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陳麗, 今年28, 我和老公是同事, 我長的漂亮, 公司追我的人很多, 老公也是其中之一, 最後選擇他, 是覺得他為人實在, 沒有其他人那麼多花花腸子。 女人嘛, 不求大富大貴, 能找一個真心對自己好的男人就夠了。
前年, 我們結婚了, 沒多久也有了可愛的女兒。 老公當時已經在公司坐上主管的位置, 每月收入也不錯, 我便辭職在家安心帶孩子。 每天在家做做飯, 哄哄孩子, 一切都很幸福。
可是, 人有不測風雲, 有一天老公回家發生了車禍, 雖然保住了性命, 卻成了終生殘疾。 家裡唯一的經濟來源沒了, 但孩子每月的開銷很大, 我便將婆婆接來照顧老婆和女兒, 自己出去找了個工作。
自從他知道自己再也站不起來了, 完全變了一個人, 每天都無緣無故的發火, 家裡的東西都快被砸光了。 父母都勸我和他離婚, 畢竟我還年輕, 不能一輩子這樣守著他, 我開始是拒絕的, 最後在父母幾次的勸說下, 我也有點心動了, 於是我跟父母商量好, 等過一年, 一切都安定下來, 我在跟他提出離婚。
一天, 我下班回家, 發現老公孩子都不在, 剩婆婆一個人在家, 婆婆遞給我一個大信封, 然後手握著嘴, 哭著跑出去了。 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裡面是一張離婚協議書, 老公已經簽字了, 還有房產證, 信上說, 他不想拖累我, 希望我能從新找個好人家嫁了, 房子也給我, 只希望我能過的幸福, 他已經回老家了, 讓我不要再去找他了。
看到這裡, 我泣不成聲,
大家覺得我做的對不對?(圖片均來源於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