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到來, 冬意雖寒, 但農業和鄉村改革發展的熱潮卻在不斷湧動著。 從去年10月18日會議到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 都將鄉村振興部署工作作為重中之重。 據瞭解, 2018年我國將繼續深入推進農村土地徵收制度、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農村宅基地制度等三項改革試點工作, 將推出一系列配套政策進行完善。
按照最新要求, 此前確定的33個試點地區將對三項改革內容全覆蓋, 將會推出一系列政策, 比如研究制定與改革試點相匹配的確權登記頒證政策, 還將支援有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轉稅費制度的研究和探索等。
同時, 今年將會對一系列配套政策進行完善。 主要圍繞以下三部分進行:
第一, 推動試點地區納入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村民自治改革等試點;
第二, 研究制定關於宅基地以及集體建設用地的疑難問題相關的政策條文;落實解決確權登記和不動產權證書的頒發;
第三, 在試點地區進行土地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專案, 並開發優質耕地的合理應有並劃為永久基本農田。
2018年是全國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收官之年, 農業部將督導各省份完成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並探索確權成果應用, 推動確權紅利充分釋放。
並且今年將繼續擴大改革試點, 將試點由現在的129個增加到300個。 同時, 今年全國還將有50個改革基礎較好的地市和個別省開展整省整市試點, 並力爭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改革。
為了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 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2016年財政部、國土部發佈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明確, 從2015年至2017年底, 土地增值調節金分別按入市或再轉讓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增值收益的20%至50%徵收。
據相關人士透露, 2018年的試點工作, 要按照農民在征地和入市中分享收入大體相當的原則,
多位專家表示, 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轉稅費等長效制度是改革的基石, 改革就是要制度先行, 配套政策的創新與完善將直接決定試點的成敗。
最後, 關於宅基地制度改革, 各個地區也在不斷探索制度創新, 比如宅基地退出等政策設計, 通過退出補償, 農民有了更多選擇, 這也是村莊轉型的重要安排, 是我國推進三項土地制度改革想要達到的主要目的。 (文章來源於中華金融門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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