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宅基地是農民最關心的話題, 這兩年, 隨著土地確權工作的開展, 土地、宅基地等農民固有財產的產權得以更加明晰。 進近年來, 國家先後在多地試點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主要的目的是通過喚醒農民沉睡的土地、房屋、宅基地、林地等資源, 做大做強集體經濟蛋糕, 從而為農民分配更多的利益, 從而使得財產性收益在農民的收入結構中有大的提升。
土地確權為戶籍制度改革、土地入市等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而且現在隨著土地、宅基地變現時代的到來, 這些農民曾經的最寶貴財產也被賦予了更多的新功能, 包括用宅基地抵押貸款、流轉等等, 除此之外, 宅基地、土地也可以變現, 農民通過以房養老、自願退出宅基地獲得一筆可觀的收益。
宅基地值錢了, 當然農民就像擁有更多的宅基地, 然而我國實行的是“一戶一宅”政策, 即一戶農民至多只能有一處住宅,
當然了不排除有些農民因為子女緣故, 必須要分戶的, 那麼在宅基地審批越來越嚴的今天, 哪些人可以分戶呢?
①父母與子女生活完全分開,
②一戶中有多個子女, 現有住房不能滿足居住條件, 可向當地村委會申請分戶;
③夫妻離婚, 雙方名下有2套以上的房產, 可以通過離婚分享兩套住房, 從而也就達成了分戶的目的。
2018年, 將是農村土地確權工作的最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