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兩個人的大事,
但是你想過麼,
如果婚約未如期進行, 彩禮錢怎麼辦?
近日, 三坪墾區法院就受理了這樣一個案件,
一對準新人婚約解除後,
因彩禮退還問題起了糾紛,
男方將女方家庭告上法庭,
結果女方家提出反訴,
還要男方賠償誤工費等各類損失15萬元?!
現在就讓法院來告訴你,
這筆賬該怎麼算!
婚約未如期進行, 彩禮錢怎麼辦?
陳某(男)和冶某(女)經人介紹相識, 見面當天, 陳某就給冶某見面禮1萬元, 並很快確立戀愛關係。 在戀愛中, 陳某給冶某及其父親5萬元彩禮。 兩人相戀5個月後, 為了進一步確定兩人的關係, 雙方家長計畫為他們舉辦婚禮, 並商量訂婚相關事宜。
訂婚當天, 陳某的父親給冶某及其父親7萬元彩禮。 結果, 雙方家長為彩禮的收條問題發生矛盾, 於是, 兩人在爭吵之後提出分手。 幾天過後, 陳某和冶某確定終止戀愛關係,
那麼, 婚禮前的彩禮該如何處理呢?
男方家人認為, 既然在雙方同意的基礎上取消婚禮, 那麼女方就應當退還所有彩禮錢。 隨後, 男方家人多次去女方家要求退還彩禮錢, 女方家不同意退還, 之後, 女方家又以各種理由避而不見。
男方家人無奈之下于2016年將冶某及其父親起訴到了法院。
婚姻應以感情為基礎,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 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由於彩禮是男女雙方具有結婚共識, 經雙方父母同意, 並在訂婚時由男方給付女方一定的財物, 具有明確的目的性。 本案的男女雙方最終沒有結婚, 女方應依法將男方以結婚為目的給予女方的彩禮退還給男方。
最終, 法官調解無果的情況下, 做出判決, 判決被告冶某及其父親返還原告陳某及其父親12.7萬元, 駁回原告陳某的其他訴訟請求;駁回冶某及其父親的反訴請求。 宣判後, 冶某及其父親不服一審判決,
給付彩禮問題,
不單純是男女雙方之間的事情,
更多時候涉及到兩個家庭之間的往來。
法官說目前, 中國普遍存在訂婚送彩禮的習俗,
隨之衍生出的婚約財產糾紛不在少數。
法官提醒廣大適齡男女青年在交往過程中,
要理性對待彩禮,
如因感情不和最終沒有共同步入婚姻的殿堂,
也應依法及時返還彩禮,
不要因彩禮問題對簿公堂,
傷了感情又傷了和氣。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第十條第一項規定,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本案中陳某與冶某並未登記結婚,尚未具有法定婚姻關係,因此陳某要求返還彩禮是合理的,冶某應該返還男方的彩禮。
小編覺得婚姻是兩個人的大事,
卻因為彩禮
鬧成了這樣啼笑皆非的結局,
看完這些你認為
婚約未如期進行,
彩禮錢該如何處置呢?
歡迎留言區評論互動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坪墾區法院 李 青
編 輯:張 慧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本案中陳某與冶某並未登記結婚,尚未具有法定婚姻關係,因此陳某要求返還彩禮是合理的,冶某應該返還男方的彩禮。
小編覺得婚姻是兩個人的大事,
卻因為彩禮
鬧成了這樣啼笑皆非的結局,
看完這些你認為
婚約未如期進行,
彩禮錢該如何處置呢?
歡迎留言區評論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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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坪墾區法院 李 青
編 輯:張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