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叫陳歡, 今年26歲, 在東莞打工的時候認識了現在的男友, 湊巧的是, 我和男友都是一個地方的。 我們在一起相處了2年多了, 基本上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了。
今年5月份的時候, 我和男友都回了趟老家, 也拜見了雙方的 父母, 商量著年底前把婚事確定下來。 我昵考慮到縣城裡面的教育條件等相比較好點, 於是建議男友在縣城裡面首付買套房子。 可就憑我們兩個人在東莞省吃儉用存下來的錢離首付還差一大截,
這不元旦放假, 我和老公回來了一趟, 婚房的事情總算確定下來了, 可是讓我沒想到的是, 老公這房子必須加上婆婆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