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成都1月3日訊1月3日, 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發佈了《關於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值得關注的是, 在保送資格條件中, 《通知》規定, 對2017年秋季及以後進入高中階段一年級的學生, 將取消省級優秀學生保送資格條件, 2020年起所有高校停止省級優秀學生保送生招生;2018年起符合條件的運動員可保送至高校體育學類本科專業;如申請就讀其他專業, 應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 由高校自主劃定文化課錄取分數線。
此外, 從2019年起, 經成都外國語學校公示確認取得推薦保送資格的學生, 自行向有關高校申請專項測試。 學生所在中學不得擅自安排或分配考生報考指定高校, 不得干涉學生報考意願。 高校相應招生計畫原則上不定向名額到中學。
具備保送資格的考生應向所在中學或部門提出保送申請, 中學或部門將申請保送考生的姓名、性別、中學、班級、申請保送資格類別、獲獎學科、獲省級優秀學生資訊及其事蹟等關鍵資訊進行審核確認並在校園網站和校園顯要位置張榜公示, 逐級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經多級公示無異議後, 參加有關高校組織的保送生綜合考核, 高校根據綜合考核成績和學校選拔要求,
所有被高校擬錄取的保送生須於2018年4月9日前填報《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志願表》, 被兩所及以上高校擬錄取的, 只能在其中選填一所高校志願。 4月18—27日省教育考試院對所有擬錄取保送生資訊進行審核確認, 辦理錄取手續, 並將保送生錄取新生名冊寄發相關高校。
《通知》明確, 保送生錄取要體現嚴格標準、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公平公正的原則。 省教育考試院將嚴格按照保送生招生工作相關規定, 審查有關學生保送類型、保送資格、招生學校擬錄取專業等內容, 認真負責組織保送生的審核錄取工作。
《通知》強調, 保送生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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