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應酬, 親朋聚會, 老鄉相逢, 太多太多的場合國人都喜歡喝杯酒助助興, 酒桌文化似乎是中國人的傳統。 但“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這已經是老生常談,
案例分析
在2018年元旦安保期間, 大隊交巡警中隊民警就查獲兩名自以為喝的少就沒事的駕駛人。 2017年12月29日, 大隊交巡警中隊民警在轄區內進行巡邏夜查, 在平安東街十字路口發現一輛形跡可疑的小型汽車, 民警上前攔截要求其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時, 民警發現該駕駛員南某身上有酒氣, 遂對其進行酒精儀器測試, 結果顯示酒精濃度為32mg/100mg。 2017年12月31日, 大隊交巡警中隊民警對號牌為晉FZ***1的小型轎車進行例行檢查時, 發現駕駛員張某面色緋紅, 對其進行酒精測試顯示酒精濃度為34.3mg/100mg。 酒駕是根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決定的,
交警提醒
提醒
查處酒後駕駛違法行為, 已成為交警部門日常工作重點, 望廣大司機切勿抱有僥倖心理。 平魯交警提示:為了別人和自己的安全, 請文明行車, 牢記交通法規, 要做到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通訊員:趙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