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記者周宵鵬
河北省消費者協會日前發佈了2016年度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 其中一起“定期儲蓄變保險案”極具典型意義。
2011年7月, 劉某到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定州支行辦理50萬元五年定期儲蓄。 諮詢過程中, 該支行營業員說:有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國壽新鴻泰兩全保險”業務, 在保全年利率5.5%的基礎上, 每年的利息27500元計入本金後再翻利息。 而且, 如因國家政策上的原因利率下調, 該保險也保全5.5%的利率不下調。 劉某聽到此說法後, 便投保了“國壽新鴻泰兩全保險”。
因該險種可以提前辦理銀行卡轉帳登記,
接訴後, 定州市消費者協會立即就此事展開調查, 經瞭解, 該案中關於保全利息的部分只是口頭承諾, 書面合同中只注明了分紅, 郵政儲蓄銀行定州支行也拒不承認其口頭承諾。 因事情發生在五年前, 給調查取證帶來了很大困難。
對此, 消協工作人員決定先嘗試利用常理推斷的方法來說服郵儲支行。
據瞭解,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品質、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資訊, 應當真實、全面, 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品質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