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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注意:從今年開始,國家要強制收回農民土地,尤其這3類人!

大家都知道, 農村的土地和宅基地對農民而言有多麼的重要。 在2017年年底的時候, 農村二輪土地承包有延期了30年, 還有就是截止今年年底, 將全面完成農村土地確權工作, 以及農村宅基地不動產權登記。 目的就是為了依法保障農民的權益不被侵害。 但是有3類人要小心了, 你的土地要被收回了。 到底怎麼回事呢?接下來, 老張就給大家詳細的解說一下。

一、沒有完成土地確權登記的農民

各位農民朋友應該都知道, 你家裡的土地所屬權歸村集體所有, 而你只擁有土地的使用權。 這次的土地確權, 就是依法保護農民的使用權。 如果你的土地因為沒有及時登記確權, 或者因為糾紛而一直沒有確權。 那麼你的土地就危險了,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 未確權的土地, 將就村集體收回。

二、將土地連續拋荒2年以上的農民

大家都知道, 從1996年以後, 農村土地就有“增人不增地, 減人不減地”的說法。 也就是說, 1996年之後出生的農民都沒有分到土地。 所以說, 農村呢的土地資源還是很珍貴的, 如果農民將自家土地連續拋荒2年以上, 就是對土地資源浪費的表現。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 土地將被發包方或村基地收回。


三、繼承老人土地後, 戶口遷出的農民

雖然說1996年後的農民沒有分的土地, 但是“增人不增地, 減人不減地”, 也就是說, 家裡的老人去世後, 老人的土地不被收回, 下一代可以繼承。 當你繼承了老人的土地後, 戶口卻簽到了城裡。 那麼你的土地將會被村集體收回。

為什麼?因為土地是村集體的, 你只是擁有使用權, 當你的戶口遷走了, 你就不在屬於村集體成員。 按照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 戶口遷出後, 土地將直接由村基地收回。

今年仍是農村土地確權的重要關頭, 外出打工的沒能和村成員一起確權的、因為糾紛而導致沒有確權的,

甚至是自家土地被別人登記了的。 這些農民得留點心了, 問問村集體和當地的土地管理局, 多跑跑腿, 把情況說明, 爭取儘早辦下土地確權證。 不然你的地就不再是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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