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農村的土地和宅基地對農民而言有多麼的重要。
在2017年年底的時候,
農村二輪土地承包有延期了30年,
還有就是截止今年年底,
將全面完成農村土地確權工作,
以及農村宅基地不動產權登記。
目的就是為了依法保障農民的權益不被侵害。
但是有3類人要小心了,
你的土地要被收回了。
到底怎麼回事呢?接下來,
老張就給大家詳細的解說一下。
各位農民朋友應該都知道, 你家裡的土地所屬權歸村集體所有, 而你只擁有土地的使用權。 這次的土地確權, 就是依法保護農民的使用權。 如果你的土地因為沒有及時登記確權, 或者因為糾紛而一直沒有確權。 那麼你的土地就危險了,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 未確權的土地, 將就村集體收回。
大家都知道, 從1996年以後, 農村土地就有“增人不增地, 減人不減地”的說法。 也就是說, 1996年之後出生的農民都沒有分到土地。 所以說, 農村呢的土地資源還是很珍貴的, 如果農民將自家土地連續拋荒2年以上, 就是對土地資源浪費的表現。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 土地將被發包方或村基地收回。
三、繼承老人土地後, 戶口遷出的農民
雖然說1996年後的農民沒有分的土地, 但是“增人不增地, 減人不減地”, 也就是說, 家裡的老人去世後, 老人的土地不被收回, 下一代可以繼承。 當你繼承了老人的土地後, 戶口卻簽到了城裡。 那麼你的土地將會被村集體收回。
今年仍是農村土地確權的重要關頭, 外出打工的沒能和村成員一起確權的、因為糾紛而導致沒有確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