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服兵役是每個公民應盡的光榮義務, 我國執行的義務兵役制度, 士兵在部隊裡面只要服役滿兩年之後就可以退役了。
無規矩不成方圓, 當兵不是兒戲, 不是你說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 一般提前退伍的都是犯了紀律或者背了大過處分的, 比如私自離開軍營, 拒絕服兵役滿兩年的, 在軍營裡打架鬥毆, 辱駡領導的,
規矩雖然是死的,
但有時候也有不外乎人情的時候。
軍人在有合理原因的情況下也是可以提前退役的,
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的規定退出現役的義務兵條件;
1, 因戰、因公、因病致殘被評定殘疾等級後, 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2, 患病醫療期滿或者醫療終結, 經軍隊醫院證明和軍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審核確認, 不適宜繼續服現役的。
3, 因軍隊編制調整需要退出現役的。
4, 因國家建設需要退出現役的。
5, 士兵家庭成員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災難等變故, 確需本人維持家庭正常生活, 經士兵家庭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證明, 經師(旅)級以上單位司令機關批准退出現役的。
6, 其他原因不適應繼續服現役, 經師(旅)級以上單位司令機關批准退出現役的。
若非因特殊情況,
都會正常服役滿兩年後退役。
畢竟在我國參軍報國,
無上光榮!不是誰都有機會進入軍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