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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土地招拍掛出臺信用管理制度 炒房團注意了

記者從市國土資源局獲悉, 繼2017年11月1日起試行《南寧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信用“紅黑名單”管理制度(試行)》後, 《南寧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信用管理制度(試行)》(以下簡稱《制度》)于近日印發, 並將於2018年1月10日起試行, 有效期兩年。

據悉, 這一制度將進一步規範南寧市“國有建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活動”秩序, 列入守信行為可享受多種獎勵, 列入失信行為將受懲戒。

懲戒失信行為 限制參與土地招拍掛活動

目前參加我市國有建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中, 有部分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存在失信行為, 造成一定社會負面影響。 因此, 《制度》列出九種失信行為情形, 遵循依法、客觀、及時、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被列入失信行為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 進行有效管理, 進一步規範我市國有建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活動秩序,

維護土地市場的穩定。

九種失信行為情形分別是:不符合出讓檔規定的競買資格的競買人通過網上交易參與公開出讓活動, 競得土地使用權的;競買人(投標人)提供虛假檔、隱瞞事實的, 包括但不限於使用假公章,

偽造法定代表人、股東、董事簽名, 偽造上級主管部門批文等;競買人(投標人)擾亂招拍掛活動正常秩序, 包括在土地招拍掛活動期間, 採取不正當行為阻擾或影響其他競買人的正常競買活動, 可能影響地塊正常出讓的;競買人(投標人)採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土地使用權的;競得人(中標人)不按照出讓檔要求簽訂相關檔的, 相關檔包括但不限於《成交確認書》《中標通知書》《宗地移交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履約保證協議書》等;由於競得人(中標人)原因, 未按時繳納土地出讓價款、違約金、交易服務費的;未在出讓合同約定期限內開工、竣工且不執行住房用地開發利用申報制度的;開發建設企業違反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的;其他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另有規定的。

《制度》對列入失信行為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 將採取責令其限期改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在國土資源管理自由裁量權範圍內, 從嚴審批其在辦國土項目相關手續;失信行為造成嚴重不良影響且尚未清除的, 限制其參加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拍掛”公開出讓活動等懲戒措施。

懲戒措施是為有效約束有失信行為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 通過責令改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 限制其參與我市國有建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活動, 促進其失信行為的整改, 向誠實守信的行為看齊。

鼓勵守信行為 營造誠實守信良好氛圍

在我市國有建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活動中, 部分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較好地履行了誠實守信的義務, 維護了我市國有建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的信用秩序, 因此, 《制度》列出了兩種“守信”情形, 對列入守信行為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 進行鼓勵及表彰, 敦促失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進行整改,營造誠實守信的良好氛圍。

根據《制度》,符合連續三年無失信資訊記錄的;因誠實守信行為受到市級以上政府和相關部門表彰、獎勵的等情形之一的,將列入守信行為。列入守信行為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可以享受到實行行政審批“綠色通道”機制,在南寧市國土資源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時,簡化程式、加快辦理進度;推薦參加相關評優表彰活動;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協會章程、行業自律機制等規定採取的其他激勵措施。

建設誠信體系 網站公佈相關信用資訊

《制度》適用于南寧市市本級(不含武鳴區)範圍內參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等出讓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

屆時,南寧市國土資源局將統一管理全市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參與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活動信用記錄,負責對涉及市本級土地交易、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後建設活動中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的守信、失信行為予以確認,依據認定結果將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的守信或失信資訊在南寧市國土資源局門戶網站進行公佈,並將有關信用資訊推送至南寧市信用資訊平臺。

《制度》的試行,將進一步規範我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活動市場主體的履約行為,鼓勵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誠實守信,促進失信行為的糾正和信用環境的改善,推進我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公開出讓誠信體系建設。

敦促失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進行整改,營造誠實守信的良好氛圍。

根據《制度》,符合連續三年無失信資訊記錄的;因誠實守信行為受到市級以上政府和相關部門表彰、獎勵的等情形之一的,將列入守信行為。列入守信行為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可以享受到實行行政審批“綠色通道”機制,在南寧市國土資源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時,簡化程式、加快辦理進度;推薦參加相關評優表彰活動;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協會章程、行業自律機制等規定採取的其他激勵措施。

建設誠信體系 網站公佈相關信用資訊

《制度》適用于南寧市市本級(不含武鳴區)範圍內參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等出讓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

屆時,南寧市國土資源局將統一管理全市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參與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活動信用記錄,負責對涉及市本級土地交易、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後建設活動中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的守信、失信行為予以確認,依據認定結果將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的守信或失信資訊在南寧市國土資源局門戶網站進行公佈,並將有關信用資訊推送至南寧市信用資訊平臺。

《制度》的試行,將進一步規範我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活動市場主體的履約行為,鼓勵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誠實守信,促進失信行為的糾正和信用環境的改善,推進我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公開出讓誠信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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