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31日, 公安部緊急下發《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
其中提到, 要求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 嚴厲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
電動車使用中的安全隱患
據國家統計局資料, 2016年中國電動自行車社會保有量達2.5億輛, 電動三輪車社會保有量達5000萬輛。 在中東部地區, 平均每3人就有一輛電瓶自行車, 在沿海城市, 外來人口較大, 電動自行車使用率極高, 超過60%以上,
電動車風險存在原因:產品本身問題、使用環節的安全隱患和監管環節的失靈。 市場上大部分電動自行車產品已超過國家標準要求的限速和限重, 幾乎很難找到“國標車”。
如果電動車使用的是鉛酸電池, 其壽命只有一到兩年, 超期服役是存在很大安全隱患的。
電動車引發的這些火災都有個共同的教訓:樓道都堆滿了電動車自行車, 且多發生在夜間、午間休息時間。
而電動車燃燒實驗證明, 一旦電動車燃燒起來, 毒煙以每秒1米的速度快速向上, 所以1樓電動車著火很快會導致整幢樓陷入毒煙密佈的狀態, 極易造成人員傷亡, 甚至群死群傷火災事故。
電動車停放、充電規範對於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住宅社區、樓院, 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應當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
嚴厲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
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 應當立即組織對住宅社區、樓院開展電動車停放和充電專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