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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快評」讓心理健康砝碼更有分量

按照世衛組織的定義, 健康是一個人在身體、心理和社會道德等方面都處於良好狀態。 心理健康是全民健康題中應有之義。 讓人擔憂的是, 國人的心理健康素養水準還十分有限, 主要表現為對精神障礙的不知曉、不識別和不就診。 即使是醫生群體, 對精神障礙的識別率也很低, 而這種不能識別, 有時成為醫生在醫患矛盾中處於被動的原因之一。

值得欣慰的是, 在建設健康中國的進程中,

心理健康的砝碼正變得越來越有分量。 在去年8月召開的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上,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努力全方位、全週期保障人民健康”。 會後不久頒佈的《“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 專門有一個小節來規劃“促進心理健康”的大政方針。

近年來, 國家層面關於心理健康的法律法規不斷完善。 除了自2013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精神衛生法》, 2016年6月國務院法制辦就《強制醫療所條例(送審稿)》向社會徵求意見, 該條例擬通過強制醫療所制度, 規範對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的管治, 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保障患者的合法權益。

當然, 應該清醒地看到, 與全面小康建設的需要相比, 與人民全方位健康的訴求相比, 心理健康的建設之路還很漫長。

政府和社會對心理健康的投入還遠遠不夠, 人們對心理健康的認知水準還遠沒能匹配經濟社會發展水準, 這拉低了個人、家庭和社會的幸福指數。

為此, 應加強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規範化管理, 如充分利用新媒體的新穎傳播方式和強大傳播力, 讓心理健康科普精准落地, 推送到人, 有效提升公民心理健康知識和能力水準。 要努力消除社會對精神障礙患者的歧視, 減輕患者的病恥感, 讓他們勇於面對疾病、尋求幫助, 提升生存品質。 需要強調的是, 在心理健康建設中, 醫院、社區和單位的作用永遠不可能替代個人及家庭的作用。

心理健康建設的歷史欠帳已經太多, 現在不作為, 將來恐怕更難作為。

心理健康建設再難, 也要主動發力、及早發力, 從而為健康中國貢獻一份力量。

文/王雪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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