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裡打拼了五年, 我和老公有了屬於自己的房子。 之後才開始了造人計畫, 懷上孩子後, 我一直工作到預產期前半個月才休產假。 婆婆來于農村, 我有點怕她照顧不好我和孩子, 提前預定選擇了在月子中心, 滿月之後回家一直是我在照顧女兒。
其實婆婆是想來幫我一起照顧女兒的,
但我由於害怕我們之間因為生活習慣不同會有矛盾,
就沒同意,
老公起初沒說什麼,
默認了。
一個人帶孩子確實辛苦,
孩子三個月的時候眼看產假要結束,
我不想放棄工作,
準備和老公商量請一個保姆
上班之前會交代她很多次,
“只要能帶好孩子,
家務等我回來弄就好”。
她總說:“我又不是沒生過孩子,
放心好了”
矛盾還是發生了。
那天我下班回來,
看到婆婆竟把自己嘴裡的東西用手指送到女兒的嘴裡,
聽到這句話我真是一肚子火, 沖到房間拿出一萬塊錢直奔婆婆, “今天我就是不允許你這樣喂我女兒, 這一萬塊錢給你, 你回老家吧!”事情發生後, 婆婆一直在房間哭。 可我並覺得自己有什麼錯, 老公回來後問清了事情的原委, 就讓我給婆婆道歉。 雖然我很不樂意, 但還是當面道歉了, 畢竟她是我老公的媽媽。 我也表明了自己的態度:不再讓婆婆再照顧孩子,
最後, 婆婆被老公無奈的送回了老家, 事情就這樣過去了。 但是之後老公時不時還會抱怨我, 說我不該傷了老人的心!但是今天我想說, 生活時代的不同決定了觀念的不一致。 為了孩子, 作為媽媽的我有錯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