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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寶男:我媽說讓我離婚!

12月19日一大早, 33歲的男子鄭某走進未央區法院家事審判庭, 神情失落, 沉默不語。 圍坐在他身邊的是他的父母、叔叔、堂哥、堂嫂, “親友團”陣勢龐大。

而被告席上只有孤零零的一個人——鄭某的妻子李某。 在法官詢問時, 李某淚如雨下, 訴說了她的經歷。

原來, 在李某2歲時, 一場車禍奪去了父母的生命, 她成了一名孤兒, 後來由姨媽撫養成人。 童年的經歷使她從小就養成了堅毅、不服輸的性格。 在上學期間學習成績優異, 一直擔任班幹部;在工作期間業績突出, 擔任公司主要領導。 2015年, 李某與鄭某相識。 鄭某對她呵護有加, 兩人情感逐漸加深。 李某結婚後辭職, 自己開公司創業, 飽嘗創業不易的滋味, 但她為了家庭、為了孩子依舊咬牙堅持。

因為平時工作忙碌, 李某很少有時間在家陪伴丈夫和兒子, 只能婆婆辛苦地照顧他們。 丈夫鄭某是家中獨子, 儘管已經33歲了,

但從沒有工作過, 一直靠家裡父母養著, 婚後由她養著。 李某說, 她對此並不介意, 因為鄭某真的對她很好, 也知道心疼她, 兩人很恩愛, 幾乎沒有什麼矛盾。 但在婆婆看來, 兒媳拼命工作, 總是不顧家, 對兒子和孫子照顧不周, 所以婆媳之間產生了矛盾。

本來婆媳矛盾問題由丈夫協調就能解決,

但丈夫性格軟弱, 對母親言聽計從。

“我很愛我的丈夫, 現在我們還有兒子, 我要對我的家庭和孩子負責任!我更不願意和婆婆發生矛盾, 因為我老公確實也很為難。 ”李某表示, 鄭某讓她第一次感受到家人的溫暖, 她更知道組建家庭的不易, 所以她不願離婚。

對於妻子的說法, 原告鄭某也表示, 兩人因彼此相愛步入婚姻, 婚後感情也一直不錯。 當被問及為何起訴離婚時, 鄭某答道:“她確實也很辛苦, 整天忙公司的事, 白天離家很早, 晚上回來很晚。 白天基本都是我媽在照顧我和孩子, 因為這個事情她們倆鬧得很不愉快, 我媽堅決讓我離婚, 於是我就起訴離婚了。 ”

法官立刻指出, 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

作為成年人, 婚姻的事情應該由自己決定、自行負責。 家裡有婆媳矛盾很正常, 但鄭某處理問題的方式不妥, 造成了婆媳二人之間的矛盾加劇。

“講實話, 其實我也不想離婚。 我倆自由戀愛, 我老婆從小是孤兒, 她為了家庭努力工作、毫無怨言, 但是我媽要我離婚, 我很尊重我媽, 我也沒有辦法。 ”鄭某表示。

隨後, 法官主動約見了鄭某的母親, 與老人進行懇談, 講明瞭家庭矛盾的關鍵點。 “母愛是無私的, 對孩子最好的愛不是束縛、不是控制, 而應該是給他最大限度的自由。 他的婚姻讓他自己決定, 您只需要在他的身後支持他、鼓勵他, 就是最好的愛。 ”面對法官的勸導, 老人不住地點頭, 同時也向法官講述了她的顧慮。

通過法官的三方調解,

丈夫、妻子、婆婆三人都逐漸打開了心結。 目前, 夫妻二人已重歸於好。

(圖文來源於網路,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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