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商洛市丹鳳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丹鳳縣時代購物中心黃金被盜案, 以盜竊罪判處被告謝某、陳某有期徒刑13年又6個月並分別處罰金20萬元。
2016年10月4日下午, 謝某、陳某乘坐計程車從商州竄至丹鳳縣城, 次日淩晨1時許, 二人攜帶作案工具從丹鳳中學操場攀爬至丹鳳時代購物中心二樓緩台處, 剪斷女廁所防護網, 蒙面進入購物中心一樓營業區實施盜竊。 共盜竊黃金、鉑金、鑽戒、銀首飾、手機等財物共計價值70余萬元。
此案經丹鳳縣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謝某、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秘密竊取他人財物, 數額特別巨大, 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