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時候, 彩禮指的是男方家庭以訂婚的名義給女方家庭一定的物品和金錢, 代表聘禮和聘金, 在女方家庭接受男方家庭的彩禮之後,
現在有些地區的彩禮高達20多萬,
據說新郎給女方的彩禮是26萬, 但是來到女方的大門口, 連大門都不讓進, 本來和朋友們玩得開開心心的新郎臉色就不好了, 扭頭就到鄰居家, 不得不說女方有些過分了。 新郎婚車都到門口了, 家裡準備的酒席, 就等著接女方回去, 這是要鬧哪出?
下面是部分網友的評論:
26萬還不讓進家門, 女方的女兒是金做的嗎?
現在結婚都要這麼多錢, 肯定有很多家庭結不起!
應該對彩禮進行約束, 不能再漲了, 我三個兒子, 頭疼。
應該來這麼一條, 無論什麼時候離婚, 彩禮要全部歸還男方!
對此, 你有什麼想說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