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提要
48歲的男子王某, 常年被24歲的兒子毆打, 但出於對兒子的愛, 即使被兒子打成重傷也捨不得去報警。 終於有一天, 王某忍無可忍, 將兒子殺死...
對一個殺人犯判緩刑, 到底輕不輕?對此, 法官表示:“對一個案件, 事實的結果判斷因人而異。 也許有的人看到的是孩子殘暴的一面, 也許有的人看到的是父親軟弱, 對孩子教育缺失的一面。 我們把判決公佈出來, 每個人對事實都會產生自己的看法, 而我們就是在報導真相。 ”
專家說法:這個判決判得好
國內知名刑事辯護律師吳立偉認為, 這起案件判決定性為故意殺人是準確的, 量刑也是適當的。 根據刑法第232條, 故意殺人情節較輕的, 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量刑取決於情節輕重, 這起案件中, 父親的情節屬於較輕情節。
“從中國傳統道德和禮儀上說, 做兒女的應該尊重孝敬父母。 本案的被害人嚴重違背了道德規範,
內蒙古師範大學德育教授王志義對法官的判決大贊。 “這個判決判得好!從倫理學來講, 父親一定是愛孩子的。 從子女來說, 百善孝為先, 這樣的兒子大逆不道。 毆打迫害自己的生身父母, 是天理不容的行為, 孝敬父母是所有道德準則中最首要的。 ”王教授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