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街道黨(工)委, 市直各單位黨組織:
2017年12月14日市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
湯尚花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趙康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組織部(幹部監督室)部長(主任), 其原任市紀委、監察局紀檢監察四室主任職務自然免除;
江蘭蘭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宣傳部部長, 其原任市紀委、監察局宣傳部部長職務自然免除;
李仕葵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 其原任市紀委、監察局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自然免除;
靳安華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信訪室主任, 其原任市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科科長職務自然免除;
陳惠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案件監督管理室主任,
張忠志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第一紀檢監察室主任, 其原任市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局長職務自然免除;
湯勇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第二紀檢監察室主任, 其原任市紀委、監察局紀檢監察二室主任職務自然免除;
孫宇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第三紀檢監察室主任, 其原任市紀委、監察局紀檢監察三室主任自然免除;
張翼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張洪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第五紀檢監察室主任, 其原任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局長職務自然免除;
李全映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案件審理室主任, 其原任市紀委、監察局審理室主任職務自然免除;
許永發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資訊技術室主任, 其原任市紀委、監察局紀檢監察一室主任職務自然免除;
何傳勝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副科級紀檢監察員, 免去其市人民檢察院副科級檢察員職務;
李植良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駐市委辦公室紀檢監察組組長, 其原任市紀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副組長職務自然免除;
鳳娟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組長;
李煥新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駐市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組長,
王雲松同志任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駐市政府辦公室紀檢監察組組長, 其原任市紀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副組長職務自然免除;
徐成玖同志任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駐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紀檢監察組組長, 其原任市紀委派駐第五紀檢監察組副組長職務自然免除;
操龍珠同志任市農業委員會黨組成員、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駐市農業委員會紀檢監察組組長, 其原任市紀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組長職務自然免除;
周澤海同志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高金霞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駐市城市管理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吳理萍同志任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駐市財政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免去其烔煬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職務;
周峰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高燕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委員會正科級紀檢監察員, 其原任市紀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副組長職務自然免除;
金巧雲同志原任市紀委、監察局信訪室主任職務自然免除;
免去丁祥保同志市農業委員會黨組副書記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免去仇正信同志市城市管理局黨組副書記職務。
來源 / 巢湖發佈
編輯 / 梁曉雨 審稿 / 石雅亮
金巧雲同志原任市紀委、監察局信訪室主任職務自然免除;
免去丁祥保同志市農業委員會黨組副書記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免去仇正信同志市城市管理局黨組副書記職務。
來源 / 巢湖發佈
編輯 / 梁曉雨 審稿 / 石雅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