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看病貴”, 濟南市公立醫療機構收費方式迎來重大變革。 29日, 市發改委、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下發通知, 決定從2017年12月31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 在我市公立醫院試行按病種收付費改革, 首批實施105個病種, 其中西醫病種100個, 中醫優勢病種5個。
推行“打包式”收費
據瞭解, 此前, 醫院醫療服務主要按專案收費, 患者就診涉及的服務專案少則十幾項, 多則上百項, 可能使“重複檢查”、“亂收費”有了運作空間。
何為“按病種收費”?即“打包式”收費。 患者住院期間發生的診斷、治療等全部費用, 即從患者入院,
按規定列入“除外內容”的耗材等不計入病種收費標準。 此外, 醫院不得另收其他費用。
105個病種率先試水
本次首推實施按病種收費的病種共105個, 其中西醫病種100個, 中醫優勢病種5個。 主要是常見多發病種, 如三叉神經痛、老年性白內障、腰椎間盤突出症、帶狀皰疹等。
記者瞭解到, 按病種收費實行最高限價管理。 比如老年性白內障, 白內障超聲乳化摘除術(單)收費8600元, 這是三級公立醫療機構最高收費標準, 二級公立醫療機構最高收費標準以此為基準下浮10%。
“自願選擇項”由患者承擔
醫保支付政策如何實施?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列入按病種收費管理的病種費用, 醫保以本檔為參照依據, 與醫療機構協商談判後, 按政策規定支付。 按病種收費管理規定可另行收費的醫用耗材費用, 屬於醫保支付範圍的, 醫保按有關政策規定支付;或者由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協商, 一併打包納入病種付費標準。
不過對患者自願選擇單人間、雙人間以及特需病房(另有規定的除外), 其床位費超出普通病房收費標準的部分, 不計入病種收費標準, 由患者自行支付。 統籌地區按規定轉診到省屬公立醫院就診的參保人員,
除此之外, 通知還規定因合併症、併發症或患者病情較重、體質特殊等原因, 導致實際發生醫療費用明顯偏離病種收費標準的病例, 醫院可按規定程式退出按病種收費, 仍按原收費方式結算, 各病種退出率嚴格控制在20%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