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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土地確權完成後,有3件事農民不能做,否則損失35萬!

各位農民朋友應該能感受到, 國家對農村土地的管理制度越來越嚴了, 好多農民朋友應該都拿到了土地確權證。 只要有這個證, 農民就可以依法擁有土地的使用權。 在保護農民權益不被侵害的同時, 也避免了不必要的糾紛。 誰有證, 地就是誰的。

眼看今天已經是2017年的最後一天, 從明天開始, 我們就邁入2018年。 截止目前, 有的地方已經完成了土地確權工作, 有的地方還在進行中, 有的地方還沒開始。 總的來說, 農村土地確權工作將在2018年底, 全面完成。 有3件事, 農民不要做, 不然會損失30萬。

一、出售自己的土地使用權

農村土地確權工作完成後, 農民都會得到土地確權證。 如果有人要買, 農民朋友千萬不能賣。 各位應該都知道, 國家越來越重視三農問題, 土裡的紅利也會越來大, 任何補貼都是給有證的人發。 千萬不要一時糊塗, 造成大損失。

二、土地閒置

《土地管理法》中明確規定, 土地連續閒置2年, 將會有村集體收回土地。 現在好多農民都會進城打工, 導致家裡的土地閒置著沒人種。 那麼你的土地就危險了, 老張建議各位, 如果沒時間種地, 可以把自己的土地經營權入股合作社, 既能分到紅利, 又能避免土地被收回。

三、出售自己的宅基地

宅基地的建房屬於農民, 宅基地屬於村集體。 這一點各位農民朋友一定要搞清楚。 好些農民覺得房子是自己的, 想賣就賣, 是自己的自由。 在土地確權登記的同時, 農村宅基地也會進行不動產權登記, 這些國家都是有記錄的。 私自買賣宅基地的人, 宅基地會被村集體收回, 而且以後再也申請不到宅基地了。

土地確權工作完成後, 若出現以上情況, 土地分紅、拆遷補償、甚至是土地抵押貸款, 都沒你的份, 這樣算下來, 損失的就不止35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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