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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答疑:監察委員會如何開展業務培訓?重點培訓哪些內容?

編者按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 將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 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 為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適應全國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需要,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回復選登》欄目推出“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權威答疑”, 特請中央紀委研究室陸續解答相關問題, 供大家學習參考。 敬請關注。

問:

監察委員會如何開展業務培訓?重點培訓哪些內容?

中央紀委研究室:

監察委員會成立後, 應儘快適應新形勢新需要, 採取集中學習、專題研討等多種方式對紀委監委機關和派駐機構全體幹部進行培訓, 建設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幹部隊伍。 重點圍繞以下四個方面開展業務培訓:

(一)把政治教育擺在首位。 圍繞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開展政治教育, 深刻理解把握科學體系和精神實質,

深刻認識全面從嚴治黨對紀檢監察幹部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 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 增強“四個意識”, 堅定“四個自信”, 為深化改革注入信仰力量、真理力量、實踐力量。

(二)加強黨章黨規黨紀教育。 深入學習黨的十八大以來制定、修訂的一系列黨內法規, 重點學習黨章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廉潔自律準則、黨內監督條例、紀律處分條例、問責條例、監督執紀工作規則, 熟悉主要內容和基本要求, 準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提高執紀能力和水準。

(三)開展法律法規教育。 開展對憲法、國家監察法以及刑法、刑事訴訟法、公務員法等與履行監察職能相關的法律法規培訓, 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腐敗的能力。

(四)學習思想政治工作方法。 充分理解紀檢監察工作本質上是政治工作, 應當體現思想政治水準。 善於用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的尺子去衡量黨員幹部的行為, 靠理想信念、政策水準、事實證據和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 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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