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月的月底, 都是張柏坡老爺子最忙的時候--他年輕時就有記帳的習慣, 這個習慣一直延續到現在, 伴隨了他好幾十年。 對於張家人來說,
晚飯過後, 一家人都在客廳看電視, 老爺子又戴上了他的老花鏡, 拿出了他的那副家當盤盤算算, 較對這個月的開支。 可是盤算較對了半天, 終於忍不住開口了:“那個, 素雲啊, 我這裡有一筆5000塊錢的帳對不起來, 你幫我看看, 看能想出來是什麼不?”
素雲聞言應了聲, 放下手中的西瓜走了過來。 她看了看老爺子在筆記本上的記錄, 又看了看那帳單開銷, 略微回憶了一下,
李秀芳正在電視機前守著《琅琊榜》看得來勁兒, 為那梅長蘇的改頭換面忍辱負重感動得頻頻擦淚, 此時聽到素雲的這句, 倒是先愣了一愣, 方才頭也不回地應道:“對對對, 就是那次民政局組織的捐款嘛, 傳單發到咱社區了, 我想著咱出不了力, 好歹也出點錢吧, 能捐一點是一點, 就去捐了。 哎你這老頭子, 捐錢的時候不還是你和我一起去的嘛?怎麼這回就忘了?”
張老爺子尷尬地笑了一聲, “噢噢噢, 想起來了, 是有這麼回事!這下沒錯了, 收支兩訖, 全對上了!對了, 下個月我聽說招商銀行會發行一個新的基金,
張朝軍聽到父親這一聲“哼”, 忍不住偷笑了兩聲, 這才拿了兩片西瓜放到老爺子面前, 又重新回到了沙發上, 漫不經心地問:“媽, 您剛才說民政局捐款的那次, 是不是龍華公司捐了10萬來著?”
“嗯, ”李秀芳頭也不回, 目光直勾勾地停留在電視畫面上, “我聽你潘叔還是誰說的來著, 說龍華當時捐了10萬, 把在場的一些慈善家、小公司什麼的震得不輕呢!10萬啊, 真不是小數目!”
張朝軍倒是帶著點神秘莫測的笑, 繼續說道:“媽, 那您知道這筆捐款的後續發展不?”
“還後續發展?”李秀芳這才把目光從電視機移到了兒子的臉上,
“他們沒捐!”張朝軍一揚眉毛, 笑道, “民政局的孫伯伯還特意去事務所找我來著, 說龍華當時口頭上承諾捐贈10萬, 但是第二天民政局派人去領款的時候, 龍華的負責人卻說公司拿不出這筆錢, 原因是他們獲得了一個新的項目, 錢已經投到新專案上去了。 這筆捐款作罷。 ”
一聽這話, 不光是李秀芳, 連戴著老花鏡正盤算著下個月要不要買那筆新基金的張柏坡也抬起了頭, 頗為震驚:“謔?還有這樣的事兒?那這龍華公司也太孫子了吧!說了要捐款怎麼還耍賴了?”
張朝軍一聲苦笑:“可不是, 孫伯伯和我說的時候我也很意外, 以前聽說這龍華為了自己公司的聲譽沒少捐款,
“那你是怎麼說的?哎, 快說說看, 龍華這口頭捐款到底算不算呢?”這下, 李奶奶和張老爺子都來了精神, 催著張朝軍說答案。 這不單單是一筆捐款, 更是一個公司的誠信代表。
見二老都那麼感興趣, 張朝軍笑了笑, 卻是先吃了口西瓜, 方道:“我當時跟孫伯伯說:只要雙方達成贈與的合意, 那麼贈與合同即告成立。 媽, 您知道的, 上次為希望小學捐款屬於公益性贈與, 這種贈與是不能任意撤銷的, 所以龍華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將10萬元人民幣給付民政局。 ”
“我就說不能隨便反悔吧!不過, 這龍華公司敢耍賴反悔,你就這幾句話,人家肯乖乖把錢送上?”李秀芳擺明瞭不相信那龍華公司,“他們要說當時只是一時衝動,事後發現無力支付,那怎麼辦?”
“贈與合同是無償合同,一方贈與另一方,贈與方是沒有得到物質上的回報的。當然,有的時候贈與方因為一時的衝動而贈與,那麼在贈與合同成立後,就必須承擔履行贈與的義務的話,確實是會顯失公允,畢竟衝動是魔鬼,人很多時候都是會衝動的,冷靜下來之後,很有可能會反悔。所以很多國家在立法上對於贈與人的任意撤銷無不加以一定的限制。就拿我國來說,《合同法》有專門規定,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須受以下限制:第一,贈與財產的權利已經轉移的,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即只能於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為之。若贈與財產的權利已由贈與人轉移於受贈人,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第二,贈與合同經過公正的,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當事人應信守其諾言而不得任意撤銷。第三,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得任意撤銷。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因贈與的目的具有公益性,贈與人的贈與是為了社會公益事業,對於這些贈與合同若許可贈與人任意撤銷,則與社會道義不符,所以,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
張朝軍這一番長篇大論還未結束,李秀芳已經一拍大腿,搶過了話頭:“明白了,我們那次捐款是給給希望小學捐款的,這本身就是屬於社會公益類的,那龍華公司當初當眾承諾要捐的10萬元,就是屬於不能隨意撤銷的贈與了,對吧?”
“對對對,母親大人說得對極了!”張朝軍笑著點頭肯定,“就是因為如此,龍華公司拒絕給付,隨意變更和解除贈與合同,在本質上屬於違法行為,如果堅持不履行的話,那麼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聽完這席話,張老爺子也停下了手裡的工作,連連點頭:“可不,法律就是得有強制性,失去了法律的強制性,那合同也就很難產生真正的約束力了。那這筆錢最終要到了?”
張朝軍笑眯眯地又啃了一口西瓜,點了點頭:“前兩天孫伯伯給我打了個電話,說這筆錢已經催到了,他親自送到希望小學去的。”
“那就好那就好。”張柏坡舒口氣,又看了一眼帳簿,懊惱地捶打著自己的腦袋,“嘿,被你們一打岔,我又忘了算到哪了!”
張朝軍和母親、妻子對視一眼,都呵呵笑了。
====慧問提示====
贈與合同屬無償合同,贈與合同生效後,贈與人須交付財產。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於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由於贈與合同為單務、無償合同,贈與人不履行交付義務的違約責任不如雙務合同那樣重。但對於上述情況則需予以關注,酌情承諾,不可隨意為之。
這龍華公司敢耍賴反悔,你就這幾句話,人家肯乖乖把錢送上?”李秀芳擺明瞭不相信那龍華公司,“他們要說當時只是一時衝動,事後發現無力支付,那怎麼辦?”“贈與合同是無償合同,一方贈與另一方,贈與方是沒有得到物質上的回報的。當然,有的時候贈與方因為一時的衝動而贈與,那麼在贈與合同成立後,就必須承擔履行贈與的義務的話,確實是會顯失公允,畢竟衝動是魔鬼,人很多時候都是會衝動的,冷靜下來之後,很有可能會反悔。所以很多國家在立法上對於贈與人的任意撤銷無不加以一定的限制。就拿我國來說,《合同法》有專門規定,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須受以下限制:第一,贈與財產的權利已經轉移的,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即只能於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為之。若贈與財產的權利已由贈與人轉移於受贈人,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第二,贈與合同經過公正的,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當事人應信守其諾言而不得任意撤銷。第三,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得任意撤銷。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因贈與的目的具有公益性,贈與人的贈與是為了社會公益事業,對於這些贈與合同若許可贈與人任意撤銷,則與社會道義不符,所以,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
張朝軍這一番長篇大論還未結束,李秀芳已經一拍大腿,搶過了話頭:“明白了,我們那次捐款是給給希望小學捐款的,這本身就是屬於社會公益類的,那龍華公司當初當眾承諾要捐的10萬元,就是屬於不能隨意撤銷的贈與了,對吧?”
“對對對,母親大人說得對極了!”張朝軍笑著點頭肯定,“就是因為如此,龍華公司拒絕給付,隨意變更和解除贈與合同,在本質上屬於違法行為,如果堅持不履行的話,那麼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聽完這席話,張老爺子也停下了手裡的工作,連連點頭:“可不,法律就是得有強制性,失去了法律的強制性,那合同也就很難產生真正的約束力了。那這筆錢最終要到了?”
張朝軍笑眯眯地又啃了一口西瓜,點了點頭:“前兩天孫伯伯給我打了個電話,說這筆錢已經催到了,他親自送到希望小學去的。”
“那就好那就好。”張柏坡舒口氣,又看了一眼帳簿,懊惱地捶打著自己的腦袋,“嘿,被你們一打岔,我又忘了算到哪了!”
張朝軍和母親、妻子對視一眼,都呵呵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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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合同屬無償合同,贈與合同生效後,贈與人須交付財產。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於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由於贈與合同為單務、無償合同,贈與人不履行交付義務的違約責任不如雙務合同那樣重。但對於上述情況則需予以關注,酌情承諾,不可隨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