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衛生署2016年關於成年人飲用酒精行為風險因素調查, 7%成年人每個月至少一次暴飲(分量為至少5杯或5罐酒精飲品)。 另外,
酒精已被世界衛生組織屬下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列為第一類致癌物質, 與煙草、輻射、石棉等同一類別。
研究指出, 長期飲酒更會增加患口腔癌、咽喉癌、食道癌、肝癌、大腸癌及乳癌的風險。 在一般情況下, 當酒精(乙醇)進入體內時, 會被肝臟氧化為乙醛(代謝物)而排出體外。 當人體肝臟內有過量乙醛累積, 不但引起組織炎症, 酒精內的乙醇及乙醛更加會破壞細胞內的去氧核糖核酸(DNA), 導致肝細胞突變而形成癌症。
另外, 孕婦在哺乳期間飲酒亦可能減少乳汁的製造及損害嬰兒的心智發展和行為。 研究亦指出, 飲酒後容易面紅的人, 與缺乏分解酒精酵素「乙醛脫氫酶」(ALDH2)有莫大關係, 他們的身體處理酒精時亦會較差, 建議他們平時不應過量飲用含酒精飲品。
我們必須知道若未曾開始飲酒的習慣, 就不應為了飲酒可能改善健康而開始飲酒。 若已選擇飲用酒精飲品, 應該節制分量以儘量減少酒精構成的危害。
飲酒的分量, 男士每天不應該超過2杯, 女士每天不應該超過1杯(1杯280c.c啤酒或125c.c餐酒), 未成年的兒童及青少年在任何情況下更加不應該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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