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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盲人取錢生邪念 盜竊3萬元獲刑三年六個月

被告人王老頭在幫助盲人劉老頭取錢過程中知曉其密碼, 遂心生邪念, 利用幫劉老頭辦理事情之機盜取其銀行卡並取款30000元。

近日, 重慶市永川區人民法院以王老頭犯盜竊罪, 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2017年9月7日, 被告人王老頭在永川區某鎮農業銀行營業網點説明被害人劉老頭(盲人)取錢之時, 知曉了劉老頭中國農業銀行卡的密碼。 9月11日, 被告人王老頭與劉老頭一起到在永川區行政服務大廳法律援助中心辦理事務, 因劉老頭眼盲有殘疾, 王老頭趁幫劉老頭整理材料之機, 盜得劉老頭該中國農業銀行卡, 並於同日晚上20時許在永川區某鎮中國農業銀行ATM自助機分兩次盜取劉老頭銀行存款10000元。 次日淩晨4時許, 被告人王老頭再次利用該銀行卡在永川區城區中國農業銀行ATM自助機上分四次盜取被害人劉老頭的存款20000元。 2017年9月28日, 被告人王老頭被公安民警抓獲。

案發後, 公安民警從王老頭處追回15 382元併發還給了被害人劉老頭。

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王老頭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盜竊他人銀行卡, 並使用該銀行卡盜取他人所有的現金30000元, 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 應負刑事責任。 王老頭盜竊殘疾人的財物, 數額達到30000元, 依法應認定為有其他嚴重情節。 王老頭當庭認罪, 酌定從輕處罰。 綜上, 以盜竊罪, 判處王老頭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並處罰金10000元。 案件現已經生效。 中國法院網訊 (夏建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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