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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的感情還有一個未出生的寶寶,都比不上你的彩禮?

我們在一起七年了, 認識的時間超過七年。 2013年我入伍, 在部隊服役兩年, 她堅持等了我兩年。 在一起我對她一直很寵愛, 很照顧, 基本上說一不二, 她總是會說我太寵她, 她要離不開我了。

個人認為自己的身高、顏值條件屬於優秀等級, 也因此很自信。 復員後我多次去過她家, 見過了他的父母, 因為她家在農村, 所以我竭盡所能的展現了勤勞、樸實和智慧, 他家裡的親戚們對我很接受, 他父母對我的態度也很認可, 本以為以為我們能夠順利的走下去, 可事實往往都是出人意料的。

前段時間, 我們倆意外有了寶寶, 於是我們準備結婚, 我們家裡提供房子一套, 另外金飾, 合禮, 婚紗, 婚禮都開始準備了, 然後和他家提了這個事情, 出於對她的保護, 沒有告訴他們家裡有她有寶寶的事情(現在她家人也不知道), 而她家對於結婚的要求是有房, 有車, 有彩禮, 很顯然這不能實現, 這一套下來我家也承受不起。

​因為我家是後組建家庭, 但是從小到大我的養父對我一直很好, 實實在在的說, 他對我的照顧絲毫不差與親生父親, 即使是我又有了一個弟弟。 而為了支撐這個家, 他常年在外地工作賺錢。 我們家真的不是很富裕, 我也不想讓我的養父承擔這麼多。 所以對此, 我做了很多次努力, 最終她家覺得我家這個房子不算大也可以接受(我家的房子在新城區, 現在房價約1萬/平米), 車也可以以後買, 但是彩禮要求不變。 然而彩禮的事情一下讓整個事陷入另一個僵局,
我是真的拿不出20萬, 而且女友現在也不見我了, 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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