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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買買”並不是“她”的真表達

又是一年“三八”婦女節, 各商家紛紛瞄準了經常“剁手”的女性。 在崇文門、西單、王府井商圈裡, “婦女節”三個字罕見於商場的行銷文案中,

取而代之的是“女王節”、“女神節”、“女人節”等字樣, 同時“樂享女人節、一起做女王”, “女神駕到”等粉紅風格海報也充斥眼球。 (3月8日《北京青年報》)

應該說, 作為以盈利為目的的商家, 在這個節日經濟盛行的時代, 針對女性喜歡購物的愛好, 在婦女節推出一些促銷活動, 本在情理中, 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 都無可指責。 不過, 需要注意的是, 儘管冠以“女王”“女神”的頭銜在表面上表現出了對婦女的尊重, 也迎合了部分女性認為婦女稱謂有“老了”之嫌的心態, 但本質上這是商家為了掙得盆滿缽滿的促銷伎倆, 算不上是對婦女的真正尊重。 實際上, 現實社會中婦女的地位並非像商家促銷噱頭吹噓的那樣美好, 商家的所謂尊稱, 只不過是把婦女當成了賺錢的工具而已。

故此, 我們在對商家將婦女節內涵庸俗化持批評態度之餘, 更要重視婦女權益保障背後存在的諸多真問題, 並以此不遺餘力地加以解決, 才算得上是對婦女的真正尊重, 婦女節的本質內涵亦才不會被遺忘。

哲人有言, “社會的進步可以用女性的社會地位來精確地衡量”。 “三八”國際勞動婦女節的設立, 其初衷是為了鼓勵全社會廣大女性爭取和平、平等、發展等基本權利, 鼓勵女性獨立、自信、勇敢。 不可否認, 百餘年來, 我國婦女的地位發生了翻天覆地的可喜變化, “婦女能頂半邊天”的願景也在逐漸變成現實, 尤其是婦女經濟地位的大幅提高, 更讓廣大婦女購物有了“買買買”的從容底氣,

以致每到婦女節, 女性逛商場購物成了一道靚麗的社會風景, 著實令人欣慰。

然而, 經濟地位的提高並不意味著婦女權益的保障高枕無憂。 揆諸現實, 婦女權益得不到保障和被侵犯的現象並不鮮見。 無論是招聘會上的隱形歧視, 還是職場中對婦女設置的看不見的“天花板”, 以及二孩媽媽的生活煩惱等等, 都不同程度地廣泛存在。 這些客觀存在的事實, 無一例外地啟示我們, 婦女的地位仍沒有同男子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平等, 保障婦女權益依然任重道遠。 因此, 在這種意義上, 全社會不能只看到婦女節商家促銷噱頭中“女王”“女神”的光鮮字眼, 更應將此種促銷噱頭作為自我審視的一面鏡子。 如此, 我們才會真正不忘設立婦女節的初心,

身體力行地推動男女平等理念從形式向實質遞進, 把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落實到經濟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 從而讓廣大婦女的權益不停留在類似商家促銷噱頭的一紙稱謂上。

這是一個物質豐裕的時代, 婦女當然有權利消費。 商家將促銷的矛頭對準婦女, 進行精准行銷, 無可非議。 但如果以此認為婦女已經獲得了經濟上的獨立, 進而得出婦女的權益有了充分保障之結論, 未免過於樂觀和天真。 這既是個偽命題, 又是對婦女權益保障缺乏責任和擔當的表現。 因此, 我們在批判商家為了一己私利不惜將婦女節庸俗化之餘, 不要被婦女出入商場“大包小包”購物的光鮮表像所迷惑, 更應重視其背後折射的婦女權益保障還須任重道遠的真問題,

並對此孜孜以求, 才是對廣大婦女真正的尊重和關愛。

一言以蔽之, 婦女節的真正意涵, 絕不僅僅是消費能力的高低, 而是對婦女權益的切實關照, 不能將其庸化為“女王”“女神”的購物節, 更應在實際生活中將其內涵層層遞進, 並持之以恆地不斷強化這種內涵。 只有這樣, 廣大婦女的權益保障才不止於停留在消費層面, 她們也才能在時代舞臺上真正贏得更出彩的人生。 (千龍網香山評論特約評論員 張智全)

新聞細讀:商家玩促銷 婦女節變女神節

(中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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