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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八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回饋督察情況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 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 中央第八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新疆自治區、新疆兵團)開展環境保護督察,

並形成督察意見。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 督察組于2018年1月2日向新疆自治區和新疆兵團進行回饋。 回饋會由雪克來提·紮克爾主席主持, 李家祥組長通報督察意見, 陳全國書記作表態講話, 新疆兵團政委孫金龍, 司令員彭家瑞出席會議。 翟青副組長, 督察組有關人員, 新疆自治區黨委和政府、新疆兵團黨委和兵團領導班子成員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 2013年以來, 特別是自治區第九次黨代會後, 新疆自治區黨委、政府和新疆兵團黨委、兵團堅持強化“四個意識”, 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

堅決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疆方略, 牢記習近平總書記“建設美麗新疆、共圓祖國夢想”的殷切期望, 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 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作為實現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的重要內容, 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 生態環境保護取得積極進展。

2017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明確嚴禁“三高”專案進疆後, 新疆自治區和新疆兵團堅決落實, 組織研究嚴禁“三高”專案進疆的具體措施, 關停違法違規建成或在建電解鋁產能280萬噸;實行能源、礦產資源開發“一支筆”審批制度, 將各地州市所有能源、礦產資源開發審批權上收, 由自治區統一審批, 推進能源、礦產資源有序開發利用;修訂新疆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煤炭石油天然氣開發環境保護條例等法規。

堅決推進卡拉麥裡山自然保護區環境問題整改, 全面恢復保護區核心區、緩衝區原貌, 並嚴肅追責問責。 新疆兵團將生態環境保護理念融入城市規劃建設, 打造了第一師阿拉爾、第三師圖木舒克等一批秀美的軍墾新城;示範推廣加厚地膜和殘膜回收, 努力減少白色污染。

新疆自治區、新疆兵團堅持“撫育山區、穩定荒漠、優化綠洲”方針, 大力實施“防沙治沙、退牧還草、天然林保護、農業高效節水、濕地保護與恢復”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 取得了較好效果。 積極推進環境保護重點工作, 2013年以來, 投資500多億元實施以“煤改氣”為核心的烏魯木齊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程,

新建城鎮汙水處理設施25座, 日處理污水能力增加70.7萬噸。 推進塔里木河流域綜合治理, 結束了下游河道連續乾涸近30年的歷史, 台特瑪湖恢復400多平方公里的水面和濕地, 下游綠色走廊再現生機。 加強伊黎河、額爾齊斯河、額敏河保護, 三條跨境河流水質持續多年保持優良。

新疆自治區、新疆兵團高度重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 嚴肅查處群眾舉報環境案件並向社會公開。 截至2017年10月31日, 督察組轉辦的2905件群眾舉報案件已基本辦結, 共責令整改2182家, 立案處罰548家, 罰款6820萬元, 立案偵查1件, 拘留25人, 約談163人, 問責1613人。 其中兵團辦結583件, 責令整改457家, 立案處罰79家, 拘留1人, 約談10人, 問責628人。

督察指出, 新疆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積極進展,

但近年來經濟發展過度依賴能源資源開發, 局部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較為突出, 環境保護力度和效果與中央要求和群眾期盼仍有差距。 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思想認識有待提高, 工作落實不夠到位。 有的地方和部門領導幹部重發展、輕保護的觀念沒有轉變過來, 認為新疆是經濟欠發達地區, 依託煤炭、石油、礦產等資源優勢加快開發建設是大方向, 過於強調環保不太現實。 還有一些同志認為, 新疆地廣人稀, 沙漠戈壁多, 環境承載力大, 環境品質總體不錯, 有點污染不容易顯現, 不會有什麼大的影響。 正是由於上述思想認識問題, 導致有的地方和部門在推進環境保護工作方面存在要求不嚴、落實不力等情況。

在淘汰落後產能方面,仍有屬於國家要求淘汰的產能沒有按期淘汰到位;在落實國家大氣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方面,存在放寬要求、放鬆標準的情況。特別一些部門存在環境保護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未按國家要求如實上報違規電解鋁產能,未對電解鋁清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致使東方希望80萬噸和嘉潤20萬噸違規電解鋁產能建成並投產近2年;國土資源廳在自然保護區大量審批或延續礦權,2014年12月違規為吐魯番金源礦冶公司維權銅礦延續礦權,在自然保護區形成2.3萬平方米的礦坑,生態破壞問題突出。水利廳在2016年度水資源管理考核工作中避重就輕,未將地下水用水量等2項重要指標納入考核範疇。

二是局部區域大氣和水環境問題突出。烏魯木齊市2016年冬季採暖期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氮氧化物平均濃度較2014年大幅上升。全市建成區燃煤小鍋爐污染嚴重,米東區、高新區及水磨溝區“散亂汙”企業關停整治不徹底。河東威立雅至今沒有建設除磷脫氮設施,每天近10萬噸超標污水排入老龍河。米東區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違規同意中德豐泉、河東威立雅將污泥長期傾倒在北沙窩區域,不僅侵佔破壞國家級公益林,而且帶來環境污染和隱患。昌吉州部分縣市執行鍋爐特別排放限值要求不到位,部分企業超標排放問題較多,2016年採暖期,下轄昌吉市、阜康市可吸入顆粒物平均濃度較2014年同期均大幅上升。

克拉瑪依市艾裡克湖是自治區2015年批准的生態環境保護試點湖泊,但列入試點的治理工程進度滯後,底泥疏浚、圍欄禁牧等9個專案至今尚未下達資金,嚴重影響水質改善。在入湖水量增加近1倍的情況下,湖泊水質仍由2014年Ⅴ類下降為2016年劣Ⅴ類。巴州博斯騰湖列入國家良好湖泊生態保護試點,但相關治理項目進展緩慢,博湖縣、大河口景區等汙水處理廠或超標排放或不正常運行,湖泊水質沒有達到預期治理目標。烏魯木齊市柴窩堡湖周邊長期超采地下水,嚴重影響湖泊補水,導致湖面面積大幅度縮小。

三是有的地方存在損害生態環境問題。2013年以來,博州國投公司參股博艾豐生物製品公司違規在艾比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開挖溝渠,捕撈鹵蟲,並取得分紅;博州水利局違規為博艾豐生物製品公司發放捕撈許可證,收取漁業資源增值保護費。礦山環境恢復治理滯後,全區已閉坑的礦山和政策性關閉的小煤礦、砂石粘土礦等礦山破壞面積達到2165平方公里,截至目前僅完成治理面積3.77%。吐魯番市艾維爾溝、昌吉州硫磺溝等地濫采濫挖問題突出,生態恢復嚴重滯後。

另外,新疆水資源極其短缺,但對國家地下水禁采、限采要求落實不力。烏魯木齊市米東區2016年2月被劃定為地下水嚴重超采區,但截至2017年7月,米東區仍有91家工業企業的149眼自備水井開採地下水,大量抽取地下水導致該區域地下水位元出現下降。巴州庫爾勒市建成區2014年9月被劃定為地下水禁采區後,到目前為止,禁采規定仍沒有落到實處,2016年地下水水位較2013年最大下降2.18米,對全市生態環境構成較大威脅。

四是一些地方突出環境問題沒有得到徹底解決。烏魯木齊米東化工工業園區19家鋼鐵鑄造企業,11家無環保手續、4家無污染治理設施。昌吉州呼圖壁天山工業園區至今未按要求建成汙水處理廠,園區多家企業長期將污水違法排入園區外滲坑。烏拉泊飲用水源是烏魯木齊市主要地表飲用水水源地,但2013年以來,市政府及其發展改革、規劃等部門先後批准烏拉泊汙水處理廠選址並建設在該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並在其內設置排污口,對水源安全帶來嚴重威脅。

督察同時指出,新疆兵團有些師市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管理機制尚不健全,局部地區生態環境問題較為突出。兵團發展改革委未將伊犁黑蜂自然保護區內的煤礦列入2016至2020年煤炭產能退出清單;工信委淘汰落後產能工作不力,哈密億樂焦化公司2台5萬噸/年蘭炭生產裝置按要求應於2012年底前淘汰,但至今仍未淘汰到位;國土、旅遊等部門2013年後仍在自然保護區內違規審批水電站、旅遊等項目;林業局對自然保護區的日常管理嚴重缺位,對保護區大量存在違法違規專案不監管、不制止。

部分區域污染治理工作不夠有力。石河子市近年來陸續建成一大批能源化工企業,區域結構性污染問題日益突出。2014年後仍違規新建36台每小時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城中村大量供暖小鍋爐冬季污染問題突出。2016年全市空氣優良率較上年同比下降5.8%,2017年上半年細顆粒物平均濃度同比上升30%。五家渠市近年來火電裝機、電解鋁產能增長較快,煤炭消耗量持續增長。2016年,全市空氣優良率較上年下降10.4%,2017年上半年細顆粒物平均濃度同比上升12.5%。另外,蘑菇湖水庫主要接納石河子市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但石河子市2015年計畫建設的市汙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和中水回用工程,直到督察進駐前才開工建設;城市污水收集管網不完善,每天約6萬噸生活污水無法處理直排環境;市化工新材料產業園中水回用設施未能發揮作用,每天約4000噸工業廢水直排水庫。正是由於相關治理工作緩慢,導致蘑菇湖水庫水質2013年以來持續為劣Ⅴ類。

一些突出環境問題長期沒有得到解決。新疆兵團4個省級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建設開發問題較多,奎屯河流域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內有17座水電站在違規生產;永安壩濕地生態旅遊區位于葉爾羌河中下游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內,已違規建成碼頭、木棧道等設施。4家棉漿粕及粘膠纖維企業未按要求開展納汙庫無害化治理工作,其中阿拉爾市富麗達纖維有限公司生產廢水違規排入納汙庫,造成周邊環境污染。

督察要求,新疆自治區和新疆兵團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建設思想和對新疆的重要指示,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緊緊圍繞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強化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狠抓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不放鬆。加強兵地環境保護統籌協調,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不斷築牢西北生態安全屏障。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對於督察中發現的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逐一厘清責任,並按有關規定嚴肅問責。

督察強調,新疆自治區和新疆兵團應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分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新疆自治區黨委、政府和新疆兵團黨委、兵團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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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淘汰落後產能方面,仍有屬於國家要求淘汰的產能沒有按期淘汰到位;在落實國家大氣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方面,存在放寬要求、放鬆標準的情況。特別一些部門存在環境保護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未按國家要求如實上報違規電解鋁產能,未對電解鋁清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致使東方希望80萬噸和嘉潤20萬噸違規電解鋁產能建成並投產近2年;國土資源廳在自然保護區大量審批或延續礦權,2014年12月違規為吐魯番金源礦冶公司維權銅礦延續礦權,在自然保護區形成2.3萬平方米的礦坑,生態破壞問題突出。水利廳在2016年度水資源管理考核工作中避重就輕,未將地下水用水量等2項重要指標納入考核範疇。

二是局部區域大氣和水環境問題突出。烏魯木齊市2016年冬季採暖期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氮氧化物平均濃度較2014年大幅上升。全市建成區燃煤小鍋爐污染嚴重,米東區、高新區及水磨溝區“散亂汙”企業關停整治不徹底。河東威立雅至今沒有建設除磷脫氮設施,每天近10萬噸超標污水排入老龍河。米東區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違規同意中德豐泉、河東威立雅將污泥長期傾倒在北沙窩區域,不僅侵佔破壞國家級公益林,而且帶來環境污染和隱患。昌吉州部分縣市執行鍋爐特別排放限值要求不到位,部分企業超標排放問題較多,2016年採暖期,下轄昌吉市、阜康市可吸入顆粒物平均濃度較2014年同期均大幅上升。

克拉瑪依市艾裡克湖是自治區2015年批准的生態環境保護試點湖泊,但列入試點的治理工程進度滯後,底泥疏浚、圍欄禁牧等9個專案至今尚未下達資金,嚴重影響水質改善。在入湖水量增加近1倍的情況下,湖泊水質仍由2014年Ⅴ類下降為2016年劣Ⅴ類。巴州博斯騰湖列入國家良好湖泊生態保護試點,但相關治理項目進展緩慢,博湖縣、大河口景區等汙水處理廠或超標排放或不正常運行,湖泊水質沒有達到預期治理目標。烏魯木齊市柴窩堡湖周邊長期超采地下水,嚴重影響湖泊補水,導致湖面面積大幅度縮小。

三是有的地方存在損害生態環境問題。2013年以來,博州國投公司參股博艾豐生物製品公司違規在艾比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開挖溝渠,捕撈鹵蟲,並取得分紅;博州水利局違規為博艾豐生物製品公司發放捕撈許可證,收取漁業資源增值保護費。礦山環境恢復治理滯後,全區已閉坑的礦山和政策性關閉的小煤礦、砂石粘土礦等礦山破壞面積達到2165平方公里,截至目前僅完成治理面積3.77%。吐魯番市艾維爾溝、昌吉州硫磺溝等地濫采濫挖問題突出,生態恢復嚴重滯後。

另外,新疆水資源極其短缺,但對國家地下水禁采、限采要求落實不力。烏魯木齊市米東區2016年2月被劃定為地下水嚴重超采區,但截至2017年7月,米東區仍有91家工業企業的149眼自備水井開採地下水,大量抽取地下水導致該區域地下水位元出現下降。巴州庫爾勒市建成區2014年9月被劃定為地下水禁采區後,到目前為止,禁采規定仍沒有落到實處,2016年地下水水位較2013年最大下降2.18米,對全市生態環境構成較大威脅。

四是一些地方突出環境問題沒有得到徹底解決。烏魯木齊米東化工工業園區19家鋼鐵鑄造企業,11家無環保手續、4家無污染治理設施。昌吉州呼圖壁天山工業園區至今未按要求建成汙水處理廠,園區多家企業長期將污水違法排入園區外滲坑。烏拉泊飲用水源是烏魯木齊市主要地表飲用水水源地,但2013年以來,市政府及其發展改革、規劃等部門先後批准烏拉泊汙水處理廠選址並建設在該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並在其內設置排污口,對水源安全帶來嚴重威脅。

督察同時指出,新疆兵團有些師市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管理機制尚不健全,局部地區生態環境問題較為突出。兵團發展改革委未將伊犁黑蜂自然保護區內的煤礦列入2016至2020年煤炭產能退出清單;工信委淘汰落後產能工作不力,哈密億樂焦化公司2台5萬噸/年蘭炭生產裝置按要求應於2012年底前淘汰,但至今仍未淘汰到位;國土、旅遊等部門2013年後仍在自然保護區內違規審批水電站、旅遊等項目;林業局對自然保護區的日常管理嚴重缺位,對保護區大量存在違法違規專案不監管、不制止。

部分區域污染治理工作不夠有力。石河子市近年來陸續建成一大批能源化工企業,區域結構性污染問題日益突出。2014年後仍違規新建36台每小時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城中村大量供暖小鍋爐冬季污染問題突出。2016年全市空氣優良率較上年同比下降5.8%,2017年上半年細顆粒物平均濃度同比上升30%。五家渠市近年來火電裝機、電解鋁產能增長較快,煤炭消耗量持續增長。2016年,全市空氣優良率較上年下降10.4%,2017年上半年細顆粒物平均濃度同比上升12.5%。另外,蘑菇湖水庫主要接納石河子市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但石河子市2015年計畫建設的市汙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和中水回用工程,直到督察進駐前才開工建設;城市污水收集管網不完善,每天約6萬噸生活污水無法處理直排環境;市化工新材料產業園中水回用設施未能發揮作用,每天約4000噸工業廢水直排水庫。正是由於相關治理工作緩慢,導致蘑菇湖水庫水質2013年以來持續為劣Ⅴ類。

一些突出環境問題長期沒有得到解決。新疆兵團4個省級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建設開發問題較多,奎屯河流域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內有17座水電站在違規生產;永安壩濕地生態旅遊區位于葉爾羌河中下游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內,已違規建成碼頭、木棧道等設施。4家棉漿粕及粘膠纖維企業未按要求開展納汙庫無害化治理工作,其中阿拉爾市富麗達纖維有限公司生產廢水違規排入納汙庫,造成周邊環境污染。

督察要求,新疆自治區和新疆兵團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建設思想和對新疆的重要指示,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緊緊圍繞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強化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狠抓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不放鬆。加強兵地環境保護統籌協調,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不斷築牢西北生態安全屏障。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對於督察中發現的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逐一厘清責任,並按有關規定嚴肅問責。

督察強調,新疆自治區和新疆兵團應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分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新疆自治區黨委、政府和新疆兵團黨委、兵團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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