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家裡有弟兄兩個, 他是老大, 還有一個弟弟。 他們家一直住在城中村, 家裡有三層樓。 條件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我跟他是在工作期間認識的。 他為人還不錯。 我們談了兩年的戀愛之後結婚的。 結婚之後, 我們也住到了城中村的房子裡, 我們結婚的時候小叔子還在上大學沒有畢業。
在城中村的房子裡住了八年之後, 沒想到婆家這一塊的地方全部都要拆遷。 拆遷是個好消息。 大家都很高興。 因為他們家房子很大, 所以拆遷款分得一百一十萬。 這個時候我的孩子已經上小學了, 小叔子也工作了, 自己做創業。 創業很艱辛, 他之前也賠了幾次錢, 但是他非常堅定的要創業。
知道這筆拆遷款之後他回來跟婆婆要錢, 一開口就是要八十萬, 當時我們都很吃驚。 因為原本想拿這筆錢去買兩套房子。 公婆跟我們住, 另外一套給小叔子, 畢竟他以後是要結婚的。
他要八十萬之後, 婆婆本來是不想給他的, 但是他非常堅定, 小叔子也過來和我老公商量。 我老公心非常軟, 後來也就同意了, 小叔子拿走了八十萬, 只剩下三十萬放在婆婆手上。 十年之後, 小叔子自己的公司也做起來了, 還做得非常成功, 而這十年公婆一直和我們住在一起。 小叔子今年給我們買了一套非常大的房子, 四室兩廳, 非常寬敞。 他跟我老公說, 非常感謝他, 如果當時不是他同意把錢給他, 他父母也不會同意把錢交到他的手上, 正是因為我們的支持, 所以他創業才成功, 現在給我們買這套房子是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