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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社會矛盾化解工作取得開門紅

拘留所為進一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 充分發揮拘留所獨特的職能優勢, 把做好被拘人員社會矛盾的化解工作作為重點, 2018年新年伊始, 成功化解一起社會矛盾糾紛, 取得社會矛盾化解工作開門紅。

2017年12月31日23時30分許, 劉某裡因在永城市東城區沱濱路上河城一網吧內對潘某傑無故進行毆打被永城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 劉某裡入所後, 思想極度消沉, 不言不語, 不服從管理, 對公安機關有很大的抵觸情緒。 董華所長得知情況後高度重視, 主動找其瞭解情況, 摸清思想癥結, 對症下藥, 並與受害人潘某傑進行了溝通。

通過董華所長做大量工作, 劉某裡認識到自己的行為給對方帶來的傷害, 並同意調解。 劉某裡向潘某傑賠禮道勤, 包賠誤工費用等共計1000元整, 並負責潘某傑的身體檢查費用;潘某傑對劉某裡表示諒解, 不再追究其法律責任。

至此, 一起社會矛盾糾紛在拘留所民警不懈的努力下成功化解, 及時消除了社會隱患, 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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