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礎。 常委會始終尊重代表主體地位, 改進工作機制, 不斷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 更好地發揮代表在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中的重要作用。
加強基層聯繫指導。 常委會把加強對各鎮(街道)人大工作指導放到重要位置, 完善常委會領導和工委分片聯繫鎮(街道)制度, 定期召開片區人大主席(主任)會議, 在代表履職平臺建設、代表履職考核、閉會期間代表活動、年中人代會、民生實事票決制等方面搞好業務指導, 不斷提升鎮(街道)人大工作水準。 完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各工委聯繫代表制度,
扎實督辦代表建議。 區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期間, 收到代表建議158件, 已經解決和列入計畫解決131件, 承辦單位與代表的見面率和答覆率均為100%, 代表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達99.4%。
健全代表履職平臺。 目前, 全區88個“人大代表之家”都按照“六有”標準進行規範化建設, 成為暢通民意、反映訴求的有效管道。 同時, 推行村(社區)代表接待室建設, 使代表聯繫群眾的工作平臺進一步向基層延伸。 完善“主任接待日”制度, 著力解決了代表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 利用“代表直通車”,
搞好代表履職服務。 堅持為代表訂閱各種人大期刊, 及時向代表提供資訊資料, 通報工作情況, 説明代表知情知政。 建立代表履職管理系統, 出臺《區人大代表履職考核辦法》, 促進代表依法履職。 同時, 開展了優秀代表建議評選活動。
此外, 常委會把加強自身建設擺在重要位置, 不斷強化理論武裝, 改進工作作風, 持續提升依法履職能力, 努力打造為民務實、敢於擔當、作風清廉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