴露身份,惹人疑懼。團天津地委在反思學生運動時,談及學生聯合會雖在掌握之中,但無學生群眾,“不過有兩個圖章”,必要時可資借用而已(《田錦報告(特別的)——政治民眾團的教育和組織發展等情況》(1926年1月4日)、《天津學生運動之報告》(1925年),《河北革命歷史文件彙集》甲第1冊,第439、414頁。)。團濟南地委亦反思,只有少數學生在群眾中領導,難以起到領導作用,雖費心指導,卻仍陷於“很困難的境地”(《團濟南地委關於半年來工作概況的報告》(1926年7月14日),《山東革命歷史檔案資料選編》第1輯,第144頁。)。在上海大同大學和南方大學的學潮中,“黨團”成員均處於指揮位置,但因缺乏群眾作後盾,歸於失敗(《團上海地委學生部工作報告——關於一九二五年三月至九月的學生運動情況》(1925年9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檔)》(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137頁。)。團員汲汲于取得學聯代表資格,忽略了為群眾謀利益,故學聯群眾基礎頗顯匱乏。

這種作法的後遺症在“五卅”過後更逐漸顯現,1925年下半年的上海學生聯合會改組即是一例。上海學聯在五卅時期的壯大,多賴民氣高昂,形勢逼人。然而隨著運動落潮,潛藏的矛盾逐漸暴露。秋季再行組織時,青年團發現運動形勢已大不相同。國家主義派與研究系的學生勢力,與青年團形成對立和競爭,且在學生中多有附和聲音。團上海地委判斷學聯“無完全操縱之可能”,決定和國民黨左派合作,讓出虛銜,而取實職,如組織部、宣傳部和工人股(《團上海地委學生部工作報告——關於一九二五年三月至九月的學生運動情況》(1925年9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檔)》(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136頁。)。儘管如此,地委仍不滿意,認為學聯是“空中樓閣之機關”,“黨團”成員把持機關,對學生態度不佳,“前途實有無限之危險”(《團上海地委通告第八號——關於學生運動》(1925年),《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檔)》(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204頁。)。因此,地委決定在國民黨內召集“黨團”會議,研究改組學聯(《團上海地委學生部工作報告——關於一九二五年三月至九月的學生運動情況》(1925年9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檔)》(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136、137頁。)。然而此舉效果不佳,1927年1月,團上海地委仍感慨學聯頭重腳輕,雖社會地位崇隆,但下轄群眾數量不增反減(《團上海地委關於青年運動與今後團的工作方針》(1927年1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檔)》(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401頁。)。

同時,“黨團”越活躍,宣傳越明確,顏色越明顯,反對的勢力反而越有力,群眾運動的阻力也越大。五卅時期,在中共領導下,各群眾團體大力宣傳反帝話語,“打倒帝國主義”之口號,婦孺皆知。然而,“五卅”以後,中共主導的組織並未隨著口號流行而受到社會歡迎,反在多地遭遇“反赤”浪潮。濟南學生就因所謂“赤色宣傳”,盲目仇視青年團(《團濟南地委關於半年來工作概況的報告》(1926年7月14日),《山東革命歷史檔案資料選編》第1輯,第144頁。)。上海及周邊的學聯因“赤色”太濃,使學生群眾不敢接近(《寧波地委工作報告——關於社會情況、黨的工作及群運工作等情況》(1926年9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寧波地委檔)》(1925—1927),第236、237頁。)。連思想進步的學生都深恐“赤色”,普通民眾自不待言。團上海地委反思學生運動“有些紅的色彩” (《團上海地委關於青年運動與今後團的工作方針》(1927年1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檔)》(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400頁。),語言太過政治化,不夠淺顯易懂,宣傳未能深入群眾。“階級鬥爭”“國際聯合”的口號令人困惑,也令人生疑。反觀國家主義派、國民黨右派的理論都非常簡單,僅用“反共產”的簡單口號,即可號召群眾,令中共深感壓力。色彩濃厚,主張激進,使中共和青年團在群眾中反響平平,反而樹敵頗多。

“反赤”大潮背後的政黨競爭,正為中共和青年團所忌。國家主義派和國民黨右派齊將矛頭指向中共在群眾團體與群眾運動中的“黨團”運作,給中共和青年團造成不小麻煩。國家主義派指責中共利用“黨團”控制全國學生聯合會,盡據要津,“一躍而得學生總會之全權”。他們還批評“黨團”的活動方式,對於各團體不操縱即破壞,“非橫亂地拿在紅色的旗幟下任其化分不可”。(《共產黨把持下的全國學生總會》,《醒獅週報》1926年第84號。)國家主義派提議分三步肅清中共影響:第一步改組共產黨控制的各校學生會,第二步改組各地學生聯合會,第三步改組全國學生總會(《共產黨把持全國學生總會的又一證據》,《醒獅週報》1926年第81號。)。這與中共控制學生組織的步驟相一致。國民黨右派的孫文主義學會、國家主義派的青年團、江蘇省教育會以及各大學同志會,則以抹黑中共、拉攏學生代表等手法,削弱上海學聯的群眾基礎。上海各派反共力量相互聯合,形成反共聯盟,孫文主義學會、國家主義派、基督教研究系、新社會民主黨等,到各校宣傳共產黨把持學聯,使學聯“黨團”日益孤立(《半年來上海學生運動報告》(1926年),《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檔)》(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363頁。)。

另外,“黨團”活動很大程度上受制於社會環境,可順勢而起,卻不能逆勢而為。1925年8月以後,各地局面趨於反動,群眾反帝熱情漸減,上海、湖北、湖南、天津、山東等多地軍閥當局控制乃至鎮壓運動,使群眾運動陷於困頓,中共和青年團雖欲有所作為,亦無能為力。湖南民眾在軍閥趙恒惕的高壓之下,鮮有大規模運動,但自五卅運動以來,湖南地區的群眾運動蓬勃發展,長沙、衡陽、南縣等地“黨團”隨之活躍,掌握的群眾組織成為五卅運動主力,並有反對軍閥統治的趨向。趙恒惕大肆逮捕學生.封閉工會,查辦學生會,群眾運動頓顯萎靡,“黨團”也無法活動,成員四散。(《團湖南區委十一月份政治報告——湖南軍閥內部派系衝突及民眾運動》(1925年12月20日),《湖南革命歷史檔彙集(群團檔)》(1925年甲),1984年,第419、420頁。)此後,中共和青年團的運動工作再難獲得教育界、商界同情,無明顯發展(《團湖南區委工作報告(選)——區委組織及工作,全區團的組織與群眾組織狀況,宣傳工作與學生運動》(1925年10月25日至11月30日),《中國共產黨湘區執行委員會史料彙編》,湖南出版社,1993年,第84頁。)。1926年3月,唐生智起兵倒趙,湖南政局突變,“人心浮動”(《團湖南區委學生運動報告 (三月份)——省學聯和各地學運情形等》(1926年5月5日),《湖南革命歷史檔彙集(群團檔)》(1926年甲),1983年,第198頁。)。中共和青年團得以公開活動,借此機會發動群眾集會,遊街示威,文字宣傳等,成績“較往昔特多”。孰料5月初,唐生智退走衡陽,葉開鑫部進駐長沙,黨和團對外活動的機會又“減去許多”。(《團湖南區委報告——七個月工作概況》(1926年7月8日),《湖南革命歷史檔彙集(群團檔)》(1925年甲),第324頁。)群眾運動吸引學生群眾盲目加入,雖可蓬勃一時,然而一遇事變,即有竭蹶之虞。

上海也有類似情形,到五卅運動後期,奉系和孫傳芳的勢力對群眾運動百般壓制,工人群眾革命意志消沉,“黨團”成員亦無力改變局面,自感力量微弱,未能“打入群眾”(《區委召開各部委書記會議記錄——各部委彙報工作和區委書記報告》(1926年4月24日),《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彙集(上海區委會議記錄)》(1923年7月—1926年3月),第232頁。)。而1926年下半年開始的北伐,扭轉了革命局勢,社會氣氛開始左傾,工人、學生組織再度活躍。黨員感歎“革命的群眾運動受革命的軍事運動所限制”,群眾組織的發展得益於革命潮流,“真正由我們工作能力上去發展者則很少” (《上海總工會陳之一對於滬區職工運動的意見》(1926年12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上海各群眾團體檔)》(1924年—1927年),1989年,第219、222頁。)。可見,“黨團”活動的成效受政治局勢、社會環境、群眾心理等多方面影響,隨當地時局優劣而波動起伏,這種情形一直存在,直至大革命失敗。

當然,也應關注到,“黨團”在起伏聚散的過程中,有一股潛滋暗長的發展趨勢。中共和青年團總結教訓,提出“群眾化”和“布林塞維克化”的口號 (1926年5月,中共中央在要求全黨同志閱讀的小冊子中提出,“五卅”以來,黨的錯 1922年,中共二大專門通過《關於議會行動的決議案》,仿照俄國布爾什維克議會黨團的作法,規定中共的議員須受各級黨委的監督和指揮,一切不得自主(《中共中央檔選集》第1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第74、75頁。)。同時,中共還在工會運動的決議案中,明確規定在一切勞動團體如工會、行會、俱樂部、工人學校之中,組織強有力的小團體《(中共中央檔選集》第1冊,第80、81頁。)。所謂“小團體”正是“黨團”組織。很快,在1922年至1923年的京漢鐵路大罷工中,就有了中共“黨團”的身影。據羅章龍回憶,京漢鐵路總工會內即建立了中共“黨團”,並成立了“黨團”辦事處,羅章龍為書記,王仲一、史文彬、許白昊、林育南等人為“黨團”成員。另外,中共在隴海鐵路、正太鐵路工會中亦設有“黨團”。“黨團”負責領導全域,常在工人運動發生前,討論應對政策,確定運動手段和步驟。 (羅章龍回憶的“黨團”,未見中共檔加以佐證,究竟是當時黨員已有明確的“黨團”訓練,還是羅章龍事後加以修飾,猶有疑問。參見羅章龍:《椿園載記》,三聯書店,1984年,第232、243頁。)

基層黨員起初多對“黨團”制度感到陌生,不識“黨團”為何物,混淆“黨團”與支部的差別。在中共的組織設計中,“黨團”與支部有明確分工。一般而言,支部重發展,“黨團”偏行動;支部負責吸收黨員,“黨團”則不負此責任;支部還擔負教育黨員、督率黨員的工作,“黨團”則決定非黨的團體組織中一切鬥爭的方針政策與策略,指導非党團體中的黨員一致行動,貫徹黨的政策。1925年8月31日,中共中央發出通告,對“黨團”的組織和任務加以明確(《中央通告第五十三號——介紹新黨員之變通辦法,各團體中黨團的組織與任務》,《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第65頁。)。1926年1月,中共又在對工人運動的指示中進一步規範“黨團”和支部:支部和“黨團”均須對內統一思想,對外宣傳黨的政策;支部為固定機關中的基礎組織,“黨團”為臨時會議或聯合機關中的機動組織;單一的工會或學校設支部,不設“黨團”,有特別會議發生時,由支部書記臨時組織“黨團”。但有時在工會或學生會中,亦有“黨團”。支部和“黨團”有時亦可重合。工廠之支部,同為工會之“黨團”,既受該工會最高“黨團”命令,也須聽從黨委的指導(《職工運動中党的發展及其關係議決案》,《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第79頁。)。“黨團”中的每個分子,既要堅決執行黨對“黨團”的決議,也須執行“黨團”自己的決議《組織問題議決案》,《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第86頁。。如在工會中,當負責人為非同志時,“應由相近的同志包圍他”,使他“無形中”執行“黨團”決定之政策(《職工運動中党的發展及其關係議決案》,《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第79頁。)。在投票表決時,“黨團”成員要表達一致意見;在群眾運動中,“黨團”成員要展示一致力量。

在中共組織系統中,“黨團”不是獨立單位,也不能自成系統(《組織問題議決案》,《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第86頁。),如全國或地方的總工會最高“黨團”,只能宏觀指導下級“黨團”。為貫徹某種政策及避免各地衝突起見,“黨團”須呈報中央及區黨部或直接通知各地黨部,對該項政策加以說明(《職工運動中党的發展及其關係議決案》,《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第79頁。)。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中的中共“黨團”,則由中共中央指揮,向中央負責;國民黨地方黨部中的中共“黨團”,由中共區委或地委指揮,向區委或地委負責。上級“黨團”不能任意指揮下級“黨團”,須徵求區委或地委的同意。而“黨團”如需調用支部力量,也須經支部上級地委許可。(《中央通告第五十三號——介紹新黨員之變通辦法,各團體中黨團的組織與任務》,《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第65頁。)下級“黨團”受同級區委、地委和上級“黨團”的雙重領導。

“黨團”雖早有實踐,卻很晚才出現在中共黨章之中,甚至晚於國民黨。中共黨章與國民黨改組後的黨章均取法蘇俄,然所借鑒之藍本有所差異。1924年國民黨一大制訂的《中國國民黨總章》,系借鑒1919年12月俄共(布)第八次全國代表會議通過的《俄國共產黨(布爾什維克)章程》 (王奇生:《黨員、黨權與黨爭——1924—1949年中國國民黨的組織形態》,華文出版社,2010年,第14頁。俄共(布)黨團脫胎於俄國社會民主黨早期議會鬥爭時期的議會黨團,在1919年黨章中尚有指導議會鬥爭條款。國民黨黨章照搬了這些條款,如“國議會內之黨團受中央執行委員會之指揮及管轄;省議會內之黨團受該省黨部執行委員會之指揮及管轄”,“如與党之紀律大有違反時,其辭職書即在黨報上發表,並且須本人脫離該議會”等。參見榮孟源主編:《中國國民黨歷次代表大會及中央全會資料》上冊,光明日報出版社,1985年,第32—34頁。)。而1927年修訂的中共黨章,則更近似1922年俄共(布)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修訂的黨章 (胡德平細緻比較了1927年修訂的中共黨章與1919年《俄國共產黨(布爾什維克)章程》的差別,認為中共在“拿來”俄共經驗的基礎上,作出了一定的本土化調整。作者基本同意其觀點,但也認為1927年修訂的中共黨章與1922年的俄共(布)修訂版的歷史淵源更深,更具比較價值。參見胡德平:“中國共產黨黨組政治研究”,博士學位論文,復旦大學,2014年,第54、55頁。)。而兩者關於“黨團”的規定幾乎一致,均擺脫了早期議會黨團的痕跡,僅在“黨團”書記的選任方式上有所不同 (俄共(布)要求黨團內部選舉產生,而中共則由黨委指定。參見《蘇聯共產黨代表大會、代表會議和中央全會決議彙編》第2分冊,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228、229頁。)。1927年6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三次修正章程決議案》,第一次在黨章中明確規定了“黨團”的性質、作用以及“黨團”的組織方法、隸屬關係、活動規範和紀律懲處等(《中共中央檔選集》第3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第153、154頁。)。

與共產黨相似,青年團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在1922年成立之初,名為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1925年1月,在團的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決定將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改名為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為行文方便,本文統稱青年團。)亦有類似“黨團”的機關,名為“團組”。該機關的產生和發展,亦經歷一探索過程。1922年社會主義青年團第一次代表大會通過的章程,並沒有規定團員應如何在黨外團體中活動,但《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與中國各團體的關係之議決案》已指示青年團與其他團體有三種關係模式:一是團員加入其中,“造成中堅勢力”;二是團員在運動中與之聯絡進行,以達目的;三是“無顧惜的披露其罪惡”,使青年不致受其迷蒙,並以實力推翻之(《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與中國各團體的關係之議決案》,《中國共青團歷次全國代表大會概覽》,中國青年出版社,2012年,第14頁。)。可見,滲透、聯絡與破壞是青年團對其他黨派團體的三種基本活動方式,雖無“黨團”之形,實已得其神。

1924年3月22日,青年團中央第二屆執行委員會第二次擴大會議通過的《學生運動決議案》指出應當在各地學生會中“設立團的小組”。1925年1月26日至30日,共產主義青年團召開第三次代表大會。在大會修訂的章程中,首次出現關於組織“團組”的明確規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二次修正章程》,《中國共青團歷次全國代表大會概覽》,第84頁。)。大會通過的《一般被壓迫青年運動的決議案》還對“團組”在學生組織中的定位和活動作了詳細規定,如青年團“團組”應設立在學生會之中,使學生會成為學生運動的“總機關”與“領袖”;在學生會會議未討論各種問題之前,“團組”應先討論;在學生運動發動前,“團組”應有一預估,“非有勝利希望時,不必發起學潮”;而對於已經發生的學潮,“團組”應引導學生會參加(《一般被壓迫青年運動的決議案》,《中國共青團歷次全國代表大會概覽》,第71頁。)。1928年7月,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五次代表大會通過的章程對“團組”的性質與活動方式作出明確規定:“團組”是青年團在其他組織中實行團的政策,加強團的影響,並監督團員工作的組織(《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中國共青團歷次全國代表大會概覽》,第167頁。)。

在大革命時期,中共與青年團的關係,大體上處於並駕齊驅的狀態,甚至出現“團先黨後”的現象。初期青年團人數多於中共,且團員多為知識青年,文化程度大多高於黨員,因而承擔更多實際工作( 1925年1月,中共黨員共有994人,而團員有2191人;1925年9月,中共黨員有3164人,而團員則近 9000餘人。參見黃金鳳:《從“第二黨”到後備軍:共產黨與青年團早期關係的演變》,《近代史研究》2011年第3期。)。共青團儼然有“第二黨”傾向,自認與中共比肩而立,党為兄,團為弟( 光亮:《本團與中國共產黨之關係——政策、工作、組織》(1923年7月),《中國青年運動歷史資料(1915—1924)》第1冊,1957年,第325、329頁。)。尤其在學生運動中,共青團員數量較多,“團組”頗為活躍。在這個時期,青年團不僅“包辦”學生運動,甚至代替黨組織工人運動、農民運動,“與C.P.沒有一點分別”(《中共中央檔選集》第1冊,第366頁。)。如在湖北各地,一切國民運動、農民運動、青年運動等工作都歸青年團領導(《團武漢地委關於湖北各地團組織活動情況的報告》(1926年3月26日),《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1983年,第294頁。)。

五卅運動後,各地党與青年團組織均有相當發展,但部分地區黨的支部幾乎沒有黨員,甚至出現上層党領導團、下層團取代黨的現象。黨和團的勢力難以截然分開。省港罷工中黨員與團員混合組成“黨團”。中共廣東區委屢次想將二者分開,卻發現罷工“黨團”依照罷工團體而設,並無工人組織與青年工人組織之分,如分開則指揮不便(《團汕頭地委給團中央的報告——召開第二次團員大會的經過》(1925年11月14日),《廣東革命歷史檔彙集(群團檔)(1925年)》第2冊,1982年,第188頁。)。同理,上海總工會和學生聯合會內的“團組”也被取消,併入“黨團”(《上海區委召開聯席會會議記錄——關於總工會與學生會的黨團問題》(1925年9月1日),《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彙集(上海區委會議記錄)》(1923年7月—1926年3月),1986年,第135頁。)。可以說,早期的中共和青年團合組“黨團”已相當普遍 (即便“黨團”“團組”分立,由於當時黨團不分、黨團並進的實際狀況,“黨團”成員與“團組”成員的活動物件、活動方式也無明顯差別,“黨團”與“團組”的功能與角色往往混同,二者分享著相同的組織機制和行動規則,故而本文將二者背後的“黨團”機制視作統一的考察物件,後文中無論“黨團”抑或“團組”,均以“黨團”指代。)。

二、“黨團”運作下的國共關係

中共“黨團”機制的活動物件和範圍十分廣泛,既包括群眾組織,也包括其他政黨。中國國民黨在1924年仿照列寧主義政黨體制進行了改組,但改組並不徹底,改組後仍以三民主義為“體”,僅以俄共組織為“用”,只學到半套表面功夫,黨的組織渙散如故。亦因為此,跨党的中共黨員和團員在國民黨內擁有相當寬鬆的活動空間。如眾所知,第一次國共合作的形式非常獨特:一方面,中共黨員和團員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具有雙重黨籍,形成一種“跨黨合作”關係;另一方面,中共作為一個政黨在國民黨之外仍然獨立存在,兩黨關係又是一種“黨際合作”關係。從國民黨的立場看,既是“容共”,又是“聯共”:“容共”是“容納共產分子”,“聯共”是“聯合共產黨”。單獨稱“容共”,或單獨稱“聯共”均難以完整表述第一次國共合作的這種兩重性。 (王奇生:《黨員、黨權與黨爭——1924—1949年中國國民黨的組織形態》,第56頁。)在中共眼中,國民黨組織鬆散,成員複雜,並非一個嚴格意義上的列寧主義革命政黨。

從第一次國共合作建立伊始,中共即試圖在國民黨內建立“黨團”,通過“黨團”影響乃至控制國民黨。在1924年國民黨一大召開期間,中共首次在國民黨內明確建立“黨團”。在現有材料中,中共最早的“黨團”會議記錄,見於蘇俄政治顧問鮑羅廷的劄記。1924年1月18日,國民黨一大召開前夕,出席國民黨大會的20名中共代表與鮑羅廷召開“黨團”會議,共同討論在國民黨一大上中共“黨團”如何運作的問題。毛澤東主張,中共代表在國民黨一大上應分成若干小組秘密進行,不宜集中公開活動,以免引起其他團體反對。鮑羅廷則認為中共代表無妨公開活動。最後決定與會的20名中共代表成立一個委員會以及各代表團代表的聯席會議,以利相互聯絡與共同行動。(《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國民革命運動(1920—1925)》,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7年,第453—455頁。)自此之後,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的中共黨員和青年團員,主要以“黨團”的形式在國民黨內秘密活動,形成“黨內有黨”的局面。事實證明,毛澤東等中共黨員顯然比蘇俄顧問鮑羅廷更熟稔中國的政治生態和組織邏輯。中共“黨團”在國民黨內的秘密運作,更利於工作開展。

由於中共組織嚴密,國民黨組織鬆散,中共党、團員在理想信仰方面也比國民黨員表現堅定,加入國民黨的中共党、團員很快呈現反客為主的態勢。中共黨員譚平山被孫中山任命為國民黨中央組織部部長,自然有利於中共党、團員在國民黨內施展手腳。據他的說法,在1926年1月國民黨二大召開前後,大約90%的國民黨地方組織處於共產黨員和國民黨左派的領導之下 (轉引自〔蘇〕傑柳辛、科斯佳耶娃著,曾憲權譯:《大革命時期的中國共產黨與國民黨》,《國外中國近代史研究》第16期,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第214頁。)。1926年2月,維經斯基在給共產國際執委會的報告中也談到:“共產黨實際上領導著國民黨。小小的共產黨處於國民黨的機構之中,在組織和發展國民黨。”(《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國民革命運動(1926—1927)》(上),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8年,第44頁。)同年8月,國民黨左派顧孟餘在與維經斯基的一次談話中提到,在國民黨省一級的地方黨部以及大量基層組織中,共產黨人均占多數,而在另外一些地方,共產黨人即使處於少數,也能通過“黨團”來領導國民黨(《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國民革命運動(1926—1927)》(上),第422—423頁。)。同年11月,陳獨秀更自豪地聲稱,廣東、上海、北京、湖南等幾個重要地區的國民黨組織都處於共產黨的“包辦”之下 (《陳獨秀關於國民黨問題報告》(1926年11月4日),《中共中央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統一戰線檔選編》,檔案出版社,1990年,第291—292頁。)。在“包辦”國民黨的過程中,中共“黨團”機制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共產黨“黨團”實際成為國民黨“機關”中的“機關”。

相對于國民黨中央,中共“黨團”在國民黨地方黨部中的運作更為成功。團武昌地委報告,團員在國民黨省委和各區委中“均負主持之責”(《團武昌地委報告(第一號)——關於地委改選及教育、訓練工作情況》(1925年3月31日),《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31頁。)。中共天津地委在國民黨中也安插“黨團”,確保共產黨的主張在國民黨地方黨部的貫徹(《李志新關於組織與天津學聯情況致鐘英的信》(1925年8月12日),《河北革命歷史檔彙集》甲第1冊,1997年,第292頁。)。在上海“一般民眾的心目中,上海特別市黨部等於C.P.” (《中央擴大會議關於上海工作計畫決議案》(1926年7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中共上海區委檔)》(1925—1926),1986年,第306頁。)。中共“黨團”過於強勢,以至於成員不經過國民黨的組織程式,直接執行中共的行動策略,一度引起國民黨黨員的反感。

在這一時期,共產黨和青年團通過“黨團”控制國民黨,再以國民黨的名義組織各項運動。在五卅運動中,上海學生聯合會居於領導地位,在學生中頗有威望。在學聯中起決定作用的是國民黨“黨團”,而該“黨團”的實際指揮者又是中共和青年團合組的“黨團” (《團上海地委學生部工作報告——關於一九二五年三月至九月的學生運動情況》(1925年9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檔)》(1922年2月—1927年1月),1986年,第134頁。)。1926年底,國民黨寧波市黨部整頓後,共產黨將“一切群眾運動的領導地位轉移至它(國民黨市黨部——引者注)身上”,再以國民黨黨員的身份領導運動《(寧波地委組織部十月份工作報告——關於政治狀況、黨的工作、群眾工作等問題》(1926年11月6日),《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寧波地委檔)》(1925—1927),1988年,第385頁。)。青年團武昌地委組織的農民運動,也都是透過國民黨的組織來進行(《團武昌地委致團中央信——關於組織整頓、宣傳等工作情況》(1925年7月29日),《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89頁。)。中共“黨團”亦介入國民黨的軍事行動,如中共廣東區委在出征江西的北伐軍中,便組織了一個負責軍事的“黨團”,規定軍事“黨團”只管軍事,不能干涉地方黨務(《中共廣東區委致黨中央信——答覆中央十月四日來信》(1926 年10 月 21日),《廣東革命歷史檔彙集(中共廣東區委檔)》(1921—1926),1982年,第390頁。)。在中共眼中,國民黨只是一個軀殼,是國民運動的組織載體,與農民團體、青年團體、婦女團體的作用相近(《求實致鄂弟信——關於湖北團組織、宣傳、學生運動、經濟鬥爭、青年團體等工作的意見》(1926年3月10日),《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270頁。)。

中共借助國民黨的軀殼,有其自身考慮。國民黨有歷史、有地盤、有影響,此為早期中共所不及。在相當一部分民眾的眼中,國民黨的形象比謠傳“共產共妻”的共產黨溫和。因而,共產黨假借國民黨的名義,易於在民眾中開展活動。同時,借重國民黨之聲望,中共易於吸納有志青年。國民黨在河北張家口頗有聲望,“學生腦海中亦有國民黨三字之印象”。青年團因利乘便,先介紹學生加入國民黨,再將國民黨內優秀分子介紹進青年團。( 《大奎關於宣傳部工作報告及今後工作意見》(1925年),《河北革命歷史文件彙集》甲第1冊,第421頁。)此外,中共和青年團經費緊張,而利用國民黨的地方組織可以向國民黨中央申請經費,擴大運動( 武漢國民黨員有百餘人,也由青年團領導。參見《團武昌地委致團中央信——關於政治狀況、組織工作及學潮等情況》(1925年11月9日)、《團武漢地委關於湖北各地團組織活動情況的報告》(1926年3月26日),《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142、285頁。)。

中共“黨團”在國民黨內的秘密運作,一直令不少國民黨人深懷戒懼,痛感“國民黨黨務,共產黨員可以操縱,而共產黨黨務,國民黨員絕對不能參加” (李焰生:《“容共”政策與“聯共”政策》,《現代青年》第73期,1927年4月9日。)。很多國民黨人認為,中共黨員既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則不應在國民黨內進行秘密“黨團”活動。而中共方面則反駁說:“既准跨黨,便不能無黨團之嫌疑。國民黨外既然有一共產黨存在,則國民黨內便不能使共產派無一致之行動。況既謂之派,思想言論必有相類之處,既有黨外之黨,則其一致行動更無可疑。” (李雲漢:《從容共到清黨》,臺北及人書局,1987年,第326—327頁。)

國民黨以中共“黨團”為洪水猛獸,中共則辯稱“黨團”為挽救國民黨之良方。1924年6月18日,張繼等國民黨元老以中共“黨團”活動為罪證,提 出彈劾案,認為共產黨不忠於國民黨。6月25日,謝持、張繼前往東山鮑羅庭寓所,質問鮑羅庭:“君以共產黨加入國民黨,而在黨內作黨團活動,認為合理乎?”鮑羅庭回答:“國民黨已死,國民黨已不成黨,只可說有國民黨員,不可說有國民黨,加入新分子,如共產黨者,組織黨團,可引起舊黨員之競爭心,則黨可復活。”鮑羅庭進而補充,凡黨必有派,中共“黨團”無異於國民黨的一派。國共關係本是“互相利用”,國民黨從中共“黨團”中也能獲益。 (《謝張兩監察委員與鮑羅廷問答紀要》(1924年6月25日),《共產國際、聯共(布)與中國革命文獻資料選輯(1917—1925)》,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7年,第578—580頁。)雙方交鋒的關鍵在於國民黨的組織性質。鮑羅庭認為國民黨組織鬆散,黨不成黨,有其他政黨加入無可厚非。而張繼等人意見正相反,認為“黨內有黨”,必不相安。由此可見,“黨團”機制是國共衝突的內在根源之一,從共產黨加入國民黨的決策伊始,矛盾隱患即已埋下。

國共“跨黨”紛爭不在於共產黨員的雙重身份,而在於中共“黨團”活動方式隱秘。換言之,跨黨之糾葛,癥結在“黨團”之運作。1924年8月21日,為解決“黨團”問題,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發佈訓令,禁止“黨團”之存在:

今中國共產黨與本黨同為革命組織,對於現時中國之政見又盡相同,故決不能發生黨團作用。而加入本黨之共產派,既服從本黨之主義,更不致有黨團作用。其所以有黨團作用之嫌疑者,由於此等印刷品,其性質非屬於公開,而屬於秘密。既屬於秘密,則無論其對於本党懷有善意抑懷有惡意,而常易被認為惡意。同志平日相與戮力,其精神之浹洽,不外于理智之互浚與感情之相孚,而此等之秘密行為實足為感情隔膜之導因。中國共產黨關於黨務之秘密,本黨固無須過問,然其活動之有關於國民革命者,本黨則欲知之,以期對於國民革命得齊其趨向與步驟。至於中國共產黨對於其黨員之加入本党者施以指導,俾知對於本党應如何盡力,此在中國共產黨為當然之事;而本黨則認為,此於本黨之黨務進行及黨員紀律有直接間接之關係。倘使中國共產黨關於此等之討論及決議,使本党得以與聞,則本黨敢信黨內共產派所被黨團作用之嫌疑無從發生。( 黃彥編注:《論改組國民黨與召開“一大”》,廣東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99、200頁。)

國民黨要求中共“黨團”成員公開身份,決策透明,設立國際聯絡處,瞭解中共活動及與國民黨關係,均被中共拒絕。1926年5月,蔣介石提出《整理黨務案》,要求中共將黨員名冊提交給國民黨中央。如此,中共“黨團”組織將全部暴露,中共自然未允其提議。蔣介石感歎:“究竟哪個是真正的黨員,哪個是跨党的黨員,究竟哪個是忠實的中央執行委員,哪個是跨黨的中央執行委員,不說各位同志不明白,要懷疑,就是我做主席的,也弄不明白。” (轉引自王奇生:《黨員、黨權與黨爭——1924—1949年中國國民黨的組織形態》,第89頁。)

中共“黨團”問題始終是困擾國民黨的心結。國民黨也曾經嘗試以“黨團”對“黨團”,向中共反擊。據鄒魯回憶,在他擔任國民黨中央青年部部長期間,曾在廣東各校組織國民黨“黨團”對付共產黨,並派人加入共產黨,偵察對方情形。但其“黨團”僅秘密滲透一項,稍似中共,在其內部並不能形成勢力,影響決策。(《鄒魯回憶錄》,東方出版社,2010年,第117、160頁。)國民黨始終未能有效反制中共“黨團”,最後不得不訴諸武力“清共”。

總之,“黨團”是中共與國民黨第一次合作的主要組織媒介,也是中共在國民黨內活動的主要運作方式。中共在國民黨內的迅速發展壯大,以及對國民黨的影響乃至操控,在很大程度上得力於“黨團”的成功運作。但國共合作的破裂,也與“黨團”運作所導致的矛盾激化有一定關係。( 王奇生:《黨員、黨權與黨爭——1924—1949年中國國民黨的組織形態》,第89—90頁。)

三、“黨團”與群眾組織、群眾運動

群眾組織是中共動員群眾的媒介,而“黨團”則是中共引導和控制群眾組織的媒介。截至1927年6月,中共已有中華全國總工會黨團幹事會、全國農民協會臨時黨團、中華全國學生總會黨團、中華全國濟難總會黨團、中華全國鐵路總工會黨團等眾多全國性團體組織的“黨團”(《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第1卷,中共黨史出版社,2000年,第47頁。)。可見,中共意在通過“黨團”,掌控和統攝全國各類型的群眾團體。

除這些常規組織外,中共在臨時性的群眾組織中亦設有“黨團”,較為著名的有省港大罷工運動中的省港罷工委員會。該委員會的核心人物如蘇兆征、鄧中夏等均為“黨團”成員。他們通常晚上參加“黨團”會議,由成員先行彙報各自部門工作情況和問題,然後討論作出決定,第二天貫徹執行。另有一小規模、高級別的“黨團”會議,僅少數成員參加,以蘇俄顧問鮑羅廷為核心。曾參與領導省港罷工的黃平回憶:“省港大罷工的重要決策無一不是同鮑顧問商量過的,多數是他提出來的。”(《中共廣東區委關於省港罷工情況的報告》(1925年7月),《廣東革命歷史檔彙集(中共廣東區委檔)》(1921—1926),第31頁;黃平:《往事回憶》,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5、26頁。)

各地農民協會中也有中共“黨團”的身影。中共寧波地委發展11個區,每區均有農民協會,總人數近千人,協會由“黨團”負責指揮(《寧波地委農民運動委員會農民運動報告——自“五卅”運動至北伐軍進浙江省前》(1926年12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寧波地委檔)》(1925—1927),第443頁。)。1926年,廣東各縣紛紛成立農民協會,各協會中的“黨團”組織非常活躍,幾乎取代黨支部地位,成為鄉村黨組織的核心(《中央第二次擴大會議對於廣東農民運動決議》(1926年),《廣東革命歷史檔彙集(中共廣東區委檔)》(1921—1926),第301、302頁。)。

在眾多群眾團體中,“黨團”與學生聯合會的關聯尤為複雜,也尤為重要。在“五四”之後的群眾運動中,學生群體均是先導者和風向標。據時在北京地委工作的李渤海觀察,“北京惟一的群眾是學生”(《李渤海關於北京學生運動的報告》(1925年1月16日),《北京革命歷史檔彙集(1922—1926)》,1991年,第210頁。)。全國各地也有類似情況。學生組織歷史悠久,自有系統,且對政治極其敏感。全國學生聯合會與京滬等地學生聯合會,聲氣相通,互相倚重,構成龐大的學生組織網路。故中共對學生團體組織極為重視,學生團體自然也成為“黨團”力圖介入的重要目標。

學生運動的中心組織是學生聯合會。中共和青年團也認識到學聯是宣傳主義的“最好場合”。中共北京地委要求,鑒於學聯貼近群眾,可統一指揮,因而應重點活動。在1922年建立之初,青年團中央即明確指示團員應打入各地學聯內部,“不停的以活動在其中造成中堅勢力”,在愛國運動中設法取得指導地位(《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與中國各團體的關係之議決案》,《中國共青團歷次全國代表大會概覽》,第15頁。)。1924年6月4日,青年團中央發出通告,要求各地應設法恢復或成立學聯,以求全國學生組織的穩固和擴大 (趙樸:《團二次擴大會至三次大會》,《青運史研究》1981年第12期。)。

然而,學生聯合會本屬學生自由結合,設立情況依當地學生運動水準而定。部分地區的學生聯合會有名無實,甚至沒有學生聯合會,發展極不平衡。以學生運動策源地的北京而言,在五四時期,各校均有學生會或自治會,至1924年則多已零落 (即便有學生會,亦多以解決校內實際問題為主,對政治和社會問題少有過問。參見《團北京地委關於北京學生狀況的報告》(1924年3月20日),《北京革命歷史檔彙集(1922—1926)》,第68—70頁。)。1925年4月,北京學生聯合會聯絡學校約70餘所,其中一半以上的學校或沒有學生會,或有學生會而無人出席,不符合中共党、團聯合學生的條件。因此,發動學聯多從組織各校學生會做起。

組織學生會,有組織滲透和組織重組二途。青年團鼓勵團員加入各校學生會,並佔據有利位置。團濟南地委指出,組織學生運動,首在建立學生及各縣的青年團體組織,然後統一組成山東學生總會(《團濟南地委關於半年來工作概況的報告》(1926年7月14日),《山東革命歷史檔案資料選編》第1輯,山東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45頁。)。團北京地委為實現對各校學生會的控制,對學生政治派別進行了細緻調查,注意拉攏國民黨左派和無黨派學生,孤立國民黨右派——民治派,從而擴大在學生會中的勢力(《伯莊善南關於北京青年團學聯學生會等組織狀況的報告》(1925年4月20日)、《李渤海關於北京學生運動的報告》(1925年1月16日),《北京革命歷史檔彙集(1922—1926)》,第272、213頁。)。據團青州特支報告,本地學生團員雖僅有11人,但在各學生會中佔據總務股和宣傳股的重要位置。在團員的主持下,學生會統一喊出“打倒軍閥”“打倒資本帝國主義”等口號。(《團青州支部關於學生運動情況的報告》(1925年9月15日),《山東革命歷史檔案資料選編》第1輯,第68、70頁。武昌地區情況也是如此。參見《團武昌地委給團中央的報告——關於組織、宣傳、經濟情況》(1925年1月),《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2頁。)組織滲透和組織重組只是手段,而取得主導地位,得以領導宣傳和活動,獲得代表名義,方為目的。

學聯建立後,雖已有組織基礎,仍須師出有名,受社會認可。1924年12月,團中央通告各地,借國民會議促成會運動之機改組學聯,結果反響平平。反倒是半年後的五卅慘案,成為學聯發展的契機。1925年的五卅運動是中共“黨團”和“團組”活動大規模開展並取得成效的關鍵時期。鑒於當時革命潮流高漲,各地區、各階層、各類別的群眾組織層出不窮,群眾聯合迫在眉睫,中共認識到此刻的重點是“在群眾中鞏固我們黨的勢力”,若要證明在群眾之中“真有勢力,真能指導”,必須利用革命潮流,在“一切工人組織、農民協會及革命的智識階級團體”裡,組織支部和“黨團”(《組織問題議決案》,《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第66、67頁。)。這對中共的“黨團”工作既是機遇,也是挑戰。

“五卅”之前,濟南青年團雖有活動,但規模甚小。慘案發生後,濟南地區的中共與青年團合作,成立濟南學生聯合會,逾半數中等以上學校參與,青年團活動頓顯生機(《團濟南地委報告第十五號》(1925年7月23日),《山東革命歷史文件彙集》甲1,1994年,第452頁。)。團寧波地委也借“五卅”之機,改組學生聯合會,當地公立、私立、教會學校基本全部加入學聯,“無形中已受本校(團寧波地委——引者注)之指揮”(《寧波分校報告十二——半年來寧波學生運動概況》(1925年6月),《浙江革命歷史檔彙集(群團檔)》(1922—1926),1985年,第152頁。山西亦有類似情況,中共在山西省學生聯合會中本無勢力,但利用五卅運動之機,成功改組學生聯合會,由共產黨員王瀛擔任主席。參見《彭真年譜(1902—1948)》第1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2年,第25頁。)。團武昌地委在1925年5月之初,僅能通過學聯召集七八所學校開會,而湖北的其他地區尚不如武昌。五卅運動之後,湖北地區的學聯已初具規模,下轄學生約有1.4萬餘人,僅武昌一地就有9.5千人(《團武昌地委報告(第七號)——四月份組宣、工農學運方面之工作概況》(1925年5月),《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56頁;《團武漢地方報告——團內外組織和活動情況》(1926年5月12日),《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355、356頁。),足見學聯組織擴張之速。

宣傳和組織是“黨團”在學聯中的主攻領域,在五卅運動中的作用尤為關鍵。團員加入學聯後,積極佔據總務、宣傳、組織機關,從而掌握組織、宣傳以及對外聯絡的主動。武昌學聯改組後,總務、宣傳、農工三股主任均系團員,組織股主任也是國民黨左傾學生(《團武昌地委半年來的工作報告——關於組織、宣教、工農、學生工作情形》(1925年8月27日),《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56頁。)。團青州支部報告,團員在學聯中“地位很好”,重要職務如總務、編輯、宣傳等,都由團員擔任(《團青州支部關於學生運動情況的報告》(1925年9月15日),《山東革命歷史檔案資料選編》第1輯,第70頁。)。團員佔據學聯重要崗位後,受“黨團”支配的學聯成為青年團宣傳政策的機關。團武昌地委報告稱,學聯“在吾人之手”,快郵代電、宣言傳單內容均由團員決定(《團武昌地委報告(第七號)——四月份組宣、工農學運方面之工作概況》(1925年5月),《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56頁。)。1925年11月中旬,團天津地委,號召學生“向革命的路上走”,即是利用天津學聯臨時執行委員會的名義( 12月學聯被青年團改組後,又發宣言指出:學生已不能安心讀書,只有過問政治。參見《天津十一月份學生運動工作報告》(1925年12月1日),《河北革命歷史檔彙集》甲第1冊,第380、381頁。)。在“黨團”的主持下,團的宣傳口號即成為學聯的口號。

上海為中共黨、團中央之所在。中共和青年團在上海成員眾多,根基最固。“五卅”能由一個慘案發展為一場全國規模的反帝運動,與中共在上海的勢力最為發達有關。中共和青年團通過“黨團”控制上海學聯的過程,頗具典型意義。“黨團”在五卅運動爆發之前,已成功改組了上海學聯,為學生運動奠定了組織基礎 (1924年秋,由上海團地委策動暨南大學、大夏大學、上海大學等校學生會召集各校代表大會,否認之前的學生會,代表大會執行委員會的重要席位“悉為我們同志抓到”。《團上海地委學生部工作報告——關於一九二五年三月至九月的學生運動情況》(1925年9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檔)》(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131頁。)。五卅慘案發生後,本持觀望態度的復旦、聖約翰、東吳法科等校也紛紛加入上海學聯。學聯成員達90余校,職員超過百人,一躍而為上海的重要團體,為社會矚目。與此同時,中共和青年團也在各校拓殖勢力,吸收黨員、團員,建立支部,並通過“黨團”加強對學生組織的控制,獲得該校的代表名額,以便出席各種會議及聯合會。青年團不僅清楚掌握各校國民黨、學生會以及其他學生團體的成員分佈,更深刻分析了“黨團”對學生組織的控制狀況,依控制程度由弱到強,大致分為“參與”“活動”“支配”。(《團上海地委學生部工作報告——關於一九二五年三月至九月的學生運動情況》(1925年9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檔)》(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126—131頁。)如此綿密細緻的前期工作,既是對“黨團”工作的督促,督促党、團員佔據支配地位,也利於活動時因“校”制宜,靈活應變。

中共認識到,掌握學聯,便能掌握當地學生運動,進而掌握整個社會運動的主導權。在與各界互動的過程中,學生歷來佔據主動。中共“黨團”通過學生會發動學生,再由學生發動商人和市民參與。學生聯合會在五卅運動中的作用之重要,正如惲代英指出的那樣:“假使沒有學生的聯合會,就不能號召民眾,五卅運動就無從產生”,“學生會在那時很有權威”(《五卅運動史料》第1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8、10頁。)。在當時的社會差序下,工人對商人懷有信仰,而商人又對學生有所敬畏。據李立三回憶,他們最初先動員工人總罷工,但未能成功,等商人總罷市以後,工人總罷工才實現(《李立三同志對二月罷工和五卅運動的回憶》,《五卅運動史料》第1卷,第144—145頁。工人一般跟在商人後面行動,而商人之所以罷市,又主要是為了聲援學生而非工人。當時鄧中夏說過這樣一段話:“在資產階級眼中,學生是被他們所比較重視的,此次南京路的屠殺,假使是工人而不是學生,資產階級一定是漠不關心,一屁不放(譬如資產階級對顧正紅案的冷淡,便是眼前的證據)。惟其是因為屠殺學生,他們方慢條斯理的討論他們對慘案的態度。所以此次學生運動有很大的作用。”《五卅運動史料》第1卷,第43頁。)。

商人如此,底層的工人農民對學生更是信仰有加,如上海黨組織的一份報告便專門提到“工人崇拜學生” 的現象(《上海區委召開各部委書記會議記錄》(1926年5月15日),《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彙集(上海區委會議記錄)》(1926年4月—1926年6月),第121頁。)。學生受重視,既有“士大夫”的傳統餘蔭,更有五四運動的精神遺產。“五四”之後學生的“神聖化”與組織化,被中共充分運用于自身組織建設與實際的政治運動中。寧波學聯發起工會促成會,聯絡成立機器工人聯合會、渡船工人聯合會,並通過“黨團”加以領導;團寧波地委主持寧波學聯,號召各界組成寧波外交後援會,無論演講、募捐還是調查,學生均是其中主力(《寧波分校報告十二——半年來寧波學生運動概況》(1925年6月),《浙江革命歷史檔彙集(群團檔)》(1922—1926),第153、152頁。)。各地學聯在組織各界聯合組織時,往往充當先鋒的角色。

從當時的報導來看,各地“五卅”後援會建立的組織流程大致相似,往往以當地學生聯合會及各校學生會號召罷課為先導,繼而學生上街遊行,分隊演講,向民眾報告,造成聲勢,最後聯合各社會團體,在大會上成立各界聯合會。1925年6月5日,在團開封支部的策劃下,河南全省學生會議決各校一律罷課,由各校組織講演團,聯絡各界組織“五卅”後援會(《宏遠給弼時的信——關於援助滬案的情況》(1925年6月14日),《河南革命歷史檔彙集(群團檔)》(1923—1926),1983年,第20頁;《學、工界開展反帝活動》,《民國日報》1925年6月13日。)。團大連特支接團中央運動指示,依靠學界,組織滬案後援會,安排學生罷課,工人罷工,市民遊行(《楊志雲、傅景陽給團中央的信》(1925年6月10日)、《團大連特支關於成立滬案後援會及工作進行情況給團中央的信》(1925年6月15日),《中共大連地方組織文獻選編(1926—1949)》,中共黨史出版社,2009年,第14、16頁。),獲大連各界群起響應。黨員和團員加入後援會,旨在加強組織力量,左右決策,貫徹中央主張。安慶於6月2日舉行群眾大會,會上通過三項決議,通電聲援運動、組織團體募捐、與英日兩國經濟絕交,三項提案均為共產黨員徐夢秋、薛卓漢等所提(《五卅運動史料》第3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50頁。)。團南昌地委成員加入當地後援會文書部,牢牢把控後援會的宣傳方向(《團南昌地委學生部報告(第七號)——關於南昌援助“滬案”情況和九江日清工人罷工緣因》(1925年6月3日),《江西革命歷史檔彙集(1923年—1926年)》(1),1986年,第171、172頁。)。各界大會的組織流程為各界所熟悉,中共和青年團的“黨團”並未別出心裁,而是加以沿用,並巧妙地事先設計好大會決議和口號,舊瓶裝新酒,利於各界群眾接受。

後援會組織成員的廣泛性,既是其力量之所在,也是其內部分歧之所由。各地商界、學界精英並不完全認同中共政策,更不願被年輕的“黨團”成員所操控,致使後援會內部頻有衝突。寧波五卅運動在中共“黨團”推動下,深入廣大縣鄉,為一時之盛,但也受到外交後援會中紳士、商人的質疑。在討論遊行口號時,學聯提議用“打倒帝國主義,取消一切不平等條約,民族解放萬歲”等較為激進的口號,而紳士提議用“愛用國貨,取消不平等條約,中華民國萬歲”等溫和口號。學聯堅持主張,加之此時又發生群眾打砸外人住宅事件,引起紳士恐慌。紳士認為都是“學生闖的亂子”,聯名辭去後援會職務,後因各公團會議通過鉗制學聯的議案,才勉強複職。(《寧波分校報告十二——半年來寧波學生運動概況》(1925年6月),《浙江革命歷史檔彙集(群團檔)》(1922—1926),第152頁。)目標的一致性並不意味著立場的一致性。當後援會的“黨團”成員觸及紳、商、學各界利益之時,隱藏的矛盾便會顯露。

中共和青年團努力掌握各界聯合組織,以便掌握群眾運動的走向。其時,各方勢力競相爭奪各界聯合組織的領導權,甚至演至組織對抗。五卅運動時期,北京即存在兩大聯合組織並立的局面:一為中共和青年團“黨團”主導的滬案雪恥會,一為北京各界聯席會議。後者以各校滬案後援會、北京各校教職員滬案後援會、教會學校為主體,主張單獨對英,不用“打倒帝國主義”口號,與中共主導的雪恥會針鋒相對。1925年6月14日,由北京各校教職員滬案後援會發起召開北京各界聯席會議。6月16日和18日,北京各界聯席會兩次召開會議,準備於25日舉行總示威。雪恥會鑒於形勢不利,只得順勢參與。雙方在群眾大會上就主席、口號、指揮等事項相互爭奪。後援會原計劃在天安門開會,未得政府批准,於是僅在天安門略事追悼,即移烈士靈位至中央公園。雪恥會乘此機會,攻擊其擅移靈位之舉,帶領群眾再回天安門,奪得主席臺重開大會,將中共事先準備的口號和提案一併通過。而後,雪恥會組織對後援會“拆臺”,吸引對方學校加入己方。後援會在激進的氛圍中,難以自立,瀕於解體,雪恥會反愈顯活力。(《伯莊關於團北京地委工作的綜合報告》(1925年7月14日),《北京革命歷史檔彙集(1922—1926》),第344—346頁。)地方精英並不任由革命政黨掌控群眾團體和群眾運動,有時會動用組織、金錢等資源加以抵制和競爭。但中共因“黨團”的策略和方法得當,在群眾大會上屢占上風,在競爭中往往更勝對手一籌。

四、“黨團”的有限張力

五卅運動成功之要訣,在於中共群眾運動的成功策略,其中“黨團”機制自內而外的張力,將黨的影響拓展至社會各界,功勞不小。然而這種張力並非無窮無限。到五卅運動後期,“黨團”活動開始顯現受制於主客觀條件的局限性,就主觀而言,大抵可總結為三點:一為行動個人化,二為組織上層化,三為宣傳激進化。

“黨團”機制以寡禦眾,四兩撥千斤,運用之妙,自不待言。但黨員和團員本身數量較少,人才匱乏,這也是不得不爾的苦衷。1925年1月,中共黨員人數僅994人,經歷五卅運動後,1925年9月,中共黨員達到3164人,1926年3月黨員人數也僅有8000人左右(《1921年7月至1927年5月中共黨員數量統計表》,《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第1卷,第39頁。)。團員數量較同時期黨員為多,1924年10月,青年團中央統計團員數量為2546人,主要集中於北京、上海、長沙、廣州等地,其他各地團員數量,少則幾人,多則幾十人( 趙樸:《青年團組織史資料之二》,《青運史資料與研究》第2集,第80、81頁。)。依靠數量優勢駕馭成千上萬人的團體,幾乎不可能。自身條件和設計目標之間的巨大鴻溝,只能靠組織技術和個人活動加以彌補。久之,個人活動被等同於團體活動。1925年3月,時任團武昌地委書記的林育南在向團中央報告武昌地委組織及學生運動情形時指出:“學聯會改選,事前未報告團體,僅由同志個人之決定,雖同志占主要職員,然而他們不能做事,並且因代表促成會而北上,亦無人代替,學聯會可說是完全無人負責。我們的同志,可說全不知紀律為何物,團體行動為何物,完全是個人的行動。幹與不幹,來往去就,全是由個人的意思。他既不報告團體,請示於團體,而以前的地委對此事亦不聞不問。”(《林根致團中央信——關於組織、教宣、青工、學運等工作情況》(1925年3月24日),《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22頁。)

只見個人,不見團體,在革命政黨草創之初,此種現象頗為普遍。個人處事靈活,決策迅速,可以彌補人才短缺之弊。但此非長久之計,工作因人而動,缺乏連續性,組織也不能發揮統籌作用。團漢口地委反思漢口學聯,只見兩個負責人的努力,不見整個青年團的行動,“致常有顧此失彼情形”。學聯也徒有其表,各校代表提議與議決案均出於個人想法,各校代表 回校後,也未將會議情形報告全體學生,以致學生群眾與學聯關係不緊密,運動學生時頗感困難。(《團漢口部委半年來工作報告——關於漢口政治及團的工作概況》(1926年8月),《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441、447頁。)及至五卅運動後期,各地組織普遍遭遇人手短缺的危機。在團上海地委中,“老是這幾個持掌著”,忽略培養新學生領袖,致使“同志太少,活動殊多困難”(《團上海地委通告第八號——關於學生運動》(1925年),《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檔)》(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202頁。)。共產黨寧波地委的發展,也是如此。黨員在數量上雖已有相當發展,但仍感人手短缺,致使五卅運動後期呈現竭蹶狀況。過往的組織經驗,已無法適應五卅運動的形勢。個人活動雖可支撐一時,但不能持久。所以正如寧波地委所言,上海及周邊地區的運動,為時短暫,如曇花一現,五卅運動過後,即歸於消沉(《寧波地委工作報告——關於社會情況、黨的工作及群運工作等情況》(1926年9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寧波地委檔)》(1925—1927),第217頁。)。這其中有多重原因,如政治環境與五卅時期已不可同日而語,中共力量的壯大引起軍閥當局警惕,唯恐運動複萌。但組織因素,亦不可忽視。

為造成更廣大的群眾參與,“黨團”必須佔領群眾組織的機關,卻造成有上層而無下層、有領導而無群眾的現象。“黨團”雖能組織各校學生會,但因乏人回應,而無實際效用。1926年5月,中共反思指出,在工會、學生會、農會及其他臨時集會各團體內,只圖一時工作便利,佔據機關,多占職員,“顯出一種包辦的形式”,反使群眾脫離團體,甚至使團體分裂(《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2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第113頁。)。1926年7月,據青年團上海地委統計,可供指揮的青年團體共有51個,包含研究會、同鄉會、濟難會等,這些團體雖有3000余市民參與其中,但未能“群眾化”,完全由團員一手包辦,結果是“包而不辦”(《團上海地方工作的總現象》(1926年7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檔)》(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263頁。)。“黨團”成員在學生運動中的勢力雖然龐大,但僅限於佔領機關,而未能深入群眾,取得群眾。工人運動中也有相似情況。在廣東15萬工人中,僅有300名黨員,第一次工人代表大會有1400名代表,而黨員人數不足百人,“黨團”成員儘管控制了工會的機關,卻失去與工人接觸的機會,一旦遭遇政局變動,就會馬上解散(《廣州工會運動的報告——關於廣州工會各派的演變,對待各派的策略》(1926年夏),《廣東革命歷史檔彙集(中共廣東區委檔)》(1921—1926),第346頁。)。

“黨團”成員雖在學聯組織擔任領導,但並無群眾基礎,缺乏底層回應,容易暴露身份,惹人疑懼。團天津地委在反思學生運動時,談及學生聯合會雖在掌握之中,但無學生群眾,“不過有兩個圖章”,必要時可資借用而已(《田錦報告(特別的)——政治民眾團的教育和組織發展等情況》(1926年1月4日)、《天津學生運動之報告》(1925年),《河北革命歷史文件彙集》甲第1冊,第439、414頁。)。團濟南地委亦反思,只有少數學生在群眾中領導,難以起到領導作用,雖費心指導,卻仍陷於“很困難的境地”(《團濟南地委關於半年來工作概況的報告》(1926年7月14日),《山東革命歷史檔案資料選編》第1輯,第144頁。)。在上海大同大學和南方大學的學潮中,“黨團”成員均處於指揮位置,但因缺乏群眾作後盾,歸於失敗(《團上海地委學生部工作報告——關於一九二五年三月至九月的學生運動情況》(1925年9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檔)》(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137頁。)。團員汲汲于取得學聯代表資格,忽略了為群眾謀利益,故學聯群眾基礎頗顯匱乏。

這種作法的後遺症在“五卅”過後更逐漸顯現,1925年下半年的上海學生聯合會改組即是一例。上海學聯在五卅時期的壯大,多賴民氣高昂,形勢逼人。然而隨著運動落潮,潛藏的矛盾逐漸暴露。秋季再行組織時,青年團發現運動形勢已大不相同。國家主義派與研究系的學生勢力,與青年團形成對立和競爭,且在學生中多有附和聲音。團上海地委判斷學聯“無完全操縱之可能”,決定和國民黨左派合作,讓出虛銜,而取實職,如組織部、宣傳部和工人股(《團上海地委學生部工作報告——關於一九二五年三月至九月的學生運動情況》(1925年9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檔)》(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136頁。)。儘管如此,地委仍不滿意,認為學聯是“空中樓閣之機關”,“黨團”成員把持機關,對學生態度不佳,“前途實有無限之危險”(《團上海地委通告第八號——關於學生運動》(1925年),《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檔)》(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204頁。)。因此,地委決定在國民黨內召集“黨團”會議,研究改組學聯(《團上海地委學生部工作報告——關於一九二五年三月至九月的學生運動情況》(1925年9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檔)》(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136、137頁。)。然而此舉效果不佳,1927年1月,團上海地委仍感慨學聯頭重腳輕,雖社會地位崇隆,但下轄群眾數量不增反減(《團上海地委關於青年運動與今後團的工作方針》(1927年1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檔)》(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401頁。)。

同時,“黨團”越活躍,宣傳越明確,顏色越明顯,反對的勢力反而越有力,群眾運動的阻力也越大。五卅時期,在中共領導下,各群眾團體大力宣傳反帝話語,“打倒帝國主義”之口號,婦孺皆知。然而,“五卅”以後,中共主導的組織並未隨著口號流行而受到社會歡迎,反在多地遭遇“反赤”浪潮。濟南學生就因所謂“赤色宣傳”,盲目仇視青年團(《團濟南地委關於半年來工作概況的報告》(1926年7月14日),《山東革命歷史檔案資料選編》第1輯,第144頁。)。上海及周邊的學聯因“赤色”太濃,使學生群眾不敢接近(《寧波地委工作報告——關於社會情況、黨的工作及群運工作等情況》(1926年9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寧波地委檔)》(1925—1927),第236、237頁。)。連思想進步的學生都深恐“赤色”,普通民眾自不待言。團上海地委反思學生運動“有些紅的色彩” (《團上海地委關於青年運動與今後團的工作方針》(1927年1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檔)》(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400頁。),語言太過政治化,不夠淺顯易懂,宣傳未能深入群眾。“階級鬥爭”“國際聯合”的口號令人困惑,也令人生疑。反觀國家主義派、國民黨右派的理論都非常簡單,僅用“反共產”的簡單口號,即可號召群眾,令中共深感壓力。色彩濃厚,主張激進,使中共和青年團在群眾中反響平平,反而樹敵頗多。

“反赤”大潮背後的政黨競爭,正為中共和青年團所忌。國家主義派和國民黨右派齊將矛頭指向中共在群眾團體與群眾運動中的“黨團”運作,給中共和青年團造成不小麻煩。國家主義派指責中共利用“黨團”控制全國學生聯合會,盡據要津,“一躍而得學生總會之全權”。他們還批評“黨團”的活動方式,對於各團體不操縱即破壞,“非橫亂地拿在紅色的旗幟下任其化分不可”。(《共產黨把持下的全國學生總會》,《醒獅週報》1926年第84號。)國家主義派提議分三步肅清中共影響:第一步改組共產黨控制的各校學生會,第二步改組各地學生聯合會,第三步改組全國學生總會(《共產黨把持全國學生總會的又一證據》,《醒獅週報》1926年第81號。)。這與中共控制學生組織的步驟相一致。國民黨右派的孫文主義學會、國家主義派的青年團、江蘇省教育會以及各大學同志會,則以抹黑中共、拉攏學生代表等手法,削弱上海學聯的群眾基礎。上海各派反共力量相互聯合,形成反共聯盟,孫文主義學會、國家主義派、基督教研究系、新社會民主黨等,到各校宣傳共產黨把持學聯,使學聯“黨團”日益孤立(《半年來上海學生運動報告》(1926年),《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檔)》(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363頁。)。

另外,“黨團”活動很大程度上受制於社會環境,可順勢而起,卻不能逆勢而為。1925年8月以後,各地局面趨於反動,群眾反帝熱情漸減,上海、湖北、湖南、天津、山東等多地軍閥當局控制乃至鎮壓運動,使群眾運動陷於困頓,中共和青年團雖欲有所作為,亦無能為力。湖南民眾在軍閥趙恒惕的高壓之下,鮮有大規模運動,但自五卅運動以來,湖南地區的群眾運動蓬勃發展,長沙、衡陽、南縣等地“黨團”隨之活躍,掌握的群眾組織成為五卅運動主力,並有反對軍閥統治的趨向。趙恒惕大肆逮捕學生.封閉工會,查辦學生會,群眾運動頓顯萎靡,“黨團”也無法活動,成員四散。(《團湖南區委十一月份政治報告——湖南軍閥內部派系衝突及民眾運動》(1925年12月20日),《湖南革命歷史檔彙集(群團檔)》(1925年甲),1984年,第419、420頁。)此後,中共和青年團的運動工作再難獲得教育界、商界同情,無明顯發展(《團湖南區委工作報告(選)——區委組織及工作,全區團的組織與群眾組織狀況,宣傳工作與學生運動》(1925年10月25日至11月30日),《中國共產黨湘區執行委員會史料彙編》,湖南出版社,1993年,第84頁。)。1926年3月,唐生智起兵倒趙,湖南政局突變,“人心浮動”(《團湖南區委學生運動報告 (三月份)——省學聯和各地學運情形等》(1926年5月5日),《湖南革命歷史檔彙集(群團檔)》(1926年甲),1983年,第198頁。)。中共和青年團得以公開活動,借此機會發動群眾集會,遊街示威,文字宣傳等,成績“較往昔特多”。孰料5月初,唐生智退走衡陽,葉開鑫部進駐長沙,黨和團對外活動的機會又“減去許多”。(《團湖南區委報告——七個月工作概況》(1926年7月8日),《湖南革命歷史檔彙集(群團檔)》(1925年甲),第324頁。)群眾運動吸引學生群眾盲目加入,雖可蓬勃一時,然而一遇事變,即有竭蹶之虞。

上海也有類似情形,到五卅運動後期,奉系和孫傳芳的勢力對群眾運動百般壓制,工人群眾革命意志消沉,“黨團”成員亦無力改變局面,自感力量微弱,未能“打入群眾”(《區委召開各部委書記會議記錄——各部委彙報工作和區委書記報告》(1926年4月24日),《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彙集(上海區委會議記錄)》(1923年7月—1926年3月),第232頁。)。而1926年下半年開始的北伐,扭轉了革命局勢,社會氣氛開始左傾,工人、學生組織再度活躍。黨員感歎“革命的群眾運動受革命的軍事運動所限制”,群眾組織的發展得益於革命潮流,“真正由我們工作能力上去發展者則很少” (《上海總工會陳之一對於滬區職工運動的意見》(1926年12月),《上海革命歷史檔彙集(上海各群眾團體檔)》(1924年—1927年),1989年,第219、222頁。)。可見,“黨團”活動的成效受政治局勢、社會環境、群眾心理等多方面影響,隨當地時局優劣而波動起伏,這種情形一直存在,直至大革命失敗。

當然,也應關注到,“黨團”在起伏聚散的過程中,有一股潛滋暗長的發展趨勢。中共和青年團總結教訓,提出“群眾化”和“布林塞維克化”的口號 (1926年5月,中共中央在要求全黨同志閱讀的小冊子中提出,“五卅”以來,黨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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