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媽有個好聽的名字, 王清淺。 她是個苦命的女人。
年輕的時候被下放到鄉下做知青, 生活的艱辛、枯燥和無奈使得她開始在愛情的港灣尋求避風港, 由此認識一個本地人(後來的丈夫)。 到後來兩人偷偷摸摸的戀愛。 因為她擔心如果被發現, 是要受到處分的。
但是事情卻朝著她不可控制的方向發展, 她懷孕了。 在那個年代發生這種事情, 是很嚴重為人不恥的, 所以他們選擇結婚了。 可一旦結婚, 便預示著她回不了城。 看著和她一起下鄉的知青都陸續返城, 她總有一種濃濃的失落感。
就算這樣, 也無可奈何。
所幸婚後, 丈夫對她很好。 把她捧在手心裡, 啥也不讓她幹, 天天在家裡簡直養尊處優。 所以她常常也在想, 有失必有得, 不一定待在鄉下就不能過上好日子了, 做人要知足。
可王大媽, 終歸是有些重男輕女。 後來的她總共有3兒1女四個孩子。
於是, 從小開始三兄弟見到母親都很害怕。 即便如此, 他們的學習成績不說很好, 但都上了大學。 而女兒只讓她上到高中, 便叫她直接輟學, 那時女兒心裡對王大媽很是怨恨。
長大後的三兄弟, 說不怨恨王大媽, 那是不可能的。 老大、老三、老四都與母親疏遠了。 成家之後, 都不愛與她來往。 更別提她有個什麼小病小災的時候, 讓她們過來看望了。
再到後來老伴去世, 她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 家裡就更顯得冷清了。 老二女兒不計前嫌, 便經常跑來看看母親。 她提出把老母親接過去一起生活, 可她死活不同意, 說有3個兒子, 還跑去女兒家生活, 會被人恥笑的。
雖說她年輕的時候, 曾經是個有一定文化的女知青, 但骨子裡的傳統觀念還是不容易改變的。
就這樣, 王大媽依然一個人生活。
前些年她做一年一次的例行體檢, 被查出得了早期胃癌。 需要手術費8萬, 但她自個也沒這麼多錢, 於是她問3個兒子, 可沒想到沒有一個願意出錢。 最後女兒知道了, 火急火燎的送來8萬塊, 陪著王大媽做手術。
半年前, 王大媽癌症復發, 醫生說只能保守治療延長生命, 這個時候還是女兒陪在身邊。
後來沒過多久, 王大媽還是走了。 她留了一份遺囑,
女兒未免有些心寒, 照料這麼長時間, 母親的心終究是捂不熱。 但她回去一打開被子愣住了, 裡邊有一對玉鐲。 還留了一個字條:
“女兒, 見字如面。 母親作為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 還有些重男輕女著實不應該。這幾年你對母親的照顧,我都看在眼裡。所以把鐲子留給了你,但這是你父親留下來的祖傳玉鐲。他說拿到市場上賣,可以值40多萬。可我捨不得,以至於看病我也沒賣,想留給你,。以後好好照顧自己,是母親錯了。”
女兒痛哭流涕,把鐲子放在胸前,默喊了一聲“母親”。
還有些重男輕女著實不應該。這幾年你對母親的照顧,我都看在眼裡。所以把鐲子留給了你,但這是你父親留下來的祖傳玉鐲。他說拿到市場上賣,可以值40多萬。可我捨不得,以至於看病我也沒賣,想留給你,。以後好好照顧自己,是母親錯了。”女兒痛哭流涕,把鐲子放在胸前,默喊了一聲“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