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 韓國一名按摩院店主在2015年被控非法經營後, 上訴韓國憲法法院, 挑戰韓國有關只允許盲人從事按摩行業的法律條例。 韓國法院於2018年1月2日裁定該法律條例有效。
據報導, 韓國早於1913年就實施法律條例, 規定按摩師及按摩院牌照只可發給盲人。 該按摩院店主上訴韓國憲法法院, 稱法律條例剝奪視力正常人士選擇工作的自由。 韓國法院1月2日裁定法律條例有效, 表示按摩業是失明人士唯一生計, 容許其他人開設按摩院, 會令盲人受剝削, 違例者最高可被判入獄5年或罰款500萬韓元。
據悉, 韓國按摩師近年嚴重短缺,
2008年的資料顯示, 韓國只有7100名盲人在約1000家合法按摩院工作, 但估計有多達15萬至70萬名按摩師非法提供服務。
近年, 韓國按摩服務需求大增, 該項法律條例頻惹爭議。 兩年前, 韓國民間組織試圖推翻該法律條例, 導致2名盲人按摩師自殺抗議, 觸發持續數周的激烈示威, 造成3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