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師:教師職稱的制度設計不能實現激勵作用, 邏輯荒唐!
小由因
作者簡介
小由因, 男, 筆名, 黑龍江人, 北方大學副研究員, 教育學博士在讀。 主要研究方向為教師發展, 義務教教育發展, 高等農業教育管理, 農村教育等。 特別關注教師編制改革研究。
1與公務員有別違背法律精神
法律明文規定教師工資不低於或高於公務員, 但現實是全國廣大教師為此爭取了20多年, 它還是處於可望不可即的夢想階段!同樣是編制, 卻分為了公務員行政編和事業編。 事業編中有部分參照公務員管理與公務員待遇一樣,
2制度設計不能實現激勵價值
從本質上講, 職稱是教師專業權力等級, 在與行政權力相對應的過程中體現擁有者的勞動價值, 或稱勞動力價格。 外在的是標誌專業技術能力水準的高低, 內在的是獲得專業權力的勳章。 無論是行政權力, 還是專業權力, 都以等級作為根本運行法則。 一是以高級領導低級, 二是以高級誘惑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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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職稱制度是一種荒唐的邏輯
從人一生學習投入的時間, 精力和金錢來看, 前20年付出, 中間20年步入工作崗位, 在最需要成家立業贍養老人的時候, 工錢最少;而到了後20年, 職稱評上了, 可老人大多不在了, 孩子的學區房也不需要了, 錢也基本價值不大了!最不能理解的是, 有的職工在退休前一年評上教授, 甚至退休了也評上二級教授, 相當於副廳級行政職務的工資水準, 他卻賦閑在家, 或者自己搞點副業,
4教師職稱制度應與公務員並軌
建議教師重回公務員系列, 享有與他們一樣的待遇, 以及一樣的沒有附加學術成果條件的職稱晉升制度, 實現教師職稱與公務員等級並軌。 只需要考核教學工作年度是否稱職這一條!親們, 如果同意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