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5歲, 跟男友是大學校友, 畢業後一次偶然的機會, 我們熟識了。 通過聊天, 我知道他比我大一屆, 而且跟我是同校。 有了這層關係, 他經常約我一起吃飯看電影, 後來我們成了親密無間的戀人。 三個月前, 男友跟我求婚了, 我歡天喜地的答應了, 第二天還跟他去領了結婚證。
跟男友領完結婚證以後, 一個月他都沒有跟我提結婚辦酒席, 也沒有說過去我家拜訪我爸媽。 因為我們半年前就住在一起了, 一天吃早飯的時候, 我終於忍不住問他了。 為什麼不安排他爸媽和我爸媽見面?為什麼不開始訂酒席辦婚禮?可是沒想到他的回答卻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
他告訴他不准備辦婚禮, 雙方家長以後有機會再見面就行, 不著急。 我說那彩禮呢?我不能白白就這樣嫁給你吧?他說本來他就沒想過給我彩禮, 給彩禮多俗啊, 再說了, 他家本身就沒錢, 他不能因為結婚,
這麼不要臉的要求, 我還是第一次聽到。 我說那這婚我不結了, 可是他卻說, 那你隨便, 反正結婚證都領了, 你要是不結了, 就離婚唄, 他一個大男人, 不怕變成二婚。 我真是瞎了眼, 才找了他這樣的男人, 我當時就給了他幾巴掌, 掀了飯桌。 拉他去了民政局。 三個月, 我成了二婚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