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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邊朴大姐韓式食品廠等企業不合格食品被曝光

為警示消費者, 切實保證廣大消費者的飲食安全,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現對2017年吉林省級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及產品合格資訊(第31期)進行公示。

近期,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調味品、酒類、肉製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飲料、蜂產品、蔬菜製品7類食品391批次樣品, 不合格樣品14批次。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個別專案不合格, 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調味品52批次, 不合格樣品2批次;酒類78批次, 不合格樣品4批次;肉製品47批次, 不合格樣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79批次,

不合格樣品2批次;飲料108批次, 不合格樣品1批次;蜂產品6批次, 不合格樣品2批次;蔬菜製品21批次, 不合格樣品1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敦化市于仕萬客隆超市銷售的標稱圖們市大田食品廠生產的冷面調料(套裝), 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為1.07g/kg, 標準規定為≤0.15g/kg;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10.8g/kg, 標準規定為≤0.65g/kg。 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二)敦化市百貨大樓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吉林省嘉美葡萄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人參枸杞酒(配製酒), 酒精度檢出值為40.1%vol, 標準規定為41-43%vol。 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三)敦化市中心城大賣場億洋城店銷售的標稱延吉市源達民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牛板筋小菜,

菌落總數檢出值為33000CFU/g、230000CFU/g、2200000CFU/g、260000CFU/g、110000CFU/g, 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出值為0.605g/kg, 標準規定為≤0.075g/kg;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8.08, 標準規定為≤1。 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四)長春歐亞集團敦化歐亞敦百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延邊朴大姐韓式食品廠生產的燒烤味牛板筋, 菌落總數檢出值100000CFU/g、18000CFU/g、18000CFU/g、23000CFU/g、29000CFU/g, 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 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五)延吉百大集團商業連鎖經營有限公司北大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省吉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笨榨大豆油,

溶劑殘留量檢出值為66.3mg/kg, 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六)延吉百大集團商業連鎖經營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吉林省大誠食用油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大豆油, 溶劑殘留量檢出值為17.8mg/kg, 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七)延吉市物爾美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長春市啟達釀造有限公司生產的黃豆醬油, 氨基酸態氮(以氮計)檢出值為0.015g/100mL, 標準規定為≥0.40g/100mL。 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八)延吉市物爾美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吉林省韻豐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藍色可樂,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0.314g/kg, 標準規定為≤0.2g/kg。 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九)敦化市中心城大賣場億洋城店銷售的標稱榆樹市天池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金牌八大碗小米酒(配製酒), 酒精度檢出值為40.2%vol, 標準規定為41.0-43.0%vol。 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十)標稱吉林嘉恒參茸製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人參酒(52%vol)(生產日期:2016-10-03), 酒精度檢出值為44.3%vol, 標準規定為51.0-53.0%vol。 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一)標稱吉林嘉恒參茸製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人參酒(52%vol)(生產日期:2015-11-05), 酒精度檢出值為48.2%vol, 標準規定為51.0-53.0%vol。 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二)吉林省威寶恒客隆倉儲百貨有限公司自由大賣場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吉林依然蜂業有限公司(委託企業名稱:長春市天一蜂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雪蜜,

氯黴素檢出值為0.32μg/kg, 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十三)吉林省藍景坊生態產品開發有限公司藍景坊專賣店銷售的標稱吉林省藍景坊生態產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椴樹蜜, 氯黴素檢出值為10.1μg/kg, 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十四)長白山保護開發區延百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吉林省宏磊參茸製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姬松茸, 總砷(以As計)檢出值為6.1mg/kg, 標準規定為≤4.3mg/kg。 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 企業所在地長春市、四平市、公主嶺市、梅河口市、延邊州、長白山保護開發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 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長春市、梅河口市、延邊州、長白山保護開發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並依法予以查處。

四、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吉網 吉刻APP記者 呂孟陽

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長春市、梅河口市、延邊州、長白山保護開發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並依法予以查處。

四、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吉網 吉刻APP記者 呂孟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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