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讀者口述, 原創不易, 請勿抄襲。
01.
我叫王偉, 今年30歲, 貴州人, 現在在北京, 是一家小企業的老闆。
這些年我一直忙於事業, 連戀愛都沒談過, 我媽托人介紹了一個城裡的姑娘, 有些嬌生慣養, 但人還算溫柔, 我們就結婚了。
沒想到剛結婚不久, 她的狐狸尾巴就露出來了, 我當初真是瞎了我的狗眼。
我們是去年過年的時候結婚的, 到現在還不足一年, 她就已經快把我逼瘋了!
02.
先從婚後不久開始說起吧。
我們老家在貴州農村, 我爸媽辛辛苦苦一輩子幫我們蓋了一棟三層的小樓房。 婚後不久, 公司有事我便急著回去了。 跟老婆說, 過了元宵帶著我媽一起來北京。
因為我媽從來沒有坐過飛機, 我想讓老婆陪著她坐一次, 再說, 我媽身體也不好, 我想把她接過來好好照顧她。 老婆一臉不耐煩的答應了, 我還以為她有事心情不好。
但沒想到, 她其實給我媽買的是大巴票!
剩下的錢給自己買了一件大衣!還說我媽農村人, 皮糙肉厚的哪有那麼嬌貴, 坐大巴挺好的, 還省錢, 而她卻給自己買了飛機票的頭等艙!
03.
我當時氣壞了, 一定要跟她離婚。
後來我媽說, 我這不是安全的到了嗎, 不要因為我吵架, 我沒事的。
要不我媽軟磨硬泡的讓我不要找事, 我肯定跟她離了。 沒想到, 忍了一次還有第二次, 我媽住到北京來以後, 她三天兩頭的找我媽麻煩, 家務從來不做, 就把我媽當保姆使喚。
還命令她做這做那, 大呼小叫的, 一點都沒有做兒媳的樣子, 我實在氣不過, 便決定找她好好談談。
04.
“離婚吧, 明天民政局見。 ”
就是這個九個字, 竟然讓我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 而她還說要給我一次讓我考慮考慮?
呵呵, 都這樣了還有什麼必要好考慮的, 到這一步都是他自己作的, 我絕對不會再跟她過了。
你們覺得呢?我這樣做對嗎?
一個完全不懂得尊重老人的老婆, 再漂亮要她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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