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綏化市區住宅物業管理服務費初步確定調升

2017年12月29日, 北林區物價監督管理局組織召開關於調整市區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聽證會, 初步確定調升市區住宅現有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 與會聽證人員同意調升, 同時期望物業管理服務費價格上漲的同時, 物業管理服務品質也隨之提檔。

據瞭解, 我市城區現有577個物業社區, 總建築面積約1649萬平方米, 居民住宅16.7萬戶, 其中357個住宅社區有物業服務企業負責物業管理, 65個社區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物業管理, 57個社區由北林區公共事業管理服務中心代管, 98個社區由業主自治管理。 市區目前共有物業服務企業84個。 目前, 我市城區物業社區執行的收費標準仍然是2006年市政府出臺的《綏化市城區住宅物業服務基準價格》(綏政發[2006]86號), 這一收費標準已延續了11年, 因而亟待依據我市社會經濟發展實際進行相應調整。

聽證會現場

據介紹, 此次擬制定和調整的標準為:多層建築按建築面積計收, 每月每平方米一級社區0.89元;二級社區0.65元;三級社區0.43元;四級社區0.32元;五級社區(含獨體樓)0.25元;高層建築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在多層建築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5%。 電梯運行服務費為基礎費用加每層費用,

基礎費用按每部電梯用戶不同分別計算:用戶數大於40戶(不含), 每戶每月30元;用戶數多於15戶(不含)少於40戶(含);少於15戶(含)實行市場調節。 每層費用從使用起始層算起, 每提高一層每月每戶加收2元。

當天的聽證會有市區13名居民代表、4名物業管理企業經營者代表、兩名專家學者、4名政府相關部門代表、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協委員及兩名旁聽人員參加, 市物價局、市公共事業管理處、北林區法制辦相關人員出席。 在物業企業經營者代表介紹完城區物業目前經營現狀、北林區物價局相關人員宣讀了聽證方案和《成本監審報告》等程式後, 與會聽證代表進行了發言。 13名居民代表作為消費者, 就提價標準進行了探討, 都表示理解物業管理企業所面臨的困境,

對擬提價標準給予了肯定, 認為標準還是比較客觀、符合實際, 同意依照標準進行調整, 但同時提出了期望, 希望物業管理企業在享受到收費標準提升利益的同時, 將服務品質也予以提檔, 真正做到價質相符, 讓居民交了什麼級別標準的費用就應該享受到相應品質的服務。 政府相關部門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調整方案也表示認可。 參會的人大代表還就社區級別確定、價格上浮條件、服務品質之爭以及如何把控物業管理企業服務品質等問題代表市民進行了質詢。

北林區公共事業管理服務中心負責人表示, 將借這次服務費用標準調整之機, 對各物業社區的等級標準依照法律法規進行重新評定。

在社區等級標準未確定之前, 物業企業暫時不能按照新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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