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雙方在離婚時可以選擇協定離婚的方式, 夫妻雙方可以就離婚相關事項簽訂離婚協議書。 新婚姻法中協議離婚的條件有哪些?協議離婚中如何處理夫妻共同債務?
協定離婚要求雙方就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養、共同債權債務的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1、在財產問題上, 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 共同財產具體數目的查明, 分割某些財產的法定手續等等;
2、在子女問題上, 涉及到合適撫養方式的選擇, 撫養費的合理確定, 探視方式的確定等等;
3、在債權債務問題上, 涉及到共同債權債務的定性, 雙方承擔比例的確定, 以及行使債權和履行債務的方式等等。
離婚財產的分割原則:
1、有約定, 按約定。
離婚協議書是一種內容具有很大自主性的書面協定, 夫妻雙方可以自由約定財產債務承擔等內容, 在雙方有約定了財產債務承擔方式的情況下, 應當按照約定的內容來履行。
2、無約定, 一般應當平均分配。
離婚雙方沒有約定離婚事項的, 財產一般應當平均分割, 對於家庭生活困難的一方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在實踐中, 經常會出現協議離婚後第三人提出要求償還債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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