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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實現低保與消費支出掛鉤 托起民生幸福“底線”

新年伊始, 有一筆與杭城8萬餘戶家庭有關的錢要漲了。

從2018年1月1日起, 杭州的低保標準與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脫鉤, 與全市上年城鎮常住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掛鉤。 低保標準按不低於城鎮常住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30%測算, 由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根據每年消費支出變化及時調整並向社會公佈, 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原來的低保標準按照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40%來實行, 在實際操作過程裡, 我們發現以收入來確定低保標準有一定的缺陷。 事實上, 有許多支出型貧困家庭, 要通過剛性支出來確定家庭的困難程度。

與消費支出掛鉤, 更加貼近實際情況, 也更符合老百姓的利益。 每年, 統計部門公佈新資料, 據此調整更為科學。 ”杭州市民政局救災救濟處處長葉元青介紹。

杭州市早在1996年就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先後出臺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支出型基本生活救助家庭、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低收入家庭等單項社會救助政策, 較好地保障了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今年起, 杭州市低保標準建立起與居民消費支出聯動機制, 在全省也是首創。 今後, 按照社會救助的暫行辦法規定, 省或設區的市才有低保標準調整的權利, 杭州市下轄的區、縣(市)不再自行調整。 根據各地實際情況, 全市低保標準將分為3檔,

其中主城區和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按公佈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00%核定, 臨安區按不低於85%核定, 桐廬縣、淳安縣和建德市按不低於80%核定。

此前, 杭州已做好準備, 改革了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機制, 並建立起低保邊緣家庭定期生活補助制度。

從2017年11月1日起, 杭州將上城區、下城區、江幹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蕭山區、余杭區以及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範圍內, 原困難群眾市級補貼對象的價格補貼98元固化並納入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低保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917元;富陽區、臨安區低保標準分別調整為917元、780元, 桐廬縣、淳安縣和建德市低保標準調整為734元, 並實現城鄉一體化。

同時, 主城區和蕭山、余杭區、富陽區低保邊緣家庭成員, 每人每月發放74元定期生活補助。 與消費支出掛鉤的低保標準勢必將高於現有的低保標準, 預計最快今年上半年, 新的低保標準就將調整完成並按新數目發放, 惠及8萬餘戶低保家庭。

杭州市區範圍內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010年7月 由每人每月400元升至440元

2011年6月 由每人每月440元升至525元

2013年7月 由每人每月525元升至588元

2014年12月 由每人每月588元升至660元

2015年11月 由每人每月660元升至744元

2016年7月 由每人每月744元升至819元

2017年11月 由每人每月819元升至9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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