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的工業廢品應當通過無害化填埋等方式處理。 可是, 有人偏偏不這樣做, 還把它們堆到電杆下面燒!
2017年12月26日中午12點5分, 江蘇揚州寶應縣供電公司小官莊供電所負責人蔡錦春收到小官莊鎮安監站負責人孫向標發來的照片, 照片上某處電杆下有工業廢品正在燃燒。
原來, 孫向標開車路過10千伏官鎮線110號杆, 看到杆下有一堆燒著了的工業廢品。 當時正刮著風, 火勢越來越旺, 他擔心電線被燒斷, 就趕緊拍了照傳給蔡錦春看。
看到照片後, 蔡錦春判斷事情很嚴重, 立即叫上供電所安全員和台區經理趕到了現場。
15分鐘後, 消防車趕到現場。 “注意, 水柱不能噴灑到燒熱的電杆上, 不然, 水泥電杆遇冷水後會整塊脫落, 電杆可能會倒。 ”消防員滅火時, 另一名供電員工一直在一旁提醒著。 下午1點20分, 明火被撲滅。 供電員工檢查了電杆和導線, 電杆和電線未受到損傷。
隨後, 他們向當地派出所報了案。 派出所初步調查得知, 火是附近塑膠廠的員工點著的。 目前, 事件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鄭寶元 陸躍庭)
小貼士:
《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第十五條規定, 任何單位或個人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 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堆放穀物、草料、垃圾、礦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響安全供電的物品;
(二)不得燒窯、燒荒;
(三)不得興建建築物、構築物;
(四)不得種植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