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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了!供電公司說管不了變壓器!

北風那個吹

雪花那個飄

瑟瑟寒冬天

暖氣來報到

家住長江南的小夥伴表示

這個冬天全靠空調來續命

忽然, “啪”

停! 電! 了!

而且還找不到門路去修復

抓 狂!

最近, 家住某市的江先生和小夥伴們就遇到了這種情況。 社區專用變壓器經常出現故障, 每次停電大約一天。 大冬天, 家裡的電採暖設備集體休假, 受凍的滋味不好受!次數多了, 大家忍無可忍, 決定找95598投訴!

沒想到答覆卻是——

您好!您所在的社區變壓器屬於物業專變,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供電公司無權管理。 只有公變才是供電公司的維護管理範疇。

☑並不是所有的變壓器, 供電公司都能管得了。

納尼?供電公司無權管這種社區變壓器, 大家都蒙了!

而且, 咳咳, 專變和公變!這又是什麼鬼?什麼變壓器還分公母?

敲黑板, 科普時間~

▶專變是指專用變壓器供電模式, 房屋售出後, 專用變壓器一般作為社區內部公用設施, 由物業公司等仲介機構管理與維護, 並代收電費。

▶公變是指公用變壓器供電模式, 一般由建設開發商出資, 委託供電公司按公用電力設施標準規劃建設, 建成後由供電公司管理與維護。 使用公變的社區, 每戶的電錶都由供電公司負責安裝,

住戶持電卡直接向供電公司購電, 或由供電公司直接抄表收費。

☑供電公司不負責管理社區專變, 並是不大家誤以為的推卸責任和差別對待, 而是因為:

沒!有!權!限!

律師小夥伴

《物權法》規定, 誰出資、誰受益、誰維護。 供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範圍按產權確定, 而產權歸屬依照出資確定。 所以, 變壓器產權屬於誰, 就該由誰運行維護管理。

比如, A小夥花500元在商場買了一個小家電, 那麼這個小家電本就歸A所有。 如果A花了錢, 商品還歸商場所有, 那就不符合邏輯了。

另外, 《供電營業規則》第四十六條也有明確規定:

用戶獨資、合資或集資建設的輸電、變電、配電等供電設施建成後, 屬於公用性質或佔用公用線路規劃走廊的, 由供電企業統一管理。

供電企業應在交接前, 與用戶協商, 就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達成協議。 對統一運行維護管理的公用供電設施, 供電企業應保留原所有者在上述協定中確認的容量。 屬於用戶專用性質, 但不在公用變電站內的供電設施, 由用戶運行維護管理。 屬於用戶共用性質的供電設施, 由擁有產權的用戶共同運行維護管理。

因此, 社區自有產權的供配電設施屬於開發商所有或社區業主共同擁有。 至於具體是由開發商負責, 還是業主負責, 則需看開發商與業主的合同約定。 簡單來說, 若社區專變產權歸社區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變壓器的維護管理由社區全體業主共同負責。 物業收社區業主的物業費, 代替社區業主維護管理供電設施。

☑既然社區專變不屬於供電公司, 供電公司為啥有時會去修?

有小夥伴疑惑了, 我家向物業買電, 社區變壓器應該是專變。 可每次變壓器出現故障, 最後供電公司不還是過來修了嗎?

哦~那是供電小夥伴盡可能在相關規定允許的範圍內, 最大程度履行服務民生的

社!會!責!任!

有的社區物業管理混亂,不願承擔維修費用,供電小夥伴主動承擔社會責任,修復故障,或者提供技術、人力支援(比如有特殊需要時派出應急發電車、對停電區域無償開展供電安全隱患排查、甚至無償提供一些特殊零配件等)。

☑供電公司發現社區專變問題,社區物業也愛理不理。

有的小夥伴反映,社區的專變經常出現問題。

據頭條君瞭解,專變產生問題大多有以下幾個原因:

①社區電力配套設施由開發商自主建設,而供配電系統組態標準作為一種隱性的指標不被業主所重視和瞭解,很容易成為開發商節省投資的“重點對象”,導致了社區配套電力設施整體品質不高。

②物業管理公司往往也對社區供電系統缺乏重視和投入,導致設備維護缺乏,線路設備老化,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在用電高峰期容易出現停電故障。

這是供電小夥伴提供的一組資料:

目前某市約399個社區的變壓器屬自有產權,共涉及22.97萬戶,變壓器總容量62.6萬千伏安。

專變的數量還不小呢!安全問題得重視!

供電小夥伴

我們平時對所有配變包括公用的專變的負荷電流經計量自動化系統進行動態監測,對於個別嚴重超負荷的專變,會及時提醒業主方採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以防專變燒毀,影響居民正常用電。

然而,有時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由於供電公司下達的通知提醒沒有行政效力,對拒不整改的專變客戶也是無可奈何,一些社區專變重超載、帶缺陷運行的問題依然普遍存在。由於缺乏經費、人力和技術,個別專變公用設備維護不到位發生故障後,因產權、維修責任等問題造成的維修拖延導致業主飽受停電困擾的情況依然時有發生。

☑社區專變能變成供電公司直管的社區公變嗎?

又有小夥伴提議了,既然供電公司配有專業技術人員,運行、維護、搶修方面都在行,那將專變改成公變,產權移交給供電公司,由供電公司專業維護該多好!能實現嗎?

頭條君諮詢了相關單位:

專變改成公變也是可行的!

大致的流程為:物業或開發商提交專變產權移交申請(專變改造申請)▶▶▶供電公司現場勘查情況,能夠接收的出具改造意見▶▶▶物業或開發商根據方案實施改造,電力設施建設符合《新建住宅電力工程建設規範》等標準▶▶▶供電公司現場驗收▶▶▶驗收合格產權移交。

不過某供電公司也提出了一套創新的物業專變管理模式:

請政府牽頭加強管理,物業公司和社區管委會加強日常維護,或者把物業專變委託給有資質的電力運維企業維護,供電公司給出技術支援,居民加強日常監督,媒體宣傳引導。就像這樣:

不過,總的來說,政府牽頭,出臺相關的指導性檔,相關部門設立社區自有產權供電配套設施建設與維護專項資金,費用由業主、開發商、供電該公司以及政府合理分攤,專款專用,對老舊社區變壓器實施改造,這樣才能更好地維護大家用電的權益。

這不,有些地方政府就已經這麼幹啦!

明確社區專變的維修費用從政府撥款的房屋維修基金出!

也有的地市採取“政企協作”的模式,按“財政民生資金補貼+企業出資”各50%的原則,推動城市老舊社區供配電設施改造。

所以,像這種“我們交了電費,供電公司就得派人來修!”的話,有時候,供電小夥伴聽了也表示很為難呢!

最後要說的是,下次投訴之前,請您先問一問,社區的變壓器產權到底歸誰。

最大程度履行服務民生的

社!會!責!任!

有的社區物業管理混亂,不願承擔維修費用,供電小夥伴主動承擔社會責任,修復故障,或者提供技術、人力支援(比如有特殊需要時派出應急發電車、對停電區域無償開展供電安全隱患排查、甚至無償提供一些特殊零配件等)。

☑供電公司發現社區專變問題,社區物業也愛理不理。

有的小夥伴反映,社區的專變經常出現問題。

據頭條君瞭解,專變產生問題大多有以下幾個原因:

①社區電力配套設施由開發商自主建設,而供配電系統組態標準作為一種隱性的指標不被業主所重視和瞭解,很容易成為開發商節省投資的“重點對象”,導致了社區配套電力設施整體品質不高。

②物業管理公司往往也對社區供電系統缺乏重視和投入,導致設備維護缺乏,線路設備老化,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在用電高峰期容易出現停電故障。

這是供電小夥伴提供的一組資料:

目前某市約399個社區的變壓器屬自有產權,共涉及22.97萬戶,變壓器總容量62.6萬千伏安。

專變的數量還不小呢!安全問題得重視!

供電小夥伴

我們平時對所有配變包括公用的專變的負荷電流經計量自動化系統進行動態監測,對於個別嚴重超負荷的專變,會及時提醒業主方採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以防專變燒毀,影響居民正常用電。

然而,有時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由於供電公司下達的通知提醒沒有行政效力,對拒不整改的專變客戶也是無可奈何,一些社區專變重超載、帶缺陷運行的問題依然普遍存在。由於缺乏經費、人力和技術,個別專變公用設備維護不到位發生故障後,因產權、維修責任等問題造成的維修拖延導致業主飽受停電困擾的情況依然時有發生。

☑社區專變能變成供電公司直管的社區公變嗎?

又有小夥伴提議了,既然供電公司配有專業技術人員,運行、維護、搶修方面都在行,那將專變改成公變,產權移交給供電公司,由供電公司專業維護該多好!能實現嗎?

頭條君諮詢了相關單位:

專變改成公變也是可行的!

大致的流程為:物業或開發商提交專變產權移交申請(專變改造申請)▶▶▶供電公司現場勘查情況,能夠接收的出具改造意見▶▶▶物業或開發商根據方案實施改造,電力設施建設符合《新建住宅電力工程建設規範》等標準▶▶▶供電公司現場驗收▶▶▶驗收合格產權移交。

不過某供電公司也提出了一套創新的物業專變管理模式:

請政府牽頭加強管理,物業公司和社區管委會加強日常維護,或者把物業專變委託給有資質的電力運維企業維護,供電公司給出技術支援,居民加強日常監督,媒體宣傳引導。就像這樣:

不過,總的來說,政府牽頭,出臺相關的指導性檔,相關部門設立社區自有產權供電配套設施建設與維護專項資金,費用由業主、開發商、供電該公司以及政府合理分攤,專款專用,對老舊社區變壓器實施改造,這樣才能更好地維護大家用電的權益。

這不,有些地方政府就已經這麼幹啦!

明確社區專變的維修費用從政府撥款的房屋維修基金出!

也有的地市採取“政企協作”的模式,按“財政民生資金補貼+企業出資”各50%的原則,推動城市老舊社區供配電設施改造。

所以,像這種“我們交了電費,供電公司就得派人來修!”的話,有時候,供電小夥伴聽了也表示很為難呢!

最後要說的是,下次投訴之前,請您先問一問,社區的變壓器產權到底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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