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歲原本是男人最成功的年齡。
而對我來說卻是最失敗的年紀。
前妻出軌跟著別的男人跑了,
自己的事業也弄得一塌糊塗的。
唯一讓我值得安慰的是,
總算是把兒子和女兒拉扯大了,
看著他們一天天的長大,
我的內心無比的滿足。
離婚的時候, 兒子和女兒都已經懂事了, 有了自己是非判斷的能力。 法院把他們都判給了我, 他們也很開心能跟我一起生活。 原本離婚就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 沒了老婆還可以再娶, 但是我卻無法擺脫上門女婿的名聲。
當初和前妻結婚的時候, 家裡非常的窮更別提娶老婆了。 為了讓家裡好過一點, 我選擇了聽從家裡人的安排, 跟大我5歲的前妻結婚了。 婚禮上, 我在親戚朋友的面前丟盡了臉面, 別人的閒言碎語從未停歇, 過了這麼多年我還是沒能在鄰居面前抬起過頭。
原本車子和房子都是前妻的父母幫忙買的, 而我的名字也沒有出現在房產證上。 所以離了婚之後, 我變成了徹頭徹尾的窮光蛋。 當父母知道我離婚之後, 雖然把我罵了一頓, 可還是把家裡的老房子賣了才給我湊了點錢重新去做生意。 經過幾年的打拼, 也算是有點小成就, 一家五口生活得很開心。
當我還清了債在城裡買了房子之後, 前妻的父母總是借看外孫子外孫女的名義到我家去賴住賴吃。 起初的時候, 我沒有多在意, 畢竟老人想孩子了這是人之常情。 可是慢慢的, 他們開始問我要錢, 不給的話就把家裡鬧得雞犬不寧。
我永遠都忘不了當初在前妻家時他們對我的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