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17歲的時候好了一個男朋友。 當時很窮, 卻很快樂。 慢慢的, 生活好了, 到結婚的年齡, 他卻變了, 有了其他女人, 這四年期間, 我的身心都是他, 就連分手, 我也成全他, 哪怕當時說分手的時候知道自己懷孕了。 自己去的醫院, 自己慢慢療傷, 這也是我和他的第二個孩子。
一眨眼, 回到家鄉, 和一個之前就認識的人好了四年, 結婚了, 可心裡一直都有他的影子, 過了這麼久, 想起還是會很痛, 期間, 做過很多錯事。 抽煙、喝酒、一夜情。 真可笑, 在這之前我是多麼的單純和無知啊。 是他給我上了很好的一課。 我不再輕易相信別人,
現在我27歲了, 婚前, 我仍然放縱自己和喜歡的人在一起。 有那麼兩三個吧, 都只是階段性的。 結婚後, 我收斂了很多, 不出去玩, 不抽煙喝酒。 做個賢妻。 可遇到喜歡我的人, 我又不反感, 就會變的曖昧。
卻不會像老公一樣做什麼都覺得理所應當, 在別人那裡我是女王, 在家裡我是保姆。 我不知道會發展成什麼樣, 我也不敢和那人走太近, 一直拒絕他的關愛。 又一邊享受他的殷勤。 好混亂, 有時候在想, 如果沒有經歷那件事, 我是不是不會變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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