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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殼公司、高息誘餌……銀川檢察機關揭露非法集資“真面目”

最高人民檢察院 2018-01-02 17:20:02

近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檢察院對外發佈該院3年來查處的涉眾型非法集資典型案例, 總體來看, 銀川檢察機關受理非法集資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2014年全市檢察機關偵查監督部門受理案件4件, 2015年受理20件, 2016年受理32件, 2017年截至目前, 受理案件30起。

從辦理的案件來看, 犯罪嫌疑人往往在實施不法行為前註冊成立投資公司, 緊接著便著手實施非法集資, 其成立的公司多為空殼公司。 同時, 非法集資犯罪多數是共同犯罪, 嫌疑人之間分工明確, 且成立多家公司, 開立多家銀行帳戶, 資金去向也十分複雜, 為案件偵查帶來較大困難。

辦案人員發現, 在一些案件中, 實施集資詐騙的人實為多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常以其所屬的一家公司為擔保, 為同屬其控制的另一家公司融資。 辦案人員告訴記者, 嫌疑人為了給當事人留下公司規模大、效益好的印象,

往往將其實際控制的多家公司註冊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 並以其中一家公司為擔保人, 為其他公司融資。

同時, 嫌疑人為了達到非法集資的目的, 往往會按照事先分工成立兩家公司, 由不同的嫌疑人任法定代表人, 向被害人傳遞“投資款”投向了投資公司以外的協力廠商公司的假像。

在涉眾型非法集資案件中, 嫌疑人最常見的詐騙方式是以高息為誘餌, 誘使被害人不斷投資。

如賀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 賀某某通過指使業務員在人群較為集中的市場等地發放宣傳單等方式吸引被害人投資, 通過向被害人承諾隨存隨取、存款當天提前支付利息、多次存款利率會不斷提高等優惠條件,

吸引被害人不斷投資, 被害人孔某某先後3次投入共計34萬元, 利率從15.6%提高到19.2%, 最終因賀某某資金鏈斷裂, 孔某某無法收回本金。

再如呂戰鋒等人以寧夏乾豐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名義, 虛構投資事實, 以高額返利為誘餌, 通過虛假宣傳等方式, 在銀川市興慶區向不明真相的群眾散發融資宣傳彩頁, 不計後果非法向他人集資。 司法鑒定意見書證實, 乾豐達公司2014年2月至2015年3月期間吸收公眾存款涉及被害人數118人, 吸收公眾存款共計2620多萬元。 2017年7月, 寧夏高院二審判處呂戰鋒犯集資詐騙罪, 判處有期徒刑13年, 並處罰金25萬元。

此外, 由於網路集資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特徵, 所以一些犯罪嫌疑人借助網路實施非法集資犯罪。 (法制日報 申東 銀檢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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