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制定巡察工作規劃推動全面從嚴治党
河曲視窗網訊:( 賈金理) 為貫徹中央、省委、市委巡視巡察工作部署,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
更好地發揮巡察利劍作用,
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
近日,
河曲縣制定出臺了《巡察五年工作規劃》,
對十四屆縣委任期內的巡察工作作出規劃安排。
«規劃»聚焦堅持党的領導、加強党的建設、全面從嚴治党,
增強“四個意識”、緊扣“六項紀律”、緊盯“三大問題”、緊抓“三個重點”,
堅持政治巡察定位,
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
堅定不移強化黨的監督,
切實發現党的領導弱化、党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突出問題,
推進全面從嚴治党向縱深發展。
«規劃»明確了採用4種巡察模式,
使巡察節奏更快、效率更高、震懾作用更大。
一是常規巡察。
將鄉鎮、部門、單位按照屬地、類別、隸屬關係分為若干板塊,
按劃分板塊依次進行,
每年制定巡察工作計畫,
安排1-2輪巡察,
5年內實現巡察全覆蓋。
二是專項巡察。
根據市委統一部署,
圍繞縣委中心工作和存在的突出問題,
每年選定一、兩個主題和範圍,
開展1-2輪專項巡察。
三是巡察“回頭看”。
挑選若干個問題反應集中、群眾反應強烈、整改工作不力的鄉鎮、部門、單位開展巡察“回頭看”,
體現巡察監督的韌性和嚴肅性,
讓黨內監督的利劍高懸,
震懾常在。
四是聯合巡察。
根據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
由市委巡察組和縣委巡察組進行聯合巡察,
縣委巡察組重點巡察指定單位領導班子及市管幹部以外的班子成員,
共同組織實施,
同步推進。
為確保巡察工作成效顯著,
«規劃»還明確了各項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
實行縣委統一領導、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巡察主體和巡察單位共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二是加強隊伍建設。
嚴格巡察機構幹部進入標準,
健全退出機制,
選優配強巡察組長、巡察幹部,
加強組長庫和人才庫建設,
優化幹部隊伍結構。
建立巡察幹部正常輪崗交流機制,
加大培養使用力度。
健全幹部管理機制、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和考核評價機制,
建設一支讓黨放心、人民信賴的巡察幹部隊伍。
三是加強責任追究。
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
對被巡察黨組織不配合巡察、干擾巡察、隱瞞不報的,
對不認真整改、弄虛作假、敷衍應付的,
抓住典型,
嚴肅問責,
通報曝光,
推動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自覺接受監督,
切實落實巡察整改主體責任。
對巡察工作人員失職瀆職、洩露秘密、超越許可權甚至以巡謀私的,
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確保巡察工作人員依法依規認真履職。
四是加強宣傳。
把握節奏,
保持力度,
多視角、立體化宣傳巡察工作成效,
形成聲勢。
及時向黨內通報巡察回饋、整改情況,
向社會公開巡察動員、進駐、回饋、整改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