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是通過介紹認識的, 我們談了兩年多戀愛, 準備結婚。
我畢業後一直在深圳工作, 工作了五六年現在工資9000一個月,
十月一我帶著我爸和我叔去了我女朋友家商量年底結婚的事, 當時還還給了女朋友1萬1的見面錢,
我爸媽自己在我們那的縣城裡開的鋪子做點小本生意, 這一下子拿出了40萬給我, 這還不算擺酒待客的錢, 我想他們幹了一輩子的積蓄都給我了。 裝修房子買傢俱家電也花了我所有的積蓄, 我一個月9千現在除了每個月還3200的房貸, 剩下的錢我女朋友說要給她一部分, 她會重新辦一個帳戶, 把我倆的的這部分錢共同存進這個卡裡。
從我們同居這兩年, 剛開始租房子, 到現在買房子買傢俱都是我出的錢, 我女朋友的家裡人都沒有出過一分, 包括結婚的時候女朋友的父母來我家參加婚禮的來回機票都是我訂的, 我真的感覺壓力好大, 以前沒有涉及到結婚的時候感覺很多事情都很簡單, 可是真的到這個地步感覺都快喘不過去, 現在女朋友還計畫著結婚後去韓國旅行度蜜月,
今天晚上吃飯的時候, 我就跟女朋友商量, 等結完婚我們回深圳前, 想讓她從我爸媽給她的10萬彩禮錢裡面拿出3萬留給我爸媽, 可是每次一涉及到錢的問題她都很不高興, 之前也因為錢的事她跟我過生氣, 所以我今天也是小心翼翼的跟她談這個話題, 畢竟我父母也不容易, 結個婚, 你娘家一分錢都沒出, 我也想讓我父母壓力小點, 才跟她商量給我爸媽留點錢, 可是這一說我女朋友又不高興, 說:“彩禮錢已經給她了, 哪裡有要回去的一說, 再說我嫁給你那麼老遠的跟著你來了深圳, 你為我做的任何事情都是應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