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的鄰居在我家露臺玻璃棚頂上, 搭建了一個鋼架, 還有工人會在上面行走。 我擔心會出危險!”蘇州裝修網獲悉, 近日, 市民錢先生反映, 稱四樓鄰居去年8月搭建了一個陽光平臺, 經城管部門制止後, 拆除了上層建築, 但遺留了一個鋼結構的框架。 錢先生認為, 應該徹底拆除這個鋼架。
(網路配圖)
三樓居民:露臺玻璃頂上有個鋼架, 還有人在上面施工, 真危險
錢先生居住在相城區某社區一棟5層樓房, 他家在三樓。 四樓的鋼架位於露臺玻璃棚頂正上方約20釐米, 鋼架的鋼材很粗。
錢先生說, 去年, 樓上的鄰居本來準備搭建一個平臺, 但這樣影響了他家的正常生活, 於是他就向社區以及城管部門反映。 城管部門當時也進行了執法, 拆除了樓上搭建的平臺。 “但是不久前, 樓上又把已經拆掉的鋼結構框架重新組裝起來。 我曾和樓上業主溝通, 但他說這個鋼架就是準備做花架。
四樓鄰居:這是花架, 不是違建 已經提醒不准站人
四樓住戶李先生表示, 之前的平臺城管部門已經拆除了, 現在的這個架子就是個花架。
他認為並沒有影響到樓下人家的生活。 “這個鋼架沒有佔用公共區域, 也不是違建。 至於樓下鄰居說有工人踩在上面施工, 這是物業維修水管的工人, 我已經提醒他們注意安全, 不准走到花架上面。 但是拆掉它我肯定不同意的。 ”李先生說。
城管、社區:鋼架暫不能認定為違建 會繼續進行協調
隨後, 在該社區工作站, 社區工作人員金女士表示, 這件事情, 社區也聯合城管、物業等部門做了兩戶人家的工作。 “上週四社區召集雙方也進行過協商, 當時四樓業主承諾人員不能站上鋼架, 並只用於存放花盆。 但錢先生堅持要整體拆除, 我們只能繼續協調。 ”
蘇州裝修網獲悉, 負責處理此事的相城區澄陽街道城管執法中隊相關工作人員表示, 這個鋼結構的架子, 因為沒有上層建築, 所以暫時無法認定為違章建築進而進行拆除。
律師說法:暫未造成妨礙或者損失 建議雙方協商處理
江蘇尚韜律師事務所的顧媺律師表示, 根據《民法通則》第83條規定, 不動產的相鄰各方,
“不過, 目前四樓李先生家的鋼架暫時未對錢先生家造成妨礙或者損失, 建議雙方繼續進行協商。 ”顧媺說。 (文章摘自蘇州都市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